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T 1727-2023 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规范(贵州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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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65.020CCS B 0152贵州省地方标准DB52/T 17272023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ternet of things systems of fire protectionfacilities2023-04-12 发布2023-10-01 实施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52/T 17272023I目次前言.II1范围.32规范性引用文件.33术语和定义.44缩略语.45总体要求.56总体架构.67技术要求.78施工与调试.129验收.1310系统运行及维护管理.14附录 A(规范性)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17
2、附录 B(规范性)消防安全管理信息.18附录 C(资料性)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20附录 D(资料性)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21附录 E(资料性)系统工程验收记录与系统验收设备安装位置信息登记表.22附录 F(规范性)系统维护管理检查项目.24附录 G(资料性)系统检查测试记录.25 DB52/T 1727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提出。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中国应急管理学会、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科研所、贵州兆安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消防协会、北京航天常兴
3、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贾国斌、周亮、杜兰萍、吴志强、丁宏军、赵钢、吴元龙、罗恩健、徐丽晴、王昌辉、陈光孟、赵嘉诚、杨迺文、赵海龙。DB52/T 172720233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总体要求、总体架构与技术要求、施工与调试、验收、系统运行及维护管理等。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设置、验收、运维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44
4、52室外消火栓GB/T 7027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GB 12514消防接口第1部分:消防接口通用技术条件GB 15322(所有部分)可燃气体探测器GB 20517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GB/T 2223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 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506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T 26231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对象标识符(OID)的国家编号体系和操作规程GB 26875(所有部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GB/T 28181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 30122独立式感温火灾探测报警器GB/T 30269(所有
5、部分)信息技术传感器网络GB/T 31866物联网标识体系物品编码EcodeGB/T 36478.3物联网信息交换和共享GB 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440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A/T 1127安全防范视频监控摄像机通用技术要求DB52/T 172720234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通过感知设备,按消防物联网约定的协议,连接消防设备设施、人和系统,
6、将数据信息上传至应用平台,实现物理实体和虚拟世界的信息交互并提供应用和服务的系统。消防设施物联网通过物联网信息传感与通讯等技术,将传统消防系统中的设备设施与消防信息网络链接起来,构建高感度的消防基础环境,实现实时、动态、互动、融合的消防信息采集,传输和处理,实现住宅火灾和紧急事件的远程智能监控和救助。用户单位应用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消防安全单位,例如:九小场所、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文物古建、卫生医疗、图书馆、体育场馆、工业园区、机场车站等场所、单位。报警传输网利用共用通信网或专用通信网传输联网用户的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报警信息、运行状态信息的网络。系统信息运行平台在消防设施物联系统应用层中,负责
7、处理信息并输出结果,为客户服务管理平台、消防培训平台、维保应用平台、监督管理应用平台提供后台支撑服务,并可以与消防数据交换应用中心进行信息交换的基础平台。消防数据交换服务中心在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应用层中对相关信息进行集中管理的节点,接收和调用各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客户服务管理平台或维保应用平台、监督管理应用平台的信息,对消防数据进行集中分析和应用的管理平台。可对客户服务管理平台或系统信息运行平台推送相关的消防信息。物联监测采用物联网技术,通过感知设备、依据相关标准要求,对消防设施的工作状态信息进行实时现场监测展现、自动报警提示,并将所采集的信息上传,以便维护人员及时发现故障及时解决。4缩略语下
8、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BIM: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CAN:控制器局域网络(Controller Area Network)DDoS: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Distributed denial of service attack)GIS: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LORA:远距离无线电(Long Range Radio)Modbus:串行通信协议(Modbus protocol)DB52/T 172720235MQTT:消息队列遥测传输(Message Queuing Telemetry Tran
9、sport)NB-IoT:窄带物联网(Narrow Band Internet of Things)NFC:近场通信(Near Field Communication)POE:有源以太网(Power Over Ethernet)QoS:服务质量(Quality of Service)RFID:射频识别(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UDP:用户数据协议(User Datagram Protocol)5总体要求一般规定5.1.1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使用的设备、材料及配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市场准入制度。5.1.2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施工前,应对用户单位原有的消防设施、
