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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个转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破除制约个体工商户转型升 级为民营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的制度障碍,根据关 于印发徐州市推进“个转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协调小组办202314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 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江苏企业全链通综合服务平台新增的“个转企” 线上申请功能模块,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个转企” 一站 式服务专窗,将传统“一销一立”改为直接以变更方式登记。 整合“个转企”申请办理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个转企”专窗综合提供政策解读、业务辅导、帮办代办等 服务,全面提升办事效率和群众体验。二、工作措施(一)转前服务1 .搭建服务
2、平台。设立“个转企”工作专窗,负责统一 办理本辖区“个转企”事宜。利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街道 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个转企”政策。 明确“个转企”工作专员,提供政策宣讲、业务辅导、帮办 代办等服务。(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专班各 相关成员单位)(二)强化宣传,积极引导。充分利用媒体、政务网站、 各级微信公众号和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媒介,多维度宣传相 关政策。突出宣传“个转企”企业在规模效应、用地用工、 融资贷款、风险承担等方面的优势,以及“转企”后享受中 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及时总结推广“个转企”先进典型, 强化示范带动作用,增强个体工商户转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努力
3、营造“个转企”的良好氛围。(三)信息共享,总结提升。区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协调 联动的信息沟通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本部门“个转企”的信 息工作,及时将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典型案例等信息报送 区“个转企”工作专班办公室,实现信息畅通、资源共享、 交流借鉴,全面扎实推动我区“个转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2.建立培育名册。全面掌握符合转型条件的个体工商户 规模、数量、经营状况等基本情况,建立“个转企”重点培 育数据库。研究确定“个转企”重点支持培育对象,实施 “一户一策”,开展转型辅导和跟踪服务。充分发挥个体工 商户发展联席机制作用,积极鼓励引导以下几类个体工商户 转型为企业。(1)接近小微型企业划型标准的
4、个体工商户;(2)成长性良好且自身有转型升级意愿的个体工商户;(3)在税务部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4)拥有商标或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个体工商户;(5)特定行业经营应具备企业组织形式的个体工商户;(6)其他自愿转型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云龙区税务局;责任单位: 食品城管理处、户部山街区管理中心,各街道办事处)3 .编制直变清单。根据省、市部署,探索在符合法律法 规、且实质审批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全面梳理可直接按照变 更程序更换新证的相关许可事项,编制直变清单并向社会公 布,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提供更加快捷、高 效的路径。(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
5、单位:专班各相 关成员单位)(二)转中服务4 .构建登记规范。登记程序由“个体工商户注销-新办企 业”的两个流程压缩为“个体工商户变更为企业” 一个流 程。按照统一的“个转企”登记申请书和提交材料规 范,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核 发营业执照,并出具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证明。(1)登记申请。有“个转企”意愿的个体工商户按照要 求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个转企”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 料。对于不涉及出资人、地址等事项变更的,且相关材料仍 在有效期内的,无需额外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明、住所使用证 明等登记材料。(2)材料流转。个体工商户提出“个转企”申请,由登 记部门向个体工商户档案管理
6、部门发出档案移交通知,根据 企业登记形式予以审批。若个体工商户无档案或者档案不齐 全的,由市场主体在“个转企”业务办理过程中一并补充完 善个体工商户相关档案材料。对于确实不能补充完善的,可 由市场主体填写档案缺失“个转企”信息采集表并签字 确认。(3)执照发放。由登记部门发放营业执照,并自动生成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证明相关文书。(4)档案管理。“个转企”的个体工商户及企业档案并档,统一保管,接续管理。(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 专班各相关成员单位)5 .简化审批手续。“个转企”企业持登记机关出具的个 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证明等材料办理有关行政许可变更的, 对“直变清单”内
7、的行政许可事项,在符合法律法规、且实 质审批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可免于递交相关证明直接更换新 证。(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专 班各相关成员单位)6 .加强转型衔接。对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涉及到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赋码管理、字号