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租赁汽车合同(7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个人租赁汽车合同(7篇).docx(2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个人租赁汽车合同(7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双方在公平自愿的根底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赁标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详见本合同附件的补充协议 二、 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2. 出租方应保证租赁车辆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供应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及保险单复印件等有效证件,且保证该等证件在租期内合法有效。 2.2 出租方负责定期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 2.3 出租方负责对租赁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抛锚或故障供应24小时全国救援效劳平台,其中对于租赁车辆由于本身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出租方有义务免费进展施救。其他故障由
2、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须自行担当费用。如经施救后车辆仍无法正常行驶的,承租方可直接将车辆交给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点位于承租方租车门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须另行支付异地还车费。 2.4 出租方应帮助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修理工作。 2.5 出租方保存随时检查车辆停放、行驶状况的权利。 三、 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3. 承租方应在各种随车证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时间内到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准时履行上述义务,被有关部门查惩罚款或扣押的,惩罚等费用由承租方担当,且租金照常计算。如发生遗失车牌或各种随车证件的,承租方须担当全部补办费用,且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承租方应正确
3、使用车辆,按时协作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否则须担当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缘由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3.2 承租方自行担当租期内租赁车辆的燃油费用及过路、过桥、停车等费用。承租方应按租赁车型所规定的油耗标准加注燃油(油耗标准参见车辆使用手册),并将车辆停放于有专人看管的专业停车场所;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担当(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3 承租方担当租赁期间的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员、财产及罚款责任以及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等。(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4 承租方担当非因出租方缘由导致租赁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责
4、任。 3.5 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觉有拆动现象,应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支付超公里金额。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装车辆(封车标损坏即视为承租方擅自改装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加装设备或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等,否则须担当一切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缘由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四、 车辆归还及续租 4. 车辆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解除后,应按双方商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各种证件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况确实认以验车单为准。如还车时车辆存在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的,承租方须照价赔偿(标准参见还车时出租方门店公示价格);承租方亦可选择到出租方指定修理场所自行修理、补齐设备
5、、证件等,出租方自车辆及其设备、证件完好归还之日起停顿计算租金。 4.2 承租方应按时归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违约金。 4.3 承租方需续租车辆的,须在车辆租期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续租。双方续租车辆,须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并按出租方要求重新办理车辆交接、验车等手续。 五、 车辆修理 5. 车辆消失特别后,承租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修理场所进展修理,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 5.2 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特别及损坏状况,不得自行对车辆进展修理或对车辆的部件进展调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担
6、当(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扩大损失等)。 六、 车辆保险 6. 出租方向承租方供应的车辆都已投保了车辆保险。 6.2 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事故,须在第一时间于事故发生现场向当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通知出租方,并准时向出租方供应相关资料,以便出租方帮助处理保险理赔事宜。因承租方未准时实行上述措施或操作不当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其它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担当。 6.3 车辆被盗、被抢的,自公安部门立案之日起,停顿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车辆报废的,自车管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日起,停顿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如之后发生保险公司全部或局部拒绝理赔的,拒绝理赔局部由承租
7、方担当,承租方该项赔付义务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灭失。 6.4 车辆发生盗抢或报废后,如承租方连续租用出租方车辆的,原车辆押金及剩余局部的租金可自动转移至新租用车辆。 七、 违约责任 7. 经国家规定的道路运输治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标准的,且出租方拒绝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替换车辆的,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2 承租方有以下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租赁车辆: 7.2. 承租方供应虚假信息; 7.2.2承租方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或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7.2.3从事其它有损出
8、租方车辆全部权的行为。 7.3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款项的 %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5日或累计逾期超过 45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车辆,承租方须支付未付款项。 7.4 发生7. -7.3所述单方解除合怜悯形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未履行局部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7.5 除7. 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无论车辆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含补充协议)。否则,承租方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局部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的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八、 不行抗力 8. 因
