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车库房屋租赁合同(14篇).doc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个人车库房屋租赁合同(14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个人车库房屋租赁合同(14篇).docx(6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个人车库房屋租赁合同(14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区路弄号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宅使用。 2.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为_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 _年_月_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需在租赁期满前的壹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
2、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_人民币:_元整,租金以现金方式支付。 4.2,双方议定首期付 叁个月租金,押壹个月押金,以后按每叁个月结算一次,提前_天支付下次房租,押金不变,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后必需开具收据予乙方。 五,其他费用 5.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及宽带费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担当,并按单如期缴纳。 5.2,乙方应把已缴纳过的单据复印件交与甲方。 六,甲方的义务 6.1,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6.2,房屋及附属设施如非乙方的过失和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
3、担当相关的费用。 七,乙方的义务 7.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活动均能符合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治理规定,不作任何违法之行为。 7.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7.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转变租赁房屋的构造装修,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并爱惜使用租赁的房屋,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者过错是房屋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7.4,乙方应按合同商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转变使用性质,不得存放危急物品及国家明文规定的不合法之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担当全部责任。不得在室内做违反国家法律之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押金租金不退。 7.5,假如乙
4、方拖欠房租超过壹个月以上的,或有意不接听电甲方电话的,甲方有权通过警方,中介方帮助进入室内,收回房屋。 7.6,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正确使用家电设施,安全使用电,煤气,且有义务留意自身人身及财产安全。 八,甲方供应的设备如下(或另附清单说明): 1,电淋浴器 壹 台 2,挂式空调 壹 台 3,老式彩电 壹 台 4,床 壹 张 5,柜子 壹 组 九,押金及违约金 9.1,为确保房屋及其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为:(人民币大写) 万 壹 仟 肆 佰拾元整。租赁期满后,乙方按期归还房屋给甲方,期满乙方迁空,清点,交还房屋及室内设施,并付清所应付的费用
5、后,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马上将押金无息退还承租的乙方。 9.2,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机构进展仲裁。仲裁不成,可以向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介方帮助双方所需见证工作,但不担当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其他条款 10.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力量,对各自权利义务责任清晰明白,并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合同规定索赔。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全都,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空格局部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页
6、,壹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_承租方(乙方):_ 电话:_电话:_ 证件号:_证件号:_ 签名:_签名:_ 签约日期:_签约日期:_ 个人车库房屋租赁合同2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由享有全部权或经营权的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阻人使用、收益,承阻人交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 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作为当事人双方就房屋租赁行为所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直接影响当事人的利益。【房屋租赁民法典效力】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展审查。 (一) 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
7、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力量人或限制民事行为力量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全部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 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制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制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依据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全部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打算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
8、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商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商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正,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展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状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爱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 是否进展过登记备案。_市房地产治理法、_市房屋租赁治理方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治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旧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房屋租赁民法
9、典风险】在现实中 ,合同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关注更多的是租金、支付时间等事项,却忽视了一些不常见的问题。而正是由于对这些问 题商定不明,往往导致租赁纠纷产生。我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来办理房屋租赁纠纷案的实践,针对一些简单被当事人无视,而又可能引起争议 的问题,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盼望能为当事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供应法律帮忙。 一、无效租赁合同及其处理根据民法典第61条和民法典第58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确认无效后,其处理上主要是承租方腾退房屋 ,租赁房屋恢复到签订合同之前的状态,承租方负责将租赁期间添附物撤除或与出租方协商抵顶。承租方实际使用房屋的,出租方不返还租金 ,作为租赁期间出租人不能使用房
10、屋的损失。造成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担当相应的 责任。因此,签订租赁合同前,双方应尽职调查,避开签订无效合同。以下介绍几种常见的无效合同。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有这么一个案子,某房产公司将大厦出租给某公司,双方商定了租期、租金及违约条款。承租方进入后对大厦进展了装修。几个月后 ,承租方以租赁合同无效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房产公司返还其已经收取的房租,及该款项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赔偿其损失 。经查,房产公司系大厦的建立单位,该大厦尚未办理整体验收手续。另外消防支队同意大厦投入使用,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未签发。法
11、院认为,依照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工程未阅历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大厦不具备出租使用的条件 ;房产公司将房屋出租给时,没有办理消防验收手续,承租方对房屋进展装修后,也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依据我国 消防法的规定,消防未阅历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此房产公司将大厦出租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的规定。依据 民法典的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违反了建筑法和消防法的强制性规定 ,应认定为无效。依据我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时,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订的法律和国务院制订的行政法 规为依据。由于租赁合同违反了上述两部法律的强制性规
