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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人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5篇 抵 押 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本合同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抵押治理方法等规定,本着公平、自愿、诚恳守信、协商全都的原则,为明确责任,遵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局部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需合法使用。 其次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全都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 (年月)利率为 (大写)即¥ (小写)。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到
2、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 (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3.其他: 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商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另行商定的除外,双方另行商定为 。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方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如消失以下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肯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局部或全部贷款本息: .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缺乏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供应贷款人可予承受的其他担保的; 3.其他:
3、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照实供应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承受贷款人的监视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根据本合同的商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归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展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 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根据本合同的商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根据商定行使抵押权。 其次局部 抵押条款 第十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值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全部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东营市 号楼 单元 户的合法房产(房屋全部权证号:东房权证 字第
4、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状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 抵押价值: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估价报告编号: 字第 号)。 第十二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自签订后两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全部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供应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
5、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担当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当借款人未根据本合同商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担当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其次住宅担保:抵押物为住宅的,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实现的风险已有充分的预知。抵押人是否应另行出具其次住宅的担保声明,由贷款人与抵押人选择以下第 种商定: .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其次住宅的担保声明; 2.抵押人应出具,且该声明为本合同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权利限制:抵押期间
6、,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给予其它负担。 第十六条 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归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局部 违约责任及其他商定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以下状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担当违约责任: .借款人供应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状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马上归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归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峻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担当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根据本合同的商定
7、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峻违约,应担当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依据本合同的商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 ( )贷款人无正值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归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丧失、损坏,不能准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贷款人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4)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状况,而给贷款
8、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担当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承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各方选择以下第 种商定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 ( )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其次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
9、各执一份,报相关部门 份。 其次十一条 其他事项: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抵押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经与乙方协商全都,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_ 壹辆,排量:_,颜色:_ ,车牌号为:_,发动机号为:_.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全部。 其次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月,自_年_月
10、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状况声明、暂管。 、清点: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治理费用均由乙方担当。 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全部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全部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当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
11、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_(章) 抵押权人:_(章) 签立时间: 个人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篇2) 抵押人:_ 抵押权人:_ 为确保_年_月_日签订的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_(以下简称甲方)情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_(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治理现状的根底上,同意承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
12、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以下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区_街(路、小区)_号_栋_单元_层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m2,占地面积_m2。 其次条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抵押期限自_年_月_至_年_月_。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大写),_(小写)。依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大写),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担当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
13、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担当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担当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担当修理、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承受乙方的检查监视。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供应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意上述条件的根底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归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担当或分别担当本合同规
14、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全都,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旧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实行协商方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需准时告知乙方,且依据详细状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归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
15、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归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缺乏以归还债务本息和担当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归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根据房地产抵押治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治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房地产市场治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 甲方(签章):_乙方(签章):_ 法定代表人:_法定代表人:_ 托付代理人:_托
16、付代理人:_ 地址:_地址:_ 联系电话:_联系电话:_ 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 个人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篇3) 贷款人(抵押权人):_ 借款人:_身份证号:_ 抵押人:_身份证号:_ 合同签订履行地点: 为明确权利和责任,贷款人、借款人与抵押人经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_万元整。 其次条借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三条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借款月利率:_,月综合费率:_,合计:每月_。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人放款之日起计算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月计息。 第六条本合同所商定的利率和综
17、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需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借款人清偿完债务为止。 第七条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按合同商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及实际用款月数计算利息和综合费用。 第八条本合同商定:借款人按月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即每月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综合费用。借期在五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日计算;借期在十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半个月计算;借期在十日以上(包括十日),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整月计算。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此商定,贷款人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借款人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 第九条逾期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或逾期还款的,除正常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外,每日按借款金额的
18、0.5加收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抵押人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向贷款人供应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一条抵押房地产类别:数量:_平方米 有效证件:房屋全部权证房屋全部权证号码:_ 国有土地使用证:_ 使用权面积:_平方米共用分摊面积:_平方米 房地产座落:_。 抵押部位:全部(_平方米)评估(确认)价值:_元整。 抵押期限:_个月,与借款期限一样。 第十二条抵押房地产在抵押方封存。在借款人未归还借款前,抵押方负责抵押房地产的修理、保管,并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或损坏,保证抵押房地产的完好无损。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假如抵押房地产因故
19、价值削减,抵押人应在抵押房地产价值削减状况发生后十天内向贷款人增补同削减的价值相当的财产抵押。房产在抵押期间由抵押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借款方担当。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房地产行政治理部门履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及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公布的典当治理方法执行。 贷款人:_借款人:_抵押人:_ 经办人:_经办人:_经办人:_ _年_月_日 个人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篇4)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与借款人签订了号借款合同,乙方向借款人供应元贷款。 为保障乙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全部贷款债权的实现,甲方情愿向乙方供应抵押担保。 甲、乙双方经公平协
20、商,共同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乙方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其次条甲方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抵押财产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第三条甲方承诺: 保证对其抵押物依法享有全部权或处分权; 在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当保管抵押财产,并负责修理、保养、保证抵押财产的完好无损。 乙方如需对抵押财产的状况进展了解,甲方应赐予合作; 对乙方要求保险的抵押物,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前办妥抵押财产保险手续并保证到期续保; 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事宜并担当全部费用; 依法向
21、抵押物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 第四条抵押期间,由于甲方的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削减,甲方应在抵押物价值削减状况发生后30天内向乙方增补与削减的价值相当的财产抵押或有效担保。 第五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的削减,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 存入乙方指定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甲方同意提前归还贷款。 第六条在抵押期间,甲方出租抵押物应征得乙方同意。 第七条在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 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甲方同意提前归还贷款。 第八条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准时书面通知乙方: 经营机制发生变化,照实
22、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等; 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抵押的权利发生争议; 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撤消营业执照、被撤销; 法人代表、住宅、电话发生变更。 甲方发生前款的情形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 发生前款其他情形在事后7日内通知乙方。 第九条甲方违反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商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担当赔偿责任。 第十条如发生依据借款合同的商定提前收回贷款,其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未得到足额清偿,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与乙方协议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甲方有义务向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延长
23、抵押期间。 第十二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清偿债务,乙方有权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或经双方协商以抵押物折价实现抵押权。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办理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执一份,副本份,登记部门一份,由各执一份。 抵押人: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 负责人: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个人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篇5) 抵押权人:_ 地 址:_ 邮码:_ 电话: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抵押人:_ 地 址:_ 邮码:_ 电话: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抵押物业地址:_邮码:_ 电话: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
24、:购房_ 字第_号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 年_ 月_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年_月_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马上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给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情愿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承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承受担保人担当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
25、抵押人供应肯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局部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其次条 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以下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 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 元; 全部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行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
26、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状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顿支付或削减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第五条 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_ 银行贷款最优待利率加_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待利率将随市场状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马上生效,抵押权人仍保存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依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状况而调整的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
27、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 第六条 还款 一、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转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需在_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担当归还责任。 四、全部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_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
28、款项。假如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标准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状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根据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状况,抵押人必需马上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权人打算,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根底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根据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的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
29、算。 第八条 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以下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还款日,提前局部或全部归还实贷款额,每次提前归还金额不少于_ 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归还的款额,将按例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需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行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的局部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局部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的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以下所述任何状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马上提前清还局部或全部实际贷款额,或马上追计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
30、合约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借债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归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归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收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全部或大局部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制止令等威逼,要对具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逼又不能在发生后30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归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顿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标准下,变得
31、不合法或不行能连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消失不利变化,而严峻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任的力量。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局部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管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环。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构造。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觉察上述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马上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在抵押权人得知时已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依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
32、条其次点的担保期限内追付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掌握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5,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需肯定真实地供应本合约涉及的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觉抵押人所供应的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权人有权马上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_币_ 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约所涉及的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由于任何缘由,使抵押权
33、人打算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治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归还,并由各项费用的确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逾期利息。 第十条 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供应购置抵押物的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的全险;保险单须过户_ 银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_ 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 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
34、人的权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_ (即售房单位)签订并经_市公证处公证的“房产买卖合同”中,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全部欠款; (2)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_ (即售房单位)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购置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产物业(资料详见附表); (2)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1)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的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
35、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的押品; (3)抵押人(即购房业主)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售房单位)发出的入住通知书后,即代其向_市房产治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的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归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于抵押权人。保
36、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金额。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行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按受保险赔偿金,并不行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行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缺乏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局部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局部。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的购房权益抵押:向房产治理机关办
37、理抵押备案。抵押人“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的“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住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的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他全部义务后,抵押权人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担当有关费用的状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的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_市房产治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于抵押人向_市房产治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的处分 1.抵押人如
38、不支付本合约规定的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的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即进入及享用该楼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适宜的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的全部或局部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收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酬劳则由抵押人负责。该接收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收人或代理人的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收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的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付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人将不
39、需要问及接收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2)接收人可依据抵押权人的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于该房产的全部或局部及其内部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全部或局部,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的文件及契约,及取销该项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损失,抵押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以下情形运用其处分该房产的权力: (1)抵押权人赐予抵押人通知,要求还款(不管届期与否)而抵押人一个月内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归还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 (3)抵押人违反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4)抵押人系个人而遭受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5)抵押人的任何财产患病或可能患病扣押或没收; (6)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睬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或不规章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旧当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住客不须理睬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的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的不妥当运用招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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