9、不行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现象、战斗、罢工、火灾、政府行为等)发生而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遇不行抗力一方可免除责任,但必需在不行抗力发生后或恢复通讯后的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的,不行免除责任。如不行抗力情形发生,且只与付款义务相关的,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义务。 8.2 本合同履行地、租赁车辆的选购地及运输在途地发生不行抗力的,均适用本条款。因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的出台等)直接导致出租方的选购或运营本钱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调整租金,但须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据。 九、 争议的解决 9.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
10、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全部合同 0. 本合同所指车辆本身质量问题,以汽车生产厂家的检测和相关诊断证明为准。 0.2 本合同所指保险赔付范围,参照保险公司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 0.3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0.4 本合同附件为补充协议、车辆交接单、验车单、保险单复印件及承租方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 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0.5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双方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0.6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全都或冲突,将以中文版本为准。 出租方:北京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
11、 日期: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日期: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佳境天城大厦2层 地址: 电话: 0 0-58_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商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供应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商定也可实行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双方商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担当。对商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展。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行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缘由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正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
12、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供应合同商定的车辆、效劳等义务时,应担当以下违约责任: .经道路运输治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担当违约责任。 2.不能按商定供应故障修理、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保证人(盖章):_ 住宅:_ 电话:_ 托付代理人(签字):_ _年_月_日 个人租赁汽车合同(精选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规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公布的汽车租赁业治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
13、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 甲方将 牌车 辆,车牌号码 从 年 月 日 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时止收回,租赁期共 年 个月 天 时。 其次条 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 元,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 %,即 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 %的违约金。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 公里,超出局部由甲方每公里加收 元;超出 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
14、 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向乙方供应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需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帮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状况实施监视。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担当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
15、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担当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缺乏局部及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6.发生交通事故,担当公安交通治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担当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缺乏局部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准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帮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 %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
16、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担当。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担当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担当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担当自身损失的局部。 第六条 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商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补充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局部。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本合同租赁期夺一年以上由甲方报送一
17、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5.本合同第一页由甲方留存,其次页四乙方留存,第三页交道路运政治理部门备查。 出 租 方:(章) 承租 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地表人: 法定地表人: 托付代理人: 托付代理人: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个人租赁汽车合同(精选篇3) 出租人(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一条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公平、诚恳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 其次条 租赁物 本合同
18、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 汽车,车牌号码: 。(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局部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 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全都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 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置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全部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 租金 1.乙方无需支付车辆租金,但必需雇佣甲方为驾驶员,支付给甲方的工资薪金数额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商定内容为准。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
19、,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担当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担当。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修理费用由乙方担当: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局部由乙方担当,但因甲方隐瞒租
20、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展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全部权归乙方全部,添附物不能撤除或撤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册商标标识予以掩盖或撤除。 第六条 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展.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
