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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二手商铺租赁合同(3篇)二手商铺租赁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的根底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范围及用途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于市(县)路(镇)号,位于第层,共_套间,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共为平方米。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状况详见房屋设施移交表。 该附件作为甲方根据本合同商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其次条、
2、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需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个月的日(一次性支付)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房屋的修理与装潢 1、在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正常修理有乙方自行担当,如遇到特别状况需要大修理的,乙方必需准时书面告知甲方,甲方依据实际状况进展修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3、。 2、乙方对房屋的装修改造方案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前方可施工,乙方不得擅自转变房屋构造,该装潢费用由乙方自行担当,对乙方的装修装饰局部甲方不负有修缮义务,装潢局部与第三方产生纠纷的,乙方应付全责,甲方不付任何责任,租赁期满后,乙方自行撤除并恢复原状。 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马上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甲方的资产产权性质不变,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用甲方是资产申请贷款或抵押,否则后果自负。 (2)乙方正常履行合同,合法经营甲方不得干预。 (3)乙方按水、电表使用数,按
4、月向水电部门或我单位财务部交纳水电费,如乙方拖欠,不交水电费,说产生的违约金甲方加5倍从保证金中扣除。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自主经营经营资格,全权负责本企业的经营和治理工作,主动承受工商、税务部门的治理,依法纳税。 (2)合同签订前需向甲方供应企业法人代表纸质证书,营业执照或经营其他物品在资质、质检证,税务登记证等资料。 (3)乙方在租赁期间要听从相关部门治理,担当其安全、防火、防盗、保险、规划生育、门前三包、卫生、环境等治理工作,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担当。 (4)租赁期完毕后,乙方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不负人任何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清偿。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5、不得中途擅自退租,不得自行将房租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不得转变房屋构造和擅自搭建。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变租赁用途,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展非法活动。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不能供应房屋或所供应房屋不符合商定条件,严峻影响居住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变房屋构造、搭建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变本合同商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6、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急物品或进展违法活动。 (6)拖欠房租或水电费累计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连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行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合同签订是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如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甲方在合同终止时退还该保证金,但不计利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方、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商定义务的,视为违约。如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违约金。 第九条、其他商定 1、
7、因不行抗力缘由致使本合同不能连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或因国家政策需要撤除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本合同自动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担当责任。 2、因上述缘由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根据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缺乏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3、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5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在租赁房屋内的自己财产,甲方有权直接进入租赁房屋,自行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住宅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担保方(盖章)签字: 公证机关(盖章)代表签字: 二手商铺租赁合同2 出租方(以
