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委员会招商引资公平竞争审查指引(试行).docx
《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委员会招商引资公平竞争审查指引(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委员会招商引资公平竞争审查指引(试行).docx(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附件1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委员会招商引资公平竞争审查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公平竞争政策深入实施,规范完善海南自 由贸易港招商引资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培育具有海南特色的 竞争合作新优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海南自由 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实 际,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招商引资,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 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政策制定机关) 引进项目、资金、人才、技术品牌、专利等有形或者无形资产的 经济活动,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产业链式、对赌式、收购 兼并式、总部经济式、牌照资源补缺式、产业引导基金式。本指引所称
2、政策措施,是指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 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情形:(一)产业发展规划和部门专项规划;(二)政策制定机关与经营者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合作协议、合作备忘录;(三)特许经营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相关政策;(四)其他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定、决议、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等。第三条招商引资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应当坚持公 平、合理、全面、公开的原则,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合理分 析招商引资的具体环境和竞争状况,全面清理各类歧视性的优惠 政策,确保全面覆盖、应审尽审,依法向社会和利益相关方公开, 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竞争的负面影响。第四条
3、 政策制定机关应当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完善招商引资政策措施 目录清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做好 招商引资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存档备查工作。第二章审查要点第五条 政策制定机关应当依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 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 2 号,以下简称细则)规定的标准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第六条政策制定机关对招商引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 查时,可以重点关注政策措施是否设置歧视性或者不合理的准入 和退出条件、是否存在对外地经营者歧视性待遇、是否违法违规 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是否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形成单一市
4、 场主体垄断,参考本指引所列因素合理评估分析政策措施对市场 竞争的影响,避免出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第七条 根据细则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分析市场准入 条件设置的不合理性,可以考虑下列因素:(一)是否具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二)与项目特点、项目落地实际需要的匹配度;(三)与本地产业政策、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匹 配度;(四)是否会排斥和限制其他经营者公平参与竞争;(五)是否会排斥和限制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第八条 根据细则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分析市场退出 条件设置的不合理性,可以根据招商引资的方式,考虑下列因素:(一)在产业链式招商引资中,重点考虑对本地产业
5、链弱项 的弥补、与本地经济发展的匹配度等因素;(二)在对赌式招商引资中,重点考虑对招商引资对象的业 绩要求和评价标准是否公平、股权比例调整条件的设定是否合 理、对本地产业集聚能力、技术进步、市场竞争状况的影响等因 素;(三)在收购兼并式招商引资中,重点考虑外地经营者的行 业特征、核心技术、市场前景、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四)在总部经济式招商引资中,重点考虑对招商引资对象 的注销、破产、转让、搬迁转移等条件的设置是否明显不必要或 者超出实际需要,是否存在阻碍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知 识产权等要素自由流动等因素;(五)在牌照资源补缺式招商引资中,重点考虑对本地经营 者技术短板的弥补、与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海南 自由贸易 公平竞争 委员会 招商引资 审查 指引 试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