21、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展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 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缘由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22、.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意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商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治理、危急品安全治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缘由,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 押金条款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 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
23、后30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全都的,实行以下 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 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局部。 3.本合同共页,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
24、期: 个人租赁汽车合同(精选篇4) 甲方: (出租方) 住宅: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 甲方: (承租方) 住宅: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 甲、乙双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恳守信、友好协商的根底上,达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为乙方供应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牢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二、乙方签定本合同后,支付给甲方车辆租赁费每月人民币 元,车辆租赁抵押金人民币 元,每月 日缴纳当月车辆租赁费用。 三、合同期限为 年: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车型为 ,车牌号为 号的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四、合同期内汽车全部
25、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展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不得进展商业活动和体育竞赛或其它任何侵害甲方车辆全部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乙方交付合同商定车辆。 (二)帮助乙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按合同商定如期返还乙方的车辆抵押金扣除折旧费后的余款。 (四)在以下任何一种状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 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展违法犯罪活动的; 2. 乙方不按合同商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车辆,或在甲方车辆上设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的; 4. 乙方有损坏甲方车辆或其他损害甲
26、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五)甲方不担当本合同期间乙方使用甲方车辆给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保险赔偿以外的赔偿责任,已经由甲方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商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乙方应准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乙方应按合同商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乙方担当赔偿责任。 (四)乙方担当合同期内车辆的年度检验费、养路费、车船费,以及正常修理保养费(包括汽车机油、离合器油、刹车油、冷却液)等。 (五)使用甲方车辆期间丧失、损坏车
27、辆牌证及其他手续,应准时告知甲方,补办有关手续的费用及因以下缘由造成的车辆不能正常运行的损失由乙方担当。 1、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者或不满一年的驾驶员在高速大路上行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担当。 2、乙方有车辆合同期间内协作甲方进展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展保养(首次保养为 公里或车辆已行驶 个月,首保之后依照厂家规定按期保养)如遇年检,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时间将车送至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搞好车辆卫生,对于未按时进展保养或年检的车辆,甲方保存索赔权利,未经允许乙方不行将车辆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厂以外的任何场所进展修理和保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担当车辆合同期间的
28、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大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如遇车辆正常使用中消失故障或特别,乙方应马上通知甲方或将车开至甲方修理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担当。乙方在正常使用车辆时,消失的发动机与变速箱的损坏,要准时通知甲方,准时检查与修理。 4、有以下状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由乙方全额担当: (1)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者; (2)乙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 (3)出险后不报案、隐瞒真实状况或24小时内不通知甲方自行处理的; (4)消失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局部。 七、保险 (一)乙方使用车辆期间
29、,车辆被盗、损坏、报废、乙方应连续担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至保险公司赔偿之日的合同内车辆抵押金。 (二)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准时通知甲方,并向保险公司供应有关证明,否则,乙方应担当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责任及有关的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行抗力除外),均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局部抵押金数额20%的违约金。 (二)甲方延迟交付车辆的,应向乙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违约金,乙方延迟交还车辆的,按实际使用时间交纳违约金(150元/日),此违约金在返还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商定,按时交还车辆和退还押金,如有违约应向对方支付以交纳抵
30、押金为基数,每日5的违约金。 (四)车辆交付乙方以后,甲方按合同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的,不管合同期限是否到期,均视为恶意骗车,按诈骗行为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除符合本合同商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合同必需签订书面合同。 (二)合同期满,乙方续约的,应在合同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十、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准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车辆交接单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31、,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个人租赁汽车合同(精选篇5) 甲方:_ 乙方:_ 甲方将_出租汽车租赁给乙方经营:并就有关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出租汽车必需具有完善的经营设备和营动手续,并对车辆购置保险。 二、本租赁方式为大包,乙方承租时间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并交月租金。 三、乙方应遵纪守法,文明经营,爱惜交通工具,因交通事故及非正常机械磨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在承租期时间内,消失车辆被盗,应准时报警,并按该营运车辆市场价格赔付。 五、承租期内甲方车辆正常修理
