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合同_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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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转让合同商标转让合同1 让与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宅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宅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有待出让,鉴于乙方需要受让该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规定,双方就注册商标转让事宜公正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履行。 第一条定义 为避开双方理解上的分歧,双方对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特作如下确认: 1、“注册商标”指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以下所指“商标”,除特别说明外
2、,均指注册商标)。 2、“让与人”指通过注册.受让等合法方式取得并享有商标专用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受让人”指因经营需要而通过法定受让方式取得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其他(其他需要说明的名词和术语):。 其次条转让商标 1、转让商标的名称: 2、转让商标的申请号/注册号: 3、转让商标的图样: 4、转让商标的类别: 转让商标核定使用商品: 1、转让商标核准注册时间: 转让商标续展日期: 2、转让商标的注册国家/地区: 3、(有/无)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依法须一并转让。 有,则一并转让商标的注册号/申请号为:。 第三条权利保证 1、甲方保证本合
3、同其次条之商标系有效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商标,甲方保证有权转让该商标。 2、甲方保证本合同其次条之商标未被质押,也无第三人对该商标主见权利。 3、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未就本合同其次条之商标与第三人签订过转让协议,也未就该商标向商标局提出过转让申请。 4、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未就本合同其次条之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过。 如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已将该商标许可给第三方使用的,双方商定如下: (1)甲方须事先将许可方式.期限.地域范围等事宜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将商标转让事宜通知被许可方。 (2)乙方承诺连续履行该商标许可协议,并在取得本合同其次条之商标专用权后,承继甲方因商标许可而
4、创设的权利和义务。 (3)双方其他商定内容:。 第四条费用支付 1、商标转让费总金额为元。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一次性将转让费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如以其他方式支付,可商定如下:。 第五条税费担当 现行法律对执行本合同的相关税费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现行法律未规定具体担当方的,税费担当方式为。 第六条转让手续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将本合同其次条之商标的注册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付乙方,并有义务依据商标法之规定与乙方共同向商标局提出商标转让申请。甲方交付资料的清单: 2、甲方与乙方在共同向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时,应相互关心.协作。 3、办理转让手续所需费用的担当商定为。 第
5、七条商品质量保证 1、乙方通过本合同受让取得商标后,有义务保证使用该商标商品的质量。 2、甲方可向乙方供应相关商品的样品,供应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供应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法.商品修理法,在必要时还可供应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各单。 第八条保密事项 1、双方对合同洽谈及履行过程中获悉到对方的商业隐秘和相关隐秘信息,有保密的义务。因一方泄密致使对方经济利益受损的,该方负赔偿责任。 2、合同未正式生效前.合同提前解除或履行完毕终止时,各方仍需对本合同洽谈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保密事项保密,保密时间双方商定为。 3、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国家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合同
6、一方供应上述商业隐秘的,供应方应事先通知合同另一方,并书面提示相关机构留意保密。 第九条禁止性条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在本合同其次条之商标的注册地域内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2、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在该商标的注册地域内,在足以导致消费者混淆的关联商品或服务上,将相同或近似于该商标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商定,连续使用本合同其次条之商标的,应立刻停止使用,并向乙方支付商标转让费的%作为违约金;如商标局已核准转让本合同其次条之商标,乙方得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要求甲方担当商标侵权责任。 2、乙方在合同商定的期限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的,甲
7、方有权拒绝办理商标转让手续,且每逾期日乙方应支付元违约金。逾期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主见解除合同时,已办理商标转让手续的,可通过行政或司法程序撤回/撤销商标转让申请。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假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同意实行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据该委员会现行规章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不行抗力 1、因不行抗力或者其他意外大事,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行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2、患病不行抗力.意外大事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
8、同.解除或拖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大事状况在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第十三条合同维护 1、合同双方商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指定为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 2、联系人的职责是负责双方的沟通和协调,其他职责: 3、任何一方变更联系人的,应准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准时通知或联系人未履行职责而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担当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需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自批准之日生效。 第十五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正本份,副本份;乙方正本份,副本份
9、;用于备案份。本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合同签订时间.地点 1、本合同签订日期为(此日期应与最终一方签字.盖章日期全都)。 2、本合同签订地点为: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订日期: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订日期: 商标转让合同2 甲方:_乙方:_ 法定代表人:_法定代表人:_ 签订地址:_签订地址:_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鉴于甲方承是本协议附件一所列X的注册商标(以下简称该商标)的合法有效的全部权人,并且甲方同意将该商标的全部权依法转让给乙方。 为明确双方在该商标转让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10、第一条商标定义 本协议中的商标指的是协议附件一(略)所列X的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详见附件二(略)。 其次条甲方承诺与保证 一、甲方保证其是该商标的唯一合法全部权人,保证该商标无任何法律瑕疵(质押或被司法查封),并保证与任何第三者对该商标不存在权属争议、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 二、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生效后,不在其生产经营中连续使用该商标。 三、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前,未曾许可第三人使用或独占使用该商标。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承诺关心乙方办理该商标权的更名手续。 第三条乙方保证与承诺 一、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承诺按本协议的商定支付全部转让费用。 二、乙方保证自己符合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的有关条件,具有
