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doc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doc(3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3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确保“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全方位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行动计划福建省“十四五”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福建省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有效实施,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升城乡建设品质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重点任务(一)宜居建设工程1系统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各设区市(包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
2、)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以城市体检为抓手,科学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健全规划实时监测、定期评估和动态维护机制,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厦门继续做好全国城市更新试点工作。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2统筹推进片区综合开发。统筹设施配置的系统性、便利性和经济性,优先建设生产生活急需的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健全居住、科教、商务等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和产城融合。(责任单位:省住建厅
3、、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3持续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持续开展城市居住区建设补短板行动,重点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小区连线成片改造,推进一批背街小巷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历史文化街区、商业性街道、景观性街道或生活服务性街道,推进若干特色、文化、商业街区建设。结合老旧街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全省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580个,涉及36.29万户,基本完成2000年底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持续推进2001年至2005年间建成、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责任单位: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民政厅、商务厅、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4试点推进完整社
4、区建设。从方便社区老年人、儿童的基本生活需要出发,配套建设社区幼儿园、托儿所、老年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便利店、菜店、食堂、邮件和快件寄递服务设施、理发店、洗衣店、药店、维修点、家政服务网点等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健全体育健身设施和休闲场所,营造充足的公共活动空间,推进社区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建立健全社区治理机制,建成设施完善、安全健康、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各设区市全面启动71个完整社区建设试点。(责任单位:省住建厅、民政厅、自然资源厅、公安厅、卫健委、教育厅、商务厅、体育局、通信管理局、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5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坚持供需匹配、因城施策,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福州
5、、厦门、泉州等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要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做好公租房保障,提升管理和服务信息化水平。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聚焦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重点安排改造现有50户以上集中成片棚户区,并将符合改造范围和标准的城市危房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具体年度任务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责任单位:省住建厅、发改委、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6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新建无障碍设施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相关标准规范,落实标识制度。结合残障人士需求,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城市更新行动中统筹推进居住区和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改造,继续实施城市
6、重要公共建筑和重点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全省推动10个街道级区域开展无障碍通行设施、服务设施系统性整治提升,打造安全便捷、健康舒适、多元包容的无障碍样板区域。鼓励各地积极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责任单位:省住建厅、残联、财政厅、民政厅、卫健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7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住宅项目必须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确保新建居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各设区市要开展城市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结合城市体检评估,全面排查城市居住区配建补齐养老服务设施问题,针对没有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建设标准的居
7、住区,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的时间表、路线图,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配齐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责任单位:省民政厅、发改委、住建厅、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二)绿色人文工程8加强城市生态屏障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及周边生态系统的修复、林相改造和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绿化隔离带、环城林带森林景观,丰富季相变化,适地适树,促进城市及近郊山体公园化。全省实施城乡一重山林相改善2.6万亩,建设郊野公园22平方公里以上。(责任单位:省林业局、住建厅、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9推进城市绿色空间建设。优化城市绿色空间布局,将绿化向城
