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合同7篇.docx
《合伙企业合同7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伙企业合同7篇.docx(4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合伙企业合同7篇合伙企业合同1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为弘扬中华美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推广“xx”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第二条: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对方任何行为的权利。任何一方的职员不是对方的雇员,也不是对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对对方及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双方进行合作,甲方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 认同格兰仕文化; 2、 能按照双方商定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门头、灯箱
2、、喷绘等广告设施。 3、 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开店手续和证明。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间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费50000元; 2、 乙方不参与甲方xx店经营; 3、 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xx店店面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及其相关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义务提供xx菜系配方及技术支持; 5、 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微波炉一台; 6、 合作期间内,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内增加微波炉、电磁炉、空调、电饭煲等电器设备,乙方有义务以出厂优惠价提供以上系列产品(需向xx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 7、 乙方提供的电器产品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 8、
3、 乙方制作部分关于xx宣传单页、海报; 9、 乙方在媒体上对xx店给予宣传推广; 10、 其他事项: 第五条:甲方应该尽到如下义务: 1、 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餐饮合伙合同范本 2、 合作期间甲方承担店内、店外装修设计(参考格兰仕xx店专业指南);店内桌面菜单,桌面立牌可参考格兰仕xx店专业指南及附件; 3、 店内须增设价格适中的xx菜系(不少于10款菜式)供顾客选择,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广xx,开发适当特色的xx新菜系; 4、 店内须积极推广光波炉的消毒杀菌功能,倡导绿色环保; 5、 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在店内张贴乙方有关xx的宣传品,并根据需要更换xx宣传品; 6、
4、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摆在店内使用,有条件的可摆在醒目位置,并能让消费者容易识别为GALANZ产品; 7、 应在店内醒目位置设立“格兰仕光波炉消毒专区”,有醒目的宣传品,并且尽可能在顾客面前用光波炉现场消毒; 8、 双方协议维护乙方提供的微波炉产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单独出售、转让、赠于、质押。 9、 其他事项: 第六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乙方不定期对甲方微波炉美食店的门头、灯箱等物品的使用进行跟踪抽查,甲方应给予配合,对不合格的地方应该根据乙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第七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年后,甲方若无违法本协议的情况出现,微波炉及乙方提供其他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甲方经营的“xx
5、店”,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可无条件的收回微波炉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经营过程中,出现有损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益、商誉)的情况; 2、 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未满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经营的;餐饮合伙合同范本 3、 己方未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竞争对手进行有关宣传、联合销售等行为时。 第九条:若甲方转让xx店,必须将微波炉一起转让,并且保证微波炉继续在美食店内使用,保证门头、灯箱设施不变。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经营者的变更、营业执照的变更、经营地址的变更等。 第十条:不可以抗力处理: 如果甲方经营的xx店因拆迁、建筑物改造、整体规划变更等行为导致不能经营
6、的,若经营期限未满三年,甲方应退还乙方微波炉;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在协商开始后15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 年。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公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合伙企业合同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合伙企业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
7、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合伙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协议。 第二条合伙人的姓名及家庭住所:_ 第三条企业依法在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合伙期为_年。 第四条企业名称为:_ 企业住所:_ 第五条本企业由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第二章合伙目的及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伙的目的、宗旨:共同劳动、共同经营、互利互惠。 第七条经营范围:_ 第三章出资方式、数额、期限和盈亏分担方法 第八条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和数额为 (一)以_(此处填出资方式,如常货币或实物)出资,为人民币_元,占_%。 (二)以_出
8、资,为人民币_元,占_%。 第九条各合伙人应当在本协议签字、申请注册登记前,按照前条约定的数额比例足额缴付各自的出资。 第十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第四章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十一条合伙人共同委托一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委托为本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十二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由出资大的为事务执行人,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第十三条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
9、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争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八)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九)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第五章入伙与退伙 第十五条入伙 (一)新合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三)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退伙。有下列
10、情况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的经营期限届满;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发生合伙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第十九条合伙企业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而发生登记事项需变更或重新登记的,应于作出变更决定或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六章合伙企业解
11、散与清算 第二十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协议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三)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四)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五)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人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决定后十九日内由全体合伙人或者指定一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第二十二条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七章违约责任及合伙人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违反合伙
12、协议擅自退伙,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个别伙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不履行出资义务,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第二十五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对本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经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在企业注册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
13、份,工商局一份。 合伙人(签字):_合伙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合伙企业合同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伙企业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合伙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 合伙人的姓名及家庭住所:_ 第三条 企业依法在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合伙期为_年。 第四条 企业名称为:_ 企业住所:_ 第五条 本企业由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第二章 合伙目的及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伙的目的、宗旨:共同
14、劳动、共同经营、互利互惠。 第七条 经营范围:_ 第三章 出资方式、数额、期限和盈亏分担方法 第八条 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和数额为 (一)以_(此处填出资方式,如常货币或实物)出资,为人民币_元,占_。 (二)以_出资,为人民币_元,占_。 第九条 各合伙人应当在本合同签字、申请注册登记前,按照前条约定的数额比例足额缴付各自的出资。 第十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第四章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十一条 合伙人共同委托一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委托为本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十二条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由出资大的为事务执行
15、人,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第十三条 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 第十四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争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八)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九)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6、第五章 入伙与退伙 第十五条 入伙 (一)新合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合同; (二)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三)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 退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合同的经营期限届满;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发生合伙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合同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
17、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第十九条 合伙企业因退伙、入伙、合伙合同修改而发生登记事项需变更或重新登记的,应于作出变更决定或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六章 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合同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三)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四)合伙合同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五)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人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条 合伙企业解 散决定后十九日内由全体合伙人
18、或者指定一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第二十二条 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七章 违约责任及合伙人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合同擅自退伙,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个别伙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合同,不履行出资义务,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第二十五条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对本合同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19、经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合伙人履行合伙合同发生争议的,合伙人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在企业注册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工商局一份。 合伙人(签字):_ 合伙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合伙人(签字):_ _年_月_日 合伙企业合同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合伙 企业 合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