11、行为力气,能够担当质量担保责任。 三、乙方承诺按国家的规定依法使用该商标,维护该商标声誉。 四、本协议生效后,该商标的续展登记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承诺在使用该商标过程中不得使用甲方名称。 第四条商标转让费 一、双方议定该商标的转让费为_元人民币。 二、双方同意上述之转让费按下列方式支付:_。 三、乙方应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转让费汇入甲方指定帐户;指定的帐户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未准时通知该项变更而造成的任何拖延支付,乙方不负违约责任。 四、该商标转让后的续展注册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担当,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商标转让变更手续 一、本商标转让后在国家工商
12、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的变更登记事宜,由乙方于本协议生效后办理,甲方赐予必要关心。 二、该商标转让后在依法办理变更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税费用由乙方自行担当,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一切直接和可以预见的损失。 二、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转让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付费用的_%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实行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全部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八条不行抗力 一、因
13、不行抗力导致的本协议全部不履行、部分不履行或延期履行,双方免责;患病不行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实行一切合理措施削减损失;未实行措施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担当责任。 二、患病不行抗力的一方,应在不行抗力大事发生后_小时内将有关状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在该大事结束后_日内向另一方出示相关证据。 第九条补充和变更 本协议可依据各方看法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依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全都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实行书面形式。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一、本协议以及构成本协议组
14、成部分的附件的解释、效力和补充,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假如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选择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章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有约束力的; (2)依法向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协议附件 一、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二、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依据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担当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通知
15、一、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二、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X的住宅)的法定地址或住宅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三、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担当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一、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二、正本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变更登记备案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 授权代理人:(签字
16、)_授权代理人:(签字)_ 住址:_住址:_ 编码:_编码:_ 联系电话:_联系电话:_ 传真:_传真:_ 日期:_日期:_ 电子信箱:_电子信箱:_ 开户银行:_开户银行:_ 账号:_账号:_ 商标转让合同3 转让人名称(甲方): 地址: 受让人名称(乙方):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恳切信用、友好合作、协商全都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商标转让事宜达成共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其次条 转让商标名称:号。 转让费及其支付:商标转让费共计为: 。在合同签定,乙方支付转让费后甲方即在“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上签章,并交付该转让商标的注册证。 第三条 商标转
17、让手续的办理及手续费的担当:全部商标转让手续由 乙方 办理,在商标转让事宜办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手续费由 担当。 第四条 (一) (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按时足额收取商标转让费; 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对于该商标所拥有的商标专有权没有瑕疵,有义务保证 其商标专有权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并保证:不存在依法应当与拟转让商标一并转让的其他商标; (三) 在商标转让手续办理过程中,甲方负有对乙方必要的关心义务,向乙方提 供办理商标转让手续所需的文件资料。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商标转让申请被国家商标局批准之后,乙方作为该商标的全部权人,拥有该商标的一切合法权利,但同时要保证使用该商
18、标的商品的质量; 第六条 乙方有义务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商标转让费。 甲乙双方应切实履行本商标转让协议,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如乙方违约则其支付给甲方 违约金。 第七条 在商标转让手续办理过程中,双方对于所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使用和集中。 第八条 因履行本协议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一份报国家商标局核准。本协议自国家商标局核准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转让人签章: 受让人签章: 年 月 日 商标转让合同4 注册商标转让方:(甲方) 注册商标受让方:(
19、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全都,对注册商标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国别: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注册商标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全部人。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该商标曾与签订过非独占(或独占)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本商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原与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转由受让方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担当。全部权转让事宜由转让方通知。 七、注册商标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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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转让 合同 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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