8、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互利的根底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规定,经友好充分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全都,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商铺状况 1.1甲方同意向乙方供应位于_路_号的_商场_楼_号商铺,详细位臵附平面图(该图只作便利鉴别之用,并不包括该房屋之外墙局部),由乙方经营本合同所商定的品种工程。 1.2该商铺的建筑面积约_平方米(甲乙双方同意不就该商铺的租用面积与政府测绘或其他任何人士或组织测量的面积或与建筑面。 其次条、租赁者状况及租赁期限 2.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同意向甲方供应身份证复印件。 2.2在经营中乙
9、方应遵守国家工商、税务等有关政策,乙方必需依法纳税和向有关部门缴纳相关费用,凭照合法经营;乙方应在正式合同签订后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未按时办理的视作违约;乙方享有独立经营自主权,财务独立核算,对其经营风险和经营中债权、债务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涉。 2.3如甲、乙双方供应的上述证件在租赁期内有任何变更,必需于证件变更后的14天内向另一方供应变更后的证件复印件。 2.4乙方以个人身份租赁该商铺,应具有合法成年公民身份,及非犯罪、服刑或无政治权利等人员,由本人亲自签订本合同。 2.5合同租赁期限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租赁期限共计三年)。其中本合同签订并办理进场手续后至15日为装修期。 2.6
10、乙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必需按商定时间启动商铺装修工作,不得拖延;必需依照商定时间完成商铺装修并进入正常营业状态,否则视作违约,应担当违约责任。 第三条、进场费及履约保证金 3.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进场费人民币16665元整,该费用在乙方撤铺时(合同期满、中途变更、乙方违约、因其它缘由需终止本合同)甲方将不予返还。 3.2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16665元整,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之局部保证。 3.3如乙方租金及商场运营综合治理费依据本合同调整时,履约保证金亦相继调整,差额由乙方加付或收回。 3.4履约保证金将由甲方持有,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内扣除乙方未支付任何款项
11、(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商定乙方应付款项、滞纳金、因违约而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补偿费、甲方垫付之费用),甲方可按实际损失数额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抵偿;在本合同的履行期间,履约保证金被因上述缘由抵付之后,甲方将有权要求乙方准时补足履约保证金,乙方必需在接到甲方的付款通知书后10天内补足, 3.5乙方信守履行合同全部条款的承诺,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双方因故(本合同条款所列定之缘由)同意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将该商铺在不影响其连续正常租赁及使用的状况下搬空交还甲方后30天后(60天内),将该履约保证金(扣除任何乙方应付而未付之款项后)无息退还予乙方。 3.6如乙方擅自撤铺或中途停顿营业,致使本合同无法连续
12、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全额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甲方之损失。 3.7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实行先行赔付,收取的效劳质量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整(简称质保金),在退场30天后(60天内)若无经济纠纷及商品退调纠纷,甲方凭退场确认单及收据退还乙方质保金。 3.8乙方退场后须准时至工商局办理变更或注销营业执照相关手续,同意于本合同签订时出具相关托付手续。 第四条、租金、商场运营综合治理费及其他费用 4.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 租金:双方议定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为免租期),此期间乙方需支付给甲方15元/平方米的物业治理费及商铺所产生的水
13、电费。 从年6月1日开头至合同期完毕,乙方需支付55元/平方米每月的租金及物业治理费用。 商场运营综合治理费:按商铺建筑面积,15元/平方米月计算,每月合计为人民币肆仟伍佰肆拾五元整(大写)。 付款方式:每月28日为对账周期,乙方确认无误后,请于次月10前应将上月租金及治理费存入甲方指定账户内。 电费:按该商铺内独立电表所显示的用电量,并参照有关供电部门的收费标准计收;如乙方在日常经营中需安装使用动力电,经甲方允许后,每月按实际用电量向甲方支付费用及治理费;凡逾期七天不付电费者,甲方将停顿向乙方供电的同时,乙方须按上海市供电局。 4.2甲、乙双方的经营所得,须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各自依法缴纳各
14、项税款;如有必要,乙方同意准时向甲方所在地税务机关递交“税务联系单”。 4.3甲、乙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内容和每月双方所定下的租金数目乃商业机密,乙方有责任不予外泄;如因乙方外泄而引致甲方有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并对该事情负责;甚至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没收乙方之全额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装修 5.1太阳城购物中心的通道、楼梯、盥洗室、外立面、外部环境等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由甲方负责修理及治理,并负责为经营场所供应冷气(开放时间依照国家规定)。 5.2乙方对该商铺进展装修,装修设计及所用之材料必需取得甲方批准。 5.3如乙方对商铺内原装修需整体改动(含地面调整、玻璃橱窗、更
