济南市章丘区新型职业农民协会章程(草案).docx
《济南市章丘区新型职业农民协会章程(草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济南市章丘区新型职业农民协会章程(草案).docx(1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济南市章丘区新型职业农民协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济南市章丘区新型职业农民协会协会”(英文:JINANSHIZHANGQIUQUXI NX INGZHIYENONGMI NX I EHU I,简称:章丘农民 协会)O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从事农业生产、管理、经营及相关产业从业人员自愿结成 的地方性、学术性、联合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 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发挥会员之间及会员同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为会员(单位) 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促
2、进济南市章丘区及相关地区农业三产融 合发展提供服务。促进农业科学发展。第四条 本协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 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第五条本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是济南市章丘区农业农村局,登记管理机关是济 南市章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和济南市章丘区民政局。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 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六条 本协会的住所:济南市章丘区山泉路东首路南山泉路。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宣传和贯彻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制定、完善和实施相关标准及规则。 (二)参与新品种、新技术、智慧农业和设施农业的培育、推广和
3、实施。(三)根据各方需求,发布相关信息,组织、参与会展,推介产品和服务。(四)组织各类讲座,信息、技术咨询,编写各类资料,开展各种培训活动。 (五)农业设施规划和施工,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及农机开发、加工、销售。(六)协调、对接及接受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主管单位、监管单位、企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五十九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 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第六十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 织,在市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布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接 受业务主管单位或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注销清算审计。清算期
4、间,不开 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六十一条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六十二条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 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十一章附则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经2023年7月20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 过。第六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事业单位、经营主体、个人委托办理的各类项目及相关事务。第三章 会员第八条本协会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参加过农民培训的和涉农个人、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关联人及关心农业发展和协会发展的各界人士均可申请加 入协
5、会。单位会员可指派一致两名代表参加相关活动。第九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三)具有履行会员权力和会员义务的能力。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出入会申请;(二)报秘书处备案后,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三)可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第H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三)完成本
6、协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缴纳会费;(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提前通知本协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如果会员不按 规定缴纳会费或连续12个月不参加本协会任何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 过,予以除名。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五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 (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五)决定终止事宜;(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
7、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 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 生效。制定和修改章程、会费标准等重大事项,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 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七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 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 长不超过1年。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 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的任 期与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相同。第十九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8、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条 理事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享有以下权利:(一)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本协会工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三)参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建议;(四)向会长或理事会提
9、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第二十一条 理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 本协会利益,并履行以下义务:(一)出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二)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和正当行使被合法赋予的职权;(三)不利用理事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四)不从事损害本协会合法利益的活动;(五)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协会的涉密信息,但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除外;(六)接受监事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第二十二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 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三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信形式召 开。涉及改选换
10、届、人、财、物等重大事项决议的理事会会议,不得以通讯 方式召开。第二十四条本协会不设常务理事会。第二十五条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六条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由理事 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与届期相同,连任不得超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济南市 章丘 新型 职业 农民协会 章程 草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