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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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县涉重金属污染事件,建立健 全涉重金属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和机制,控制涉重金属污 染事件可能造成的后果,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 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污染防治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壤污染防治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 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等。1.3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
2、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作为立足点,强化预防工作,积极做好应对重金属污染的物 资、技术等各项保障和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降低污 染危害。(2)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全县各级政府对本辖区重金属 污染应对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指挥和管理等,统筹做好 本区域的涉重金属企业管理工作。急措施方面的建议;(5)按应急监测程序协助环境污染纠纷的监测取证和评 价。1.1 .2应急处置组由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 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职责:(1)抢修水、电设施,保障应急消防工作的正常进行;(2)抢修污染事故设备,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3)现场污染物消除、围堵和削
3、减,以及污染物收集、转 运和异地处置等工作。1.2 .3物资通讯保障组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财政局和各通信部门组成。职责:(1)负责组织协调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 的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2)提供经费保障;(3)保障重金属污染环境事件处置时通信畅通。1.3 .4公安消防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和县消防大队组成。职责:(1)负责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期间的交通管制, 提供应急通行证;(2)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警戒;(3)消防救护与现场火灾救助工作。1.4 .5医疗救援组由县卫生健康委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县市场监管局、县 教育体育局、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等。职责:(1)组
4、织开展污染受害人群的现场救治,合理安排污染受 害人群转移至专业医疗机构进行治疗;(2)参与大气、饮用水和食物的毒性程度评估,提出应急 处置办法;(3)对应急响应人员提供安全防护指导。1.5 .6应急专家组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从*市环境应急专家库中抽调 相关人员,成立环境应急专家组。职责:(1)对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应急计划作出技 术评价;(2)协助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建立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 件预防、处置和评价的技术储备系统;(3)协助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对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的性 质、涉及范围、危害程度的判断分析,并对应急决策提供咨 询意见。3预警机制3.1 预警分级 *县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
5、件应急预案属于政府专项 应急预案,适用于辖区内涉重金属污染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其危害程度、紧急程 度、发展势态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县涉重金属污染突发环 境事件预警级别分为一般(IV级)、较重(in级)、严重(II级)、 特别严重(I级)4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II级及以上预警信息,由省政府授权统一发布;in级预警 信息,由市政府授权统一发布;iv级预警信息,由县应急救 援指挥部统一发布。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预 警信息。3.2 预警发布和调整(1)预警发布流程:县应急管理局公室根据收集报告信息, 通过核实、研判,确定可能或已经发生涉重金属突
6、发环境事 件时,应当及时向县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发布预警信息的建议; 县应急领导小组通过会商后,根据达到的预警级别启动条件 发布相应的预警,预警由县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签发发布。(2)预警发布内容:预警信息包括发布机关、发布时间、 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 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3)预警发布途径: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 机短信、微信、微博、警报器等手段和媒介,及时、准确地 将预警信息传播给可能受影响的相关地区和人员。预警信息 可选择通过以下途径发布:通过已建立的县政府工作网络,以文件传真等方式向 相关部门和相关乡镇政府发布预警信息。
7、通过县政府或生态环境局*分局门户网站、微博、移 动客户端等发布预警信息。提供应急预警的新闻稿,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互 联网等媒体发布预警信息。由县委宣传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 发送预警信息(4)预警级别调整:预警发布后,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 态发展、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再次发布。3.3 预警行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发布预警后,进入预警状态,应采 取以下预警行动:(1)迅速组织专家根据事态发展判断事件级别和类型(指 事故或自然灾害等),下达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命令。(2)指令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应急状态,成立现 场应急处置机构分级响应,组织应急专家对预警信息进行
8、溯 源分析,预测可能影响的范围和危害程序,必要时到达现场 开展相关工作,同时按事件级别第一时间向上级人民政府和 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3)加强信息监控,核实突发环境事件污染来源、污染物 种类和总量、污染扩散范围等信息。(4)开展应急监测,对事发地土壤和连接水体加强监测, 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 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 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5)做好事件信息上报和通报。(6)调集所需应急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7)在危险区域设置提示或警告标志,组织转移、撤离或 者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影响的人员,并妥善安置;同时,责
9、令应 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 人员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并开展先期处置。(8)必要时,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 短信等媒体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加强舆情监控,做好舆 论引导和舆情应对工作。3.4 预警解除根据涉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情况、采取措施效 果和监测信息,经应急专家组对事态重新研判,认为突发环 境事件危险消除,应急专家组提出解除预警建议,报现场应 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预警解除, 终止已经采取的有关行动和措施。4应急响应4.1 研判与信息报告突发涉重金属污染事件发生后,重金属涉事企业必须采 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生态环境局*
10、分局和相关部门报告, 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生态环境局*分 局接到突发污染事件信息报告或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 即进行核实并作出初步认定,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 办法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县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 局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1)报告时限和程序县生态环境局*分局在发现或者得知涉重金属污染突 发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组织有关专家对突发污 染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对初步认定为一般(iv级)或者较大(in级)涉重金属污染 突发事件的,应当在4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 报告。对初步认定为重大(n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涉重金属污 染突发
11、事件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及市生态环境 局、省生态环境厅报告,县人民政府应当在2小时内向省、 市人民政府报告。涉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 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上报信息。(2)报告分类突发涉重金属污染事件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 报告三类。初报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污染事件后首次上报; 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即时上报;处理结 果报告在突发污染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4.2 先期处置事发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涉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 预案,指挥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营救受害人员,做好现场人 员疏散和公共秩序维护;控制污染源,采取污染防治措施,防 止次生、衍生灾害
12、的发生和危害的扩大,控制污染物进入环 境的途径。事发地人民政府在接到信息后,立即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织人员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避免 污染物向环境扩散,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4.3 响应分级根据涉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发 展态势,本县应急响应设定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发生特别重大(I级)和重大(II级)涉重金属污染突发 事件启动一级响应:县人民政府立即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由 市人民政府指挥做好紧急处置工作。县人民政府按规定组织 实施先期处置,配合上级人民政府做好相关工作。(2)发生较大(III级)涉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启动二级响应: 县人民政府立即向
13、市人民政府报告,由市人民政府成立应急 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全面工作。县人民政府 按规定组织实施先期处置,配合上级人民政府做好相关工作。(3)发生一般(W级)涉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启动三级响应: 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成立县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 实施应急处置工作。4.4 响应措施预案启动后,应按照应急预案和有关技术方案规定 的程序,县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开展涉重金属污染事件应急 处置工作。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 由各部门分工协作,科学有序进行,及时有效控制事件蔓延。4.4.1 采取有效卫生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1)对现场进行处置制订涉重金属污染应急处置方案,包括:危
14、险区隔离、 安全区设定、切断污染源所采用的技术措施及操作程序;控制 污染扩散和消除污染的紧急措施;控制污染事件扩大或恶化 的措施;污染事件可能扩大后的应对措施,有关现场应急过程 记录的规定及废物的安全转移等。现场应急处置行动方案应经专家组评估,避免因前期应 急行动不当导致事件扩大或引发新的污染事件。控制污染源, 阻止重金属污染扩散;消除污染,疏散人员,必要时设置隔离 带;封存造成重金属污染中毒事件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确 定范围与对象,对涉重金属污染人群进行检测,采取有针对 性健康教育措施等。(2)应急监测。明确紧急状态下各类污染物(包括监测消 防水污染因子浓度、生产废水排放污染因子浓度等)和
15、环境质 量的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明确监测范围,采样布点方式, 监测标准、方法、频次及程序,采用的仪器和药剂等。(3)开展调查。查明事件原因,撰写调查报告,并提出事 件处理意见。(4)应急处置行动必须坚持统一指挥的原则。现场总指挥 担当处置调度和协调各方力量的责任。指挥、调遣辖区内各 医疗救护力量,开展现场医疗救护、病人转运、收治等工作。 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经验。(5)对经调查取证认定造成事件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 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6)做好应急处理人员、物资需求评估和事件总结评估工作,并按规定上报。4.4.2 现场维稳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
16、言、 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 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 涉事单位、政府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 维护和群众疏导工作,保障应急处理车辆畅通无阻。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积居奇行为。做好事发现场秩序4.4.3 信息发布通过政府授权发布发表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 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等方式,主动、及时、准确、客观 向社会发布涉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工作信息。要对舆情快速 反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 范围、
17、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 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4.4.4 物资准备多方协作,统一调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采购、发放 等工作,保护水源、保证电力供应和通讯联络畅通,保障应 急处理工作顺利进行。4.5 响应终止 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响应终止:事件现场得到控制,污染或危险已经解除;(2)监测表明,污染因子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3)事件造成的危害已经或基本消除且无继发的可能;(4)现场各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5)采取了必要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的安全健康免受再 次危害,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 平。根据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展和专家组的建议,县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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