15、衣室等),应在施工前三天向甲方供应改动方案(含施工图及装修材料说明),并经甲方审核认可,方可施工;如乙方需局部改动(含粉刷墙面、照明设备、灯箱广告内容等),应在施工前一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审核认可,方可施工。 5.4乙方必需于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装修工程交甲方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乙方不得擅自开业,甲方有权要求进展整改,乙方必需按甲方的要求整改至合格为止。 5.5乙方自行负责担当该商铺内的日常修缮维护,如需甲方工程部协作修理需支付相关费用。 5.6除得到甲方书面许可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改装或改动固定设备、分割墙或其他设施;不得擅自接驳电线、主线或将甲方供应的独立电表另接分表;不得私自安
16、装移动式广告灯箱;不得毁坏商铺内的消防设施、玻璃隔断、墙、梁构造和设备等,如因乙方及其受聘人员的有意或过失,而造成甲方及其他商铺蒙受损失的,乙方必需负完全赔偿责任。 5.7乙方使用的甲方各项设施、装臵,如有故障隐患应马上通知甲方有关部门排解,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商场治理 6.1乙方不得在甲方的公共通道、公共场地或防火之必需场所,放臵任何商品、摆设、广告、灯箱等物品。 6.2乙方及其受聘人员不得在该商铺内储存危急品或违禁品,亦不得在该商铺内存放活的.家禽、动物等。 6.3乙方及其受聘人员不得在该商铺范围以外将商品摆设、陈设、贮存或向他人兜售;甲方有权以合理的方法清理及处
17、理非经许可留臵在公共范围内之货物、纸盒或其他任何障碍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担当。 6.4乙方及其受聘人员在该商铺及商场范围内不行作出任何令公众厌烦或骚扰他人和毗邻业主的行为。 6.5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或商场之名义和形象对外登载广告、消息及印刷宣传品,及签订协议、合同、契约及其他法律文件。 6.6甲方有权制定适用于商场全部租户的统一推广规划(包括但不限于折扣、租户赞助规划等)或在商场内及广场上进行整体推广、公关活动,乙方应当积极协作实施及供应合理的帮助。 6.7乙方及其受聘人员必需保证商铺内、外清洁、卫生、整齐,听从商场治理人员的监视检查,协作商场实行垃圾袋装化,爱惜商
18、场之全部公共设施。 6.8乙方及其受聘人员应确保该商铺的安全,并防止火灾的发生(必需配臵灭火器),若发生意外经确认责任在乙方,乙方必需担当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6.6为保持商场形象及提高商场治理水平,乙方及其受聘人员同意遵守甲方不时制定的治理规章。 第七条、违约处理 7.1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之全部,并追讨乙方违约而引致的一切损失。 7.2因乙方及其受聘人员的某种行为而造成甲方信誉受损时,乙方应负完全法律责任及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任何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消退乙方上述违约大事而造成的影响及弥补甲方名誉损失所花费的法律、广告等费用),对于上述费用及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
19、金中扣除,乙方不得异议。 第八条、商铺返还 8.1乙方撤铺时(合同到期、中途变更或因乙方违约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原铺内装修(包括地、顶、壁、玻璃隔墙、固定灯具、更衣室、固定橱柜等)不得撤除,全部权属甲方,乙方无权就此要求甲方赐予任何补偿或赔偿。如有损坏,乙方应负完全赔偿责任。 8.2乙方必需在合同终止日起两天内将该商铺完整无损地交还予甲方,逾期甲方有权自行进入腾空或甲方认为适当之方法处理该商铺,如乙方物品有毁损或遗失,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不得异议或要求赔偿。 第九条、免责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在合约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将自行终止,双方无须向对方作出任何赔偿: 9.1非甲、乙双方过错造
20、成的烟、水、火灾、各种机电系统及设备的失灵或故障和排水、煤气、电力的泄漏或供给中断而造成不能正常经营的。 9.2该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 9.3该商铺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立需要被依法征用。 9.4不行抗力因素。 第十条、其他条款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通过订立补充或变更协议进展商定。 10.2甲方制定的其他相关规定如在此合同中未提及,但已明确告知乙方的,均视作合同附件,乙方必需予以遵守执行。 10.3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局部;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全都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
21、为准。 10.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未能解决之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5本合同如有与国家政策、法规相抵触之处,双方应准时修正。 10.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即时生效。 10.7考虑到乙方的居住及办公流淌性,为保证有关信息及通知能准时精确的送达给乙方,乙方应保证向甲方供应可确保信件准时收到的精确通信(邮)地址、邮编及电话,并确保乙方在上述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后能准时告知甲方,如因乙方供应错误或不详地址的缘由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担当。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