32、,二级维护年审、规费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甲、乙双方属经营设备租赁关系,不存在雇佣关系。如在经营期间内消失伤亡事故,在保险范围内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不担当经营损失。 七、为了保证该合同正常履行,甲方将向乙方收取_元风险保证抵押金,如遇乙方违约,甲方则有权拘留风险押金,如无违约,则在合同期满后全额退还抵押金。 八、甲方在租赁期内如有转让或特别缘由应提前1周通知乙方,并退还抵押金,乙方在租赁期内如有特别缘由,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退还抵押金。 九、因乙方驾驶造成车辆损坏、碰伤等人为损失和因事故多余损失,由乙方担当责任损失。 十、燃油费归乙方全部,甲方无权干预。每年的保险金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
33、负责。因交通事故动保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担当,甲方不担当任何责任。该车退役后,此车归乙方全部,甲方负责协作乙方过户。 十一、乙方假如使用不当,造成甲方在更车期间无法更车,乙方应按该车市场价格赔付甲方全部车款,全部责任由乙方担当。 该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一样。该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个人租赁汽车合同(精选篇6) 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为避开纠纷,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甲方将一辆出租车租赁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责任特
34、制定以下内容: 一、租车时,乙方供应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从业资格证、驾驶证及其租赁押金。 二、租赁期限年。租金每月元整,押金元整,甲方在乙方付押金与租金后,交付乙方车辆,租金自签订之日起每3个月一交。 三、车辆在签定合同之日起日内车辆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担当,签定合同日后车辆全部修理费用由乙方全部担当。 四、乙方在正常经营的状况下,不得退车,如要求退车,甲方扣除乙方所交违约押金50%做赔偿费,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车交还甲方时,车辆完好无损,原样送回。保持乙方接车时的原状,一个月后支队查无违章,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五、租赁期限内车辆全部权归甲方,乙方租赁甲方车辆不得转包他人或转让,乙方不得利用承租车辆
35、非法营运、中途违约或抵押,如有不规行为所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担当,甲方有权收回车辆,扣除全部租赁押金,终止合同,并可依据协议和有关条文在当地法院对乙方进展起诉,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六、租赁期限内,租赁车辆发生被盗、被劫、被扣、交通事故、闯红灯、人员伤亡、车辆修理、车辆手续丧失、一切意外事故等纠纷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担当,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和少交纳租赁费用。 七、此车只许在本市内营运,手续费用齐全,公司开例会,卫生检查等其它事由乙方负责,如不听从公司治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担。 八、国家发放的油补贴、车辆的全部补贴都与乙方无关。 九、在合同期限内,车辆的正常保养及修理、换机油、
36、大修等都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每年的车辆年检、计价器、营运证、公司治理费及经营权使用费等一切费用都由乙方担当。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个人租赁汽车合同(精选篇7)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担保人: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性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根底上就租赁甲方小客车购置指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拥有的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具有
37、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并积极协作乙方完成整个车辆购置、登记、保险等全部相关手续。 二、甲方同意将其现有小客车购置指标(下称该指标)租赁给乙方使用,租期自,年度租金为:,乙方的付款方式为:一次性支付一年度租赁费用,待协议签订后,乙方一次性将一年度租赁费用用现金支付给甲方。 三、该购车指标申请人(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为: 申请编码为:。 四、该指标所购致车辆具体信息见行驶证复印件。购置该车的出资方为乙方,出资方式为乙方全额出资(或贷款)。虽然该车辆购置后在甲方名下,但双方全都确认:该车辆全部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于乙方,甲方保证其个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不得对此车辆主见任何权利,附加任何义务。
38、五、乙方在租赁甲方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时间内不得将该车出租或出售,假如在租赁期间内出租或出售此协议马上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指标。 六、租赁期间若甲乙双方更换联系方式及住址第一时间告知对方。 七、乙方承诺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违章、交通事故、保养、修理等一切费用及因该车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担当,租用期间该车辆如发生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甲方对该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不担当任何责任。(如:车辆违章罚款、车船使用税、事故纠纷赔偿、车辆的损毁、失窃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纠纷、押车抵债、肇事逃逸等)。全部费用票据归乙方保管全部。 八、若在租赁期内,该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协议第
39、七条所涉及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事故、修理等),乙方应积极处理。乙方妥当处理后,保险索赔的一切收益归乙方全部。若因乙方态度消极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担当。 九、签订协议后,乙方应连续参加摇号,并将每月摇号结果告知甲方。 十、当乙方或其亲友通过摇号猎取小客车指标后,应优先使用在本协议内车辆上。甲方应积极协作乙方办理本协议内车辆的过户手续,准时将车辆过户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名下。过户产生的过户费用由乙方担当。若因甲方不协作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而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担当。 十一、车辆过户后,甲乙双方应对指标租赁费用进展核算,多退少补,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未满一个月的局部乙方
40、按日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未实际发生租赁关系的预付租金,甲方应全数退还给乙方,退款根据日租金为人民币每天退还。 十二、合同期内如有一方向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不管因何缘由,双方经协商终止合同前需确认,在本指标下所购车辆无任何事故纠纷、法律纠纷及相关费用(如:车辆违章罚款、车船使用税、事故纠纷赔偿、车辆的损毁、失窃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纠纷、押车抵债、肇事逃逸等)。 十三、待甲乙双方对租赁费用进展结算完毕后,乙方将车牌的全部资料归还甲方(如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等)。本协议到期后乙方及其家属仍未获得购车指标甲方有优先续租的权利,租金经双方友好协商并参考当时市场行情而定。 十四
41、、在协议期内乙方未取得小客车购置指标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该指标。 十五、租赁期间乙方必需将该车最少上四项主险或全险,若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此协议马上终止。 十六、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及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自乙方取得小客车指标,并完本钱协议内车辆从甲方到乙方的过户且双方结清账务后自动终止。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机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乙方用该指标所购置汽车的行驶证复印件、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协议不行分割的一局部,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乙方用该指标所购置汽车的行驶证复印件、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协议不行分割的一局部,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协议及相关租赁事宜经双方认可的担保人见证,租赁及协议终止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由担保人从中调解。担保人本着便利甲乙双方的目的,保证不从本租赁过程中猎取任何财物,且不担当任何费用及法律责任。 二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双方发生纠纷,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日期: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日期: 担保人: 电话: 身份证号: 日期: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