10、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5.1.3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应支持与其他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共享。5.1.4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a)具有信号自动采集识别、传输、实时监控、及时准确报警、管理等功能;b)具有安全性、完整性、可用性、私密性,并具有可能涉及的真实性、责任制、不可否认性和可靠性等属性;c)对上传的数据进行数据挖掘、分析、融合;d)系统应留有与 BIM 系统等其它系统进行数据传输的接口。5.1.5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建设不应影响原有消防设施的正常工作,并符合下列规定:a)不应降低原有消防设施的技术性能和技术指标;b)不应影响原有消防设施的功能;c)不应降低原有消防设施的可靠性;d)
11、不应对原有消防设施运行状态进行控制。系统接入要求5.2.1已有下列消防系统(设施)的,应接入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b)消防供水系统(消防水池/水箱);c)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消火栓系统;d)机械防烟和机械排烟系统;e)用电安全监测系统;f)可燃气体监控系统;g)人员巡查和值守系统。5.2.2已有下列消防系统(设施)的,宜接入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a)气体自动灭火装置;b)防火门监控系统;c)疏散通道监控系统;d)消防车通道监控系统。DB52/T 1727202366总体架构总体架构图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总体架构见图1。图 1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总体架构总体架构说明6.2.1感知层感
12、知层由具有感知、识别等功能的多种设备组成,通过采集各类信息,将物理世界和信息世界联系在一起。感知层包括二维码标签和识读器、RFID标签和读写器、摄像头、GPS、传感器、M2M终端、传感器网关、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等,主要功能是识别物体、采集信息,并将采集的信息接入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6.2.2传输层包括传输网络、传输协议和传输安全。网络数据的传输应具有传输效率及响应速度的实时性等功能组成,并应有身份认证、数据安全加密。6.2.3数据管理服务层实现感知层各类前端设备接入服务,包括报警信息、故障信息、运行信息的接入及模拟量信息处理,实现海量数据存储,提出系统运行环境要求,提供性能指标保障。实现感知层各
13、类前端设备接入服务,为综合应用层提供应用接口,确保综合应用层的数据接入服务。DB52/T 1727202376.2.4综合应用层采用各种服务支撑技术,结合通用的应用支撑形成各类模块的应用,最终将各模块数据通过数据接口层传送到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7技术要求感知层7.1.1一般规定7.1.1.1感知层的数据采集来源可采用传感器、电子标签、视频采集终端、物联监测、物联巡查等。所采集的数据应上传至物联网用户信息装置。7.1.1.2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用于物联监测的传感器设置应根据使用功能、应用场所、火灾危险性、现场联网条件等因素确定。7.1.1.3爆炸性、腐蚀性等特殊环境应用的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传感器等
14、组件和设备应选用满足安全防爆认证和耐腐蚀检测规定的组件和设备。7.1.1.4感知层的数据采集应优先利用原有消防设施的感知信息。7.1.1.5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物品编码应符合 GB/T 31866 的有关规定。7.1.1.6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物联监测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7.1.2连接原有消防系统传感器要求7.1.2.1水位水压传感器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满足检查目标点的位置、压力、水位等信息的设计要求;b)设备采样频率不应低于 1 次/min,设备状态数据上传频率不应低于 2 次/h;c)环境温度应支持(-2070);d)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压力传感器量程宜为(02.5)MPa;e)传感器
15、防护等级不应低于 IP66;f)应具备防腐蚀、抗氧化功能;g)宜采用低功耗设计;h)应支持 MQTTLORAWIFINB4G 等通讯方式;i)水位、水压实时采集的数据与水位的实时高度、水压得实时大小其偏差不得超过 5%。7.1.2.2电子标签应符合下列要求:a)电子标签可采用 RFID、NFC、二维码标签;b)物联巡查标签宜设置在消火栓箱、卷帘门、配电柜、配电箱、灭火器等设施上;c)电子标签宜选用防水、耐磨的材料;d)电子标签存储信息应包含设备 ID,并应确定唯一的消防设施部件及位置信息;e)NFC 读取时间不宜大于 2 ms,读取次数不得少于 100000 次,读取距离不得超过 10 cm。
16、7.1.2.3视频采集终端应符合 GA/T 1127 的规定,以及下列要求:a)图像像素不得低于 130 万像素;b)光圈值在 F(1.62.9)5%;c)应支持红外探测及补光装置;d)应支持远程配置参数;e)应至少支持 IPv4 寻址方式;DB52/T 172720238f)应具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g)防护等级不得低于 IP64;h)视频压缩应支持 H.265/H.264。7.1.3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具有有线无线传输方式;b)应支持通用的 TCPUDP 传输协议模式;c)支持接入市场各类自动报警设备;d)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并符合 GB 25506 的规定
17、,无消防控制室的,应设置在值班场所;e)设置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单位还应设物联网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设置应与消防设施的服务范围一致。消防设施物联信息的采集和要求7.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物联信息的采集应符合下列要求:a)系统应符合 GB 50116 的相关规定,采集的信息应与附录 A 要求内容一致;b)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消火栓、可燃气体探测器报警、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防火防烟分隔监控、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等系统;c)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应对可燃气体进行物联监测,数据采集内容应满足 GB 15322 的要求。7.2.2自动喷