8、市废弃地、边角零星地渗透拓展,丰富立体绿化形式,不断增加城市绿色空间。大力推进福道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百姓身边的“口袋公园”、“小微绿地”等绿化活动场地,提升绿地可达性、均衡性。持续推进城市植物园、社区公园等各类公园建设,对老旧公园进行改造提升,完善公园服务功能和品质,打造一批能体现地域性、时代性的城市精品公园。全省新建和改造提升福道1000公里、公园绿地面积900公顷。(责任单位:省住建厅、林业局、自然资源厅、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0提升绿色低碳建筑水平。各设区市要加快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明确重点发展区域、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成品住房等内容,并与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衔接。持续开展绿
9、色建筑创建行动,2023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力争达到93%以上,福州、厦门、泉州以及各地新城新区应积极探索实施更高标准的绿色建筑要求。大力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开展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等试点示范。推广湄洲岛、长汀县绿色低碳试点经验,新打造若干绿色低碳试点片区。推动福州、龙岩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建设。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装配式装修,2023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9%。持续推进落实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深化BIM技术应用以及探索机器人应用。(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11推进历史文化保护
10、利用。推进南靖、长汀、建瓯、福安、泰宁、永春等6个县市省级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试点。鼓励老城区分层次、分类别串联各类历史文化遗产,推进10条历史文化街区或传统街巷保护和整治提升、完成325栋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修缮或活化利用工程。完成9本传统建筑丛书编撰,总结提炼闽派建筑元素,丰富建筑文化内涵,把握本地传统建筑精髓,挖掘和丰富其完整价值,探索传统与现代建筑融合发展理念和方法。(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发改委、农业农村厅、文旅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2加强城市特色风貌塑造。加强对城市山水景观格局、城市魅力空间、建筑景观风貌等方面的管控和提升。在城市中心区或者临山滨水地带等重点节点区域开展
11、城市设计,并纳入详细规划推进实施,塑造特色城市景观风貌区(带),带动城市环境品质提升。(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3推进城市垃圾综合治理。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健全分类收集、分类转运等设施,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省新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屋(亭)1700座,创建10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创建7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县。加快推进邵武、浦城、宁化、永安、长汀、武平、上杭、霞浦等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建设,推行共建共享,全省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统筹规划建设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和分拣处理中心,推动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与环卫系统逐步实现“两网融合”。建立健全建筑垃
12、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引导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场内循环再利用,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各设区市建设1个以上建筑垃圾末端处置设施,有条件的地市,试点建设建筑垃圾消纳与资源化利用一体化基地。(责任单位:省住建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商务厅、工信厅、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4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大城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推进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修复更新,完善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污水管网,推行专业化运行维护,提升污水处理能力,规范污泥处理处置,加强排水许可管理。全省新建改造城区污水管网700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0万吨/日,各
13、市(区)完成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和污水厂进水BOD浓度目标。各设区市持续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深入推进福清、龙海、石狮、晋江、南安等市(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强化市政排水设施井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生态环境厅、发改委、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交通通达工程15优化城市路网。持续推进各设区市快速路建设和改造提升,开工一批交通“高快一体化”项目,推动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干线城镇过境段与快速路的融合衔接,构建衔接顺畅、布局完善的城市快速道路网。完善道路级配,强化次干路、支路、街巷路建设。全省新改扩建各类城市道路500公里。(责任单位:省住建厅、交通
14、运输厅、财政厅、发改委、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6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加快福州、厦门第二轮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及规划调整项目建设,加快两市第三轮轨道交通建设规划项目前期建设。加大公交首末站和枢纽站建设力度,合理设置城市公交专用道,推动有条件的道路配置港湾式公交站,推广新能源车辆,全省新增公交线路50条,延伸优化100条。(责任单位:省住建厅、发改委、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7完善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充分挖掘公园广场和学校操场等地下空间、高架桥周边、闲置土地等增设公共停车泊位;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节假日、夜间适时开放内部停车场;鼓励地面停车场开展立体化改造。2023年全省新增城市公共停车
