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02∕T 33-2022 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芜湖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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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13.020.10 CCS C 51 3402 芜湖市地方标准 DB3402/T 332022 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 Operation specification of urban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2022-12-12 发布 2023-01-01 实施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402/T 332022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要求.1 5 清扫与保洁.2 作业范围.2 5.1 作业规范.2 5.2 质量要求.4 5.3 6 垃圾收集与运输.5 垃圾收集.5 6.1 垃圾运输.5
2、 6.2 7 保障及应急作业.6 8 评价与改进.6 评价.6 8.1 改进.6 8.2 附录 A(规范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等级.7 附录 B(规范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内容及频次.8 参考文献.9 I DB3402/T 33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芜湖市城市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芜湖市城市管理局、合肥高新区绿迹环保垃圾分类发展中心、安徽现代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建筑
3、大学、安徽省安策智库咨询有限公司、浙江联运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大德公益发展研究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范士俊、方四新、刘桂建、李光宇、卜令峰、吴秀刚、孙成、王宏亮、周明靖、俞本兰。II DB3402/T 332022 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的基本要求,并规定了清扫与保洁、垃圾收集与运输、保障及应急作业、评价与改进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的环境卫生作业,其他区域的环境卫生作业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4、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889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CJJ 205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 DB3402/T 34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普扫 sweeping 人工或机械对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的全面清扫。3.2 公共立面 public elevation 位于公共区域的电线杆、路灯杆、交通护栏、广告栏、宣传牌、公共建(构)筑物等设施的外表面。来源:GB/T 41085-2021,3.3 3.3 水域保
5、洁作业 water area cleaning operation 对水面、堤岸临水侧及水上公共设施等水域整体环境进行全面清理和为维护水域整洁面进行的环境卫生工作。来源:CJJ/T 174-2013,2.0.5 3.4 应急作业 emergency operation 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或事故时,利用机械或人工作业的方式进行环卫作业的过程。4 基本要求 1 DB3402/T 332022 环卫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4.1 环卫作业单位应建立环卫作业人员培训制度,开展入职上岗、人员技能、应急处置等培训。4.2 环卫作业人员(含机扫车司机、随车的人工辅助清扫人员)上
6、岗前应进行职业安全卫生和作业规程4.3 培训,作业时应穿着环卫标志服,并保持着装干净整洁,作业环境存在粉尘的应佩戴防尘口罩。环卫作业过程应做到文明、干净、整洁、有序和安全。4.4 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4.5 5 清扫与保洁 作业范围 5.1 5.1.1 城市道路 包括但不限于车行道、人行道、车行隧道、涵洞、高架路、立交路面、人行过街地下通道、人行天桥、路肩、路沿石、雨水口、路边排水沟渠(涵洞)、步行商业街、背街巷、绿化隔离带、靠近人行道的敞开场地等公共场地的地面及栏杆等设施。5.1.2 公共场所 包括但不限于公共交通运营场所、文化艺术活动场所、各类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
7、商业综合体、公园、广场及其周边公共区域、公共厕所等。5.1.3 住宅小区 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包括楼道、电梯、活动室等)。5.1.4 城市水域 包括但不限于水面、堤岸临水侧及水上公共设施等。作业规范 5.2 5.2.1 城市道路 5.2.1.1 人工清扫 5.2.1.1.1 作业人员应提前 15min 到岗(接班),统一着装、文明用语、礼貌待人。5.2.1.1.2 作业人员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开展作业应面向车辆行驶方向,将安全警示锥或其他安全警示标志放置作业区 30m40m 外,注意保护自身安全。5.2.1.1.3 人工清扫第一次普扫时间为 4:306:30,第二次普扫时间为 12
8、:3014:30,其余时间段为连续性保洁时间,冬季可适当调整作业时间。5.2.1.1.4 保洁作业时应巡回走动,用小扫把、钳子等工具及时清除路面、绿化隔离带的垃圾、杂物。5.2.1.1.5 清扫归拢的垃圾应靠边打堆,及时收集、清运,不漏收。5.2.1.1.6 雨天作业时应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雨衣裤、雨帽,雨帽不应遮挡视线,并密切注意路面车行情况。5.2.1.1.7 雨天应及时清理排水口沟槽,保持沟槽干净,清除路边积水。5.2.1.2 机械清扫 5.2.1.2.1 作业前应根据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背街巷的宽度、机扫车作业宽度、道路状况,选择合2 DB3402/T 332022 适车型。5.2.1.
9、2.2 出车前应检查行车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检查燃料(油、电、气)储量等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车身各部件是否完好。5.2.1.2.3 机扫车作业时车速应不大于 8km/h,靠一侧作业,注意避让车辆与行人。5.2.1.2.4 作业时应注意观察路面清扫质量和路面障碍情况,对机扫车不应清除的大件垃圾或硬物应及时上报,安排保洁人员及时处理。5.2.1.2.5 作业后应及时卸清车厢垃圾,冲洗车体,保持车容整洁。5.2.1.3 机械洒水和清洗 5.2.1.3.1 气温在 2以上冲洒水车辆才可上路作业,应在交通高峰期以外时段对路面进行洒水、喷雾、冲水作业。5.2.1.3.2 洒水车车尾应有反光标志或贴反光膜,作
10、业时应亮双闪警示灯,开启示宽灯。5.2.1.3.3 洒水车路面作业车速应不大于 15km/h,清洗车车速应不大于 15km/h,应低速喷洒,避免路面喷洒不匀或积水。5.2.1.3.4 洒水车白天作业时应播放提示音,提示行人与车辆避让,遇红灯时应停止作业。洒水车24:00次日 7:00 作业时应禁鸣,避免噪音扰民。5.2.1.3.5 洒水作业应调整高度和水压,做到路面、侧石、交通隔离带以及道路相关公共设施周围无泥沙和积水。5.2.1.3.6 清洗人行道时,洒水车应配以人工洗刷路面。5.2.1.3.7 清洗被严重污染路面时,应调整水压,洒水车、清洗车、人工洗刷相互配合,消除路面积泥、沙石、污迹,反
11、复冲洗至见路面本色。5.2.1.3.8 遇有其他重大保障任务和特殊需求时,可按要求安排日间道路冲洗作业。5.2.2 公共场所 5.2.2.1 公共交通运营场所、文化艺术活动场所、各类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业综合体及其周边公共区域 5.2.2.1.1 应定期擦拭宣传栏、信报箱、消火栓、灯具、指示牌、天花板、墙面、玻璃门窗等公共设施。5.2.2.1.2 公共立面清洗作业时应在来车方向距离作业点 100m 处设置警示标志,避开人流、车流高峰,确保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5.2.2.2 公园、广场及其周边公共区域 5.2.2.2.1 应每日实施路面清扫保洁作业。5.2.2.2.2 应及时清除垃圾收集
12、容器内的垃圾,不超高、不满溢。清理垃圾收集容器时应更换垃圾袋,箱体周围无垃圾、污水积存。垃圾收集容器应每日至少擦洗 1 次,保持外观干净整洁、完好无损。5.2.2.2.3 应及时清除公共立面污染物、浮尘和非法宣传品等。5.2.2.2.4 应对区域内绿化带、树穴、绿道等非硬化公共区域进行清扫保洁,及时清理枯枝落叶等杂物。5.2.2.3 公共厕所 5.2.2.3.1 应定人、定岗保洁,一类、二类公共厕所应至少配备 1 名保洁人员,第三代公共厕所应至少配备 2 名保洁人员。3 DB3402/T 332022 5.2.2.3.2 公共厕所外指示牌、标志牌应完整无损、导向醒目。5.2.2.3.3 公共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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