22、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二手商铺租赁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互利的根底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规定,经友好充分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全都,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商铺状况 1.1 甲方同意向乙方供应位于 路 号的 商场 楼号商铺,详细位臵附平面图(该图只作便利鉴别之用,并不包括该商铺之外墙局部),由乙方经营本合同所商定的品种工程。 1.2 该商铺的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甲乙双方同意不就该商铺的租用面积与政府测绘或其他任何人士或组织测量的面积或与建
23、筑面 其次条、 租赁者状况及租赁期限 2.1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同意向甲方供应身份证复印件。 2.2在经营中乙方应遵守国家工商、税务等有关政策,乙方必需依法纳税和向有关部门缴纳相关费用,凭照合法经营;乙方应在正式合同签订后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未按时办理的视作违约;乙方享有独立经营自主权,财务独立核算,对其经营风险和经营中债权、债务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涉。 2.3 如甲、乙双方供应的上述证件在租赁期内有任何变更,必需于证件变更后的14天内向另一方供应变更后的证件复印件。 2.4 乙方以个人身份租赁该商铺,应具有合法成年公民身份,及非犯罪、服刑或无政治权利等人员,由本人亲自签订本合同。 2.5 合同租
24、赁期限 20_年 1 月 1日起至20_ 年12月31日止(租赁期限共计三年)。其中本合同签订并办理进场手续后至15日为装修期。 2.6乙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必需按商定时间启动商铺装修工作,不得拖延;必需依照商定时间完成商铺装修并进入正常营业状态,否则视作违约,应担当违约责任。 第三条、 进场费及履约保证金 3.1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进场费人民币 16665元整,该费用在乙方撤铺时(合同期满、中途变更、乙方违约、因其它缘由需终止本合同)甲方将不予返还。 3.2 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16665 元整,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之局部保证。 3.3 如乙方租金及商场运营
25、综合治理费依据本合同调整时,履约保证金亦相继调整,差额由乙方加付或收回。 3.4履约保证金将由甲方持有,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内扣除乙方未支付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商定乙方应付款项、滞纳金、因违约而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补偿费、甲方垫付之费用),甲方可按实际损失数额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抵偿;在本合同的履行期间,履约保证金被因上述缘由抵付之后,甲方将有权要求乙方准时补足履约保证金,乙方必需在接到甲方的付款通知书后10天内补足, 3.5乙方信守履行合同全部条款的承诺,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双方因故(本合同条款所列定之缘由)同意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将该商铺在不影响其连续正常租赁及使用的状况下搬空交还
26、甲方后30天后(60天内),将该履约保证金(扣除任何乙方应付而未付之款项后)无息退还予乙方。 3.6 如乙方擅自撤铺或中途停顿营业,致使本合同无法连续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全额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甲方之损失。 3.7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实行先行赔付,收取的效劳质量保证金人民币 1000元整(简称质保金),在退场30天后(60天内)若无经济纠纷及商品退调纠纷,甲方凭退场确认单及收据退还乙方质保金。 3.8 乙方退场后须准时至工商局办理变更或注销营业执照相关手续,同意于本合同签订时出具相关托付手续。 第四条、 租金、商场运营综合治理费及其他费用
27、4.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 租金:双方议定从 20_ 年 1月 1 日起至20_ 年 5月30日止(为免租期),此期间乙方需支付给甲方15元/平方米的物业治理费及商铺所产生的水电费。 从20_年6月1日开头至合同期完毕,乙方需支付55元/平方米每月的租金及物业治理费用。 商场运营综合治理费:按商铺建筑面积, 15 元/平方米?月计算,每月合计为人民币 肆仟伍佰肆拾五 元整(大写)。 付款方式:每月28日为对账周期,乙方确认无误后,请于次月10前应将上月租金及治理费存入甲方指定账户内 电费:按该商铺内独立电表所显示的用电量,并参照有关供电部门的收费标准计收;如乙方在日常经营中需安装使用动
28、力电,经甲方允许后,每月按实际用电量向甲方支付费用及治理费;凡逾期七天不付电费者,甲方将停顿向乙方供电的同时,乙方须按上海市供电局 4.2甲、乙双方的经营所得,须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各自依法缴 纳各项税款;如有必要,乙方同意准时向甲方所在地税务机关递交“税务联系单”。 4.3甲、乙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内容和每月双方所定下的租金数目乃商业机密,乙方有责任不予外泄;如因乙方外泄而引致甲方有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并对该事情负责;甚至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没收乙方之全额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装修 5.1 太阳城购物中心的通道、楼梯、盥洗室、外立面、外部环境等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由
29、甲方负责修理及治理,并负责为经营场所供应冷气(开放时间依照国家规定)。 5.2 乙方对该商铺进展装修,装修设计及所用之材料必需取得甲方批准。 5.3如乙方对商铺内原装修需整体改动(含地面调整、玻璃橱窗、更衣室等),应在施工前三天向甲方供应改动方案(含施工图及装修材料说明),并经甲方审核认可,方可施工;如乙方需局部改动(含粉刷墙面、照明设备、灯箱广告内容等),应在施工前一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审核认可,方可施工。 5.4乙方必需于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装修工程交甲方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乙方不得擅自开业,甲方有权要求进展整改,乙方必需按甲方的要求整改至合格为止。 5.5 乙方自行负责担当该商铺
30、内的日常修缮维护,如需甲方工程部协作修理需支付相关费用。 5.6除得到甲方书面许可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改装或改动固定设备、分割墙或其他设施;不得擅自接驳电线、主线或将甲方供应的独立电表另接分表;不得私自安装移动式广告灯箱;不得毁坏商铺内的消防设施、玻璃隔断、墙、梁构造和设备等,如因乙方及其受聘人员的有意或过失,而造成甲方及其他商铺蒙受损失的,乙方必需负完全赔偿责任。 5.7 乙方使用的甲方各项设施、装臵,如有故障隐患应马上通知甲方有关部门排解,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商场治理 9.1 乙方不得在甲方的公共通道、公共场地或防火之必需场所,放臵任何商品、摆设、广告、灯箱等
31、物品。 9.2 乙方及其受聘人员不得在该商铺内储存危急品或违禁品,亦不得在该商铺内存放活的家禽、动物等。 9.3乙方及其受聘人员不得在该商铺范围以外将商品摆设、陈设、贮存或向他人兜售;甲方有权以合理的方法清理及处理非经许可留臵在公共范围内之货物、纸盒或其他任何障碍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担当。 9.4 乙方及其受聘人员在该商铺及商场范围内不行作出任何令公众厌烦或骚扰他人和毗邻业主的行为。 9.5 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或商场之名义和形象对外登载广告、消息及印刷宣传品,及签订协议、合同、契约及其他法律文件。 9.6甲方有权制定适用于商场全部租户的统一推广规划(包括但不限于折扣
32、、租户赞助规划等)或在商场内及广场上进行整体推广、公关活动,乙方应当积极协作实施及供应合理的帮助。 9.7 乙方及其受聘人员必需保证商铺内、外清洁、卫生、整齐,听从商场治理人员的监视检查,协作商场实行垃圾袋装化,爱惜商场之全部公共设施。 9.8 乙方及其受聘人员应确保该商铺的安全,并防止火灾的发生(必需配臵灭火器),若发生意外经确认责任在乙方,乙方必需担当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9.9 为保持商场形象及提高商场治理水平,乙方及其受聘人员同意遵守甲方不时制定的治理规章。 第十条、 违约处理 10.1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之全部,并追讨乙方违约而引致的一切损失。 10.2因乙方及其
33、受聘人员的某种行为而造成甲方信誉受损时,乙方应负完全法律责任及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任何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消退乙方上述违约大事而造成的影响及弥补甲方名誉损失所花费的法律、广告等费用),对于上述费用及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不得异议。 第十一条、 商铺返还 11.1乙方撤铺时(合同到期、中途变更或因乙方违约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原铺内装修(包括地、顶、壁、玻璃隔墙、固定灯具、更衣室、固定橱柜等)不得撤除,全部权属甲方,乙方无权就此要求甲方赐予任何补偿或赔偿。如有损坏,乙方应负完全赔偿责任。 11.2乙方必需在合同终止日起两天内将该商铺完整无损地交还予甲方,逾期甲方有权自行
34、进入腾空或甲方认为适当之方法处理该商铺,如乙方物品有毁损或遗失,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不得异议或要求赔偿。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在合约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将自行终止,双方无须向对方作出任何赔偿: 12.1 非甲、乙双方过错造成的烟、水、火灾、各种机电系统及设备的失灵或故障和排水、煤气、电力的泄漏或供给中断而造成不能正常经营的。 12.2 该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 12.3 该商铺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立需要被依法征用。 12.4 不行抗力因素。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13.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通过订立补充
35、或变更协议进展商定。 13.2 甲方制定的其他相关规定如在此合同中未提及,但已明确告知乙方的,均视作合同附件,乙方必需予以遵守执行。 13.3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局部;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全都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 13.4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未能解决之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5 本合同如有与国家政策、法规相抵触之处,双方应准时修正。 13.6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即时生效。 13.7考虑到乙方的居住及办公流淌性,为保证有关信息及通知能准时精确的送达给乙方,乙方应保证向甲方供应可确保信件准时收到的精确通信(邮)地址、邮编及电话,并确保乙方在上述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后能准时告知甲方,如因乙方供应错误或不详地址的缘由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担当。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