15、泊位2万个以上。(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8. 完善城市慢行系统。推进人行道净化行动,清理占道行为,修补地砖破损松动,拓宽过窄人行道,科学设置人行过街和立体步行系统,确保人行道连续畅通;成片、成网统筹建设非机动车专用道,厦门、福州要优化一批自行车专用快速通道并衔接公园、绿道。(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9开展交通整治。实施道路微循环、路口微改造、信号灯优化,拓宽“瓶颈路”,整治道路塌陷和地下空洞,提升通行效率,全省推进50条以上主次干道“微整治”。依托地铁站点、大型公建、商业综合体,改造30处具有公交换乘、停车等功能的交通“微枢纽”
16、。深化电动自行车及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整治。(责任单位:省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安全韧性工程20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有序开展南平、龙岩、漳州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国家级示范城市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其他城市积极申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统筹兼顾内涝积水治理及雨水收集利用,建设可渗透路面、绿地及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各地可利用城市低洼地、池塘湖泊、公园绿地等建设滞洪区、雨洪公园,提升雨水蓄积能力。力争2023年底全省城市可渗透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城市建成区3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标准。(责任单位:省住建厅、水利厅、自然资源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1推进城市排水防涝
17、。加快落实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推动高水高排工程建设,实施排涝通道治理工程,建立健全城区水系、排水管网与周边江河湖海、水库等“联排联调”运行管理模式。加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与改造,全省新改建雨水管网(渠)500公里。强化易涝点整治,建立健全易涝点整治动态更新机制,全面排查风险点,重点开展低洼区域和地下空间整治。严查违法违规占用河湖、水库、蓄滞洪空间和排涝通道等的建筑物、构筑物,保证足够的调蓄容积和功能。(责任单位:省住建厅、水利厅、自然资源厅、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22提升城市供水保障水平。加强城市供水应急能力建设,提高抗冲击负荷能力和水源突发污染及其他灾害应对水平。推进水厂、二次供水设施
18、的更新改造,开展城镇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基本消除居民小区地埋式二次供水水池,保障供水水质安全。推进管网智能化改造、老旧管网更新和管网分区计量管理,进一步降低管网漏损率。福州、晋江、石狮等城市抓紧推进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全省新改建供水管网500公里,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5%以内。(责任单位:省住建厅、水利厅、卫健委、生态环境厅、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23提升城市供电能力。对城区有供电需求但出线建设困难的区域,协调各部门共同拓展线路走廊,协调预留新建供电设施位置。新建及改扩建道路足额预留缆线通道,道路建设时线路管道同步施工。(责任单位:省电力公司、住建厅、自然资源厅、
19、交通运输厅、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24开展城市照明改造提升。各县(市、区)要制定城市路灯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开展无路灯盲区及老旧街巷为重点的城市路灯照明排查,推动城市路灯LED节能改造,建设城市照明管理系统,实现日常管理维护智能化。有条件的地方加快推广使用多功能杆。(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电力公司、通信管理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25推进城市燃气管道改造。各设区市要抓紧组织开展燃气管网排查评估,更新改造建设时间较早、设计标准落后、老旧破损严重、供气能力不足、被建筑物占压的管道,以及安全间距不足、临近人员密集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大或经评估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管道及厂站设施;落实燃气使用安全宣传,
20、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巡查挂牌公示;更新改造760公里老旧管道及30座燃气场站。(责任单位:省住建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6强化房屋和城市桥梁安全管理。持续深入推进房屋安全专项治理,扎实开展自建房专项整治行动,推行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健全“一楼一档”大数据,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动态清零,加快一般安全隐患房屋分类整治。试行房屋“体检+保险”社会化治理,鼓励由保险公司承保并委托三方专业机构定期巡检,做好监测预警和解危处置。推动D级及以下(不合格)城市桥梁加固整治,健全“一桥一档”大数据,强化动态监管和预警处理。持续落实城市桥梁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测制度。加快推进全省房屋建筑“一网统管”
21、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省住建厅、应急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7推进房屋设施抗震加固。结合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成果,统筹实施房屋设施抗震性能排查和鉴定加固,重点对1993年1月1日前竣工或者投用的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广播电视站、城镇老旧住宅等类型建筑,以及供水、供气、供电、交通、通信等重大生命线工程,优先组织开展抗震性能鉴定、适修性评估和加固改造。2023年底前,泉州、漳州地震烈度8度高烈度地区要完成上述公共建筑、防灾救灾建筑、基础设施建筑以及安全等级为D级
22、的城镇老旧住宅危房的抗震鉴定加固工作。(责任单位:省住建厅、地震局、应急厅、财政厅、教育厅、民政厅、卫健委、交通运输厅、工信厅、通信管理局、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智慧管理工程28提升市政设施智能化水平。推进智能化设施在城市水务、路桥、电力、通信、燃气、交通等领域的综合应用,借助5G网络、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推进基础设施由单一静态向多向互联转变,推进路桥、水务、管廊等基础设施智能化终端感知系统建设。有条件的地区要率先开展智慧通信联网、智慧水务调度、智慧燃气、智慧交通引导等各个领域的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市政基础设施运营和管理水平。(责任单位:省住建厅、水利厅、自然资源厅、数字办
23、、通信管理局、电力公司、广电网络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29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福州、厦门、漳州等有条件的地市在“CIM+”城市体检、智能建造、智慧市政等领域率先开展深化应用。优化完善全省无线通讯主干网节点组网,加快面向室内覆盖场景的新一代小微基站建设。建设新一代大容量、智能调度的光传输网,逐步提升全省千兆光纤接入占比,扩容升级移动网络接入带宽。推进面向车城协同的道路交通等智能感知设施系统建设,构建基于5G的车城协同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在厦门、福州、莆田等地扩展特定试点区域内以“车城协同”为核心的公交通勤、物流配送、移动零售等自动驾驶场景。(责任单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福建省 住房 城乡 建设厅 办公室 文件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