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转租合同(16份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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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转租合同(16份范本) 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租方(甲方): 受转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公正和诚恳信用的根底上,经协商全都,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状况 1-1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 (区/县) 路 弄(新村) 号 室的 (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商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 (全部/局部)即 号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
2、附件(一)。 1-2 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二)、(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 )。该房屋的用途为 ,乙方承诺按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2 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商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转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
3、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 (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3-2 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商定的期限内,乙方需连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商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 币) 元,月租金总计为( 币) 元。(大写: 万 千 百 拾 元_角整)。该房屋租金 (年/月)内不变。自第 (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
4、租金进展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 (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商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 五、其它费用 5-1 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治理、 等费用由 (甲方/乙方)担当。其它有关费用,均由 (甲方/乙方)担当。 5-2 乙方负责支付的一述费用,计算或分摊方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修理责任 6-1 在转租期间,乙方发觉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商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展
5、修理。逾期不修理的,乙方可代为修理费用由甲方负责担当。 6-2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惜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修理,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修理,费用由乙方担当。 6-3 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展检查、养护的,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协作。如因乙方阻止养护、修理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4 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展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详细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6-5 乙方
6、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需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商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方可进展。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 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 币) 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 乙方按本合同商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在转租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商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8-2 乙方向甲方承诺,
7、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9-1 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患病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缺乏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以下状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立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急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
8、月租金 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缺乏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局部。 【第2篇】上海房屋转租合同范本 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包括公有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局部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 二、本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当按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意见的规定,相互交验有关证件,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或租赁合同商定可以转租的条款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等。其中,将承租房屋转租给外来流淌人员,转租人应出示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三、本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应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
9、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以爱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不办理登记备案,不得对抗第三人。 四、凡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协作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证明等有关文件办理登记备案。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是资源局和上海市工商局依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制定的示范文本。其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转租双方当事人商定采纳。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全都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六、本合同文本可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购取。双方当事人使用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仔细了解各条款内容。如有不明确的,可向各区、县房地产治理部门或
10、房地产交易中心询问。 七、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 八、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代理或居间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终页签字、盖章。 -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租方(甲方): 受转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公正和诚恳信用的根底上,经协商全都,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状况 11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区/县)路弄(新村)号室的(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商
11、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全部/局部)即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 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二)、(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该房屋的用途为,乙方按(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2 乙方保证,在转租期
12、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商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转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32 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商定的期限内,乙方需连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商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币)元,月租金总计为(币)元。(大写:万
13、千百拾元角整)。 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展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商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其它费用 51 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治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担当。其它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担当。 52 乙方负责支付的一述费用,计算或分摊方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修理责任 61 在转租期间,乙方发觉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
14、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商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展修理。逾期不修理的,乙方可代为修理费用由甲方负责担当。 62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惜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修理,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修理,费用由乙方担当。 63 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展检查、养护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协作。如因乙方阻止养护、修理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4 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展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详细事宜可由
15、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65 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需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商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方可进展。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币)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 乙方按本合同商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在转租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商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16、。 82 乙方向甲方,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91 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患病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缺乏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以下状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立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急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第3篇】上海市房屋转租合同书 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包括公
17、有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局部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 二、本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当按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意见的规定,相互交验有关证件,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或租赁合同商定可以转租的条款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等。其中,将承租房屋转租给外来流淌人员,转租人应出示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三、本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应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以爱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不办理登记备案,不得对抗第三人。 四、凡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协作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本合
18、同,有效身份证明等有关文件办理登记备案。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是资源局和上海市工商局依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制定的示范文本。其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转租双方当事人商定采纳。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全都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六、本合同文本可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购取。双方当事人使用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仔细了解各条款内容。如有不明确的,可向各区、县房地产治理部门或房地产交易中心询问。 七、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 八、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代理或居间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终页签字、盖章。 - (合同编号:
19、 ) 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租方(甲方): 受转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公正和诚恳信用的根底上,经协商全都,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状况 11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区/县)路弄(新村)号室的(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商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全部/局部)即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一)。 二、租赁用途 21 甲方已向乙
20、方出示该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该房屋的用途为,乙方承诺按(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2 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商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转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32 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商定的期限内,乙方需连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个月向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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