18、水灭火系统及消火栓系统,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消火栓系统物联监测信息的采集应满足 GB 50974 相关规定,以及下列要求:a)高位消防水箱及低位消防水池应设置水位传感器;b)试验消火栓处应设置压力传感器,其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最不利点宜设置压力传感器;c)消防水泵控制柜宜设置监测装置,监测控制柜工作、电源、故障等状态;d)室外消火栓监测装置应符合 GB 12514 及 GB 4452 的要求,宜采用低功耗设计;e)应校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消火栓系统信息监测设备采集的数据与现场机械表数值的一致性;f)因消防水压、水位告警,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及时读取和推送报警信息,应符合或优于所
19、有设备相关技术指标的要求。7.2.3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设置应满足GB 50116的相关规定,可燃气体探测器宜提供安全防爆认证。物联监测的信息采集设备应包含但不限于:a)可燃气体探测器;b)可燃气体电磁阀;c)机械臂。7.2.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满足 GB 50116 的相关规定,物联监测的信息采集设备应包括但不限于:a)电气火灾监控器;b)测量热解粒子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c)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d)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7.2.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a)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应对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进行监测。采集的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电压、电流、温度、剩余电流、测量热解
20、粒子、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等信息;b)应对监测设备的各项报警功能进行模拟测试校验和信息采集。对线路温度过高、剩余电流过高、电压电流过高等过载信息应及时发出告警并推送报警信息。DB52/T 1727202397.2.6机械防烟和机械排烟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应满足 GB 50116 的规定,对机械防排烟系统和风机的启动、停止等信息进行监测,宜能对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上的手动控制送风口、电动挡烟垂壁、排烟口、排烟窗、排烟阀进行监控、信息采集并推送至传输层。7.2.7视频监控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符合 GB/T 28181 的相关要求,能对相关场所进行监控、信息采集并推送至传输层。监控
21、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控制室、消防通道、应急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等。同时,亦可对在岗人员离岗、睡岗、消防通道、应急疏散通道堵塞等情况进行分析,并输出报警;b)摄像机应满足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远程查看的功能;c)安装的摄像机应能接入消防物联网视频监控系统;d)人员离岗摄像机的测试,应模拟人员离岗、睡岗等状态,校验采集数据准确性,并查看报警截图和实时查看现场视频;e)消防通道、应急通道摄像机测试,应模拟消防通道、应急通道堵塞,校验采集数据准确性,并查看报警截图和实时查看现场视频;f)模拟消防设施设备报警,校验视频联动,查看报警图片和实时查看现场视频;g)火焰探测摄像机测试,应模拟现场火焰,校验采集信息是
22、否准确,并支持查看报警截图和实时查看现场视频。7.2.8防火防烟分隔监控系统物联信息采集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能对防火门、防火卷帘的开启和关闭进行监控;b)防火防烟分隔监控系统宜采用包含但不限于门磁、摄像头等设备,宜设置电子标签和电子巡查系统;c)应校验各种状态信息下,防烟排烟系统信息监测设备对消防风机电源、手自动开关、启停、故障、停止等状态信息采集准确性。7.2.9消防设施电源监控系统,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应对消防设施电源监控系统进行物联监测,并能对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过压、欠压、过流、缺相、短路等故障信息进行监测。7.2.10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物联信息的采集应符合下列要求:a)独立式感烟
23、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独立式感温探测报警器应符合 GB 20517 和 GB 30122 的相关要求;b)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独立式感温探测报警器应具备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报警信息上报、远程消音、防拆功能;c)独立式无线报警按钮宜采用低功耗设计,电池使用时间不应少于 5 年;d)安装位置应按照 GB 50116 的相关规定执行;e)根据实际需要,宜采集本规范中未提到的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见附录 A;f)应对监测设备的各项报警功能进行模拟测试校验,包括感烟、感温、可燃气体、独立手报等,硬件设备应及时发出告警并推送报警信息。7.2.11其它系统或设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传输层功能和性能7.3.1传输
24、网络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a)传输网络应确保系统内、外部数据传输交换的安全性,并应符合 GB/T 26875 和 GB/T 22239的相关规定;b)对于有线传输网络宜采用专用通信网络,对于无线传输网络宜根据现场环境、传输需求、时延性要求,采用合适的传输方式;DB52/T 1727202310c)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到消防设施物联网综合管理平台的传输网络可采用公用通信网或专用通信网;d)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通信传输网络优先专网,不具备条件的,应加强信息安全防护,摄像头视频分析等带宽需求较大的场景应采用专网;e)传输网络可采用有线通信、无线通信或有线无线结合等多种传输方式。有线通信宜采用以太网、POE、
25、RS485、CAN 等;无线通信宜采用蜂窝(4G 或 5G)、LoRa、NB-IoT、WiFi 等通信方式。7.3.2传输协议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a)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传输协议应符合 GB/T 26875 的有关规定;b)用户信息传输采用有线方式传输时,传输协议可采用 TCP 或 UDP 等以太网协议;c)传感器采用有线方式传输时传输协议宜采用 TCP,UDP 或 Modbus 等协议,采用无线方式传输时传输协议宜采用 LoRa、NB-IoT、Wifi、4G 等协议;d)传感器的信号接口应符合 GB/T 30269 的有关规定。7.3.3网络安全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a)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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