12、定,固然无效。现实中,房屋未阅历收或验收不合格就入住的状况许多 ,作为承租方很难查清房屋是否验收合格,因此为避开此种无效合同风险,承租方除尽职调查外,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商定无效合同处理条款 ,以爱护自己一方权益。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这里定义的违章房屋是指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或不按主管部门许可而擅自建筑的房屋。违章房屋大体可分为三种状况:一是建筑人未合法取得土 地使用权即擅自建筑房屋,这种状况不但违反了土地治理法、_市房地产治理法相关规定,而且侵害了他人或国家的土地使用权 ,不能取得建筑物的合法全部权;二是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尚未取得建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批准文件的
13、状况下擅 自建筑房屋。这种状况下,建筑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房屋用于出租,则签订的租赁合同因违反法律 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虽然现实中这两种状况下,建筑人可能通过补办相关手续后,还可以取得建筑物的合法全部权,但租赁合同双方究竟 要担当无效合同的风险;三是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途的商定,将房屋转变用途出租的租赁合同。我国的土地治理法、 _市房地产治理法、城乡规划法和_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对土地用途都有严格的规定,实践中违反土地用途的 商定将房屋转变用途出租的大多是将非商业用途的房屋作为商业用途的房屋出租,以获得较多的租金,但国家的土地出让金受到损失 ,并扰
14、乱了房地产市场,这种租赁合同固然认定无效。依据我国_市房屋租赁治理方法第6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房屋全部权证件的;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不得出租”。 违章房屋的建筑人不能取得全部权,因此也不能享有合法的使用权。违章房屋出租,作为承租一方防范的唯一方法就是租赁前仔细查看出 租人的房产证照,没有产权证或与产权证登记不符的房屋不能租赁。固然,个别承租人出于其他目的明知是违章房屋仍要租赁的 ,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商定无效合同处理条款,或要求出租方供应担保,但这种风险未必能躲避。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_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第12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展以
15、下活动: (三)租赁房屋”。因_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该条为强制性规定 ,因此按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签订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律师意见: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对该区域动迁状况进展调查,避开因签订无效租赁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害。 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问题网上看到一个案例:张X将自有的200商业用房出租给李X经营饭店,双方签订_年期租赁合同,并对租金、支付及合同解除等条款做了 明确商定。合同签订后,李X依约交付了租金并装修了房屋,开头营业。因该房屋地理位置好,生意兴隆。半年后 ,市场租金普遍上涨,张X有些懊悔,于是以租赁合同未经备案为由,主见合同无效,要求解除合同,双方因此
16、产生争议。那么 ,租赁合同未经备案是否无效呢 1、关于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法律规定依据_市房地产治理法第53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商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 、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它权利义务,并向房屋治理部门登记备案” 。_市房地产治理法属于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该条规定以“应当”对登记备案加以规定,立法宗旨在于要求对租赁合同进展备案 。因此确认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关键在于该条规定是否为强制性法律规定。_市房屋租赁治理方法第13条规定:“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答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 ,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政府房地产治理部门登记备案” ;
17、第32条规定:“ 违反本方法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政府房地产治理部门对责任者赐予行政惩罚; (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 ,并可处以罚款; (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 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_市房屋租赁治理方法虽然直接规定了未办理登记备案的租赁行为无效,但是鉴于它属于部门规章层面的法律文件,不能规定合同效力问 题。公安部的租赁房屋治安治理规定规定:“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全部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
18、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全部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 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可见出租私人或单位全部房屋用于他人居住 ,既要到房管部门,又要到公安机关登记。笔者认为,未办理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应认定租赁合同有效。房屋租赁行为是诺成性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就主要内容达成全都合 同即告成立。出租人交付房屋,承租人交付租金,合同即生效。对房屋租赁的合同进展备案,主要是便于行政机关治理的需要 ,登记备案的合同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在理论上属于对抗要件主义,不是一个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依据民法典解释第9条规定 :“法律、
19、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全部权及其 他物权不能转移”,因此_市房地产治理法第53条不应成为强制性规定。现实中由于法律宣传及治理环节薄弱,以及当事人嫌手续麻烦 及躲避一些税费,公民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相对法人间的少一些,但出于交易安全的必要,律师建议租赁双方应进展登记备案 ,以削减合同风险。 2、出租房屋应办理的法律手续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后_日内,到市、县政府房产治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时应提 交以下相关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全部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经办人的证明文件、_市政
20、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在市 、县政府房产治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三、房屋修理责任的相关法律问题房屋修理责任应当是租赁合同中最常见的条款,合同双方一般会依据民法典第220条规定,即“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修理义务 ,但当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来商定修理责任。但现实中往往不是简洁的适用该条规定就能解决修理争议的,由于修理责任往往隐蔽在其他 事项中,造成责任划分不清楚问题。本人认为修理包含在房屋正常修缮、装修后返修及恶意添附的补偿责任等多项内容之中 。因此租赁合同双方在商定修理责任时,应全盘考虑。 1、房屋修缮责任房屋修缮责任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对房屋自然损
21、坏或人为损坏的修理责任由哪一方担当的问题。依据_市房屋租赁治理方法的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商定由出租人修缮的 ,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准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担当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商定” 。因此出租人有对房屋及其设备准时、仔细地检查和修缮 ,以保证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义务。但“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从律师角度认为,应将“承租人过错”进展列举,明确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房屋修缮责任条款中,以削减不必要的争议。 2、承租人装修转变房屋构造后的返
22、修责任民法典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展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 ,对租赁物进展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现实中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转变构造 (固然不涉及主体构造安全),使用中产生的返修责任争议较多。我们曾代理过这样一个案子:王X将自己私有的二层二室住房租赁给张X,合同商定租赁用途为中介效劳,并同意张X的装修方案 ,将原卫生间撤除移至阳台,将卫生间通风和排水立管在二层弯曲靠在墙边,以增加厅内有效使用面积。使用中楼上用户发觉下水不畅 ,楼下住户发觉卫生间通风不畅,于是与出租人联系,要求其修理。承租人在出租人要求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个人 车库 房屋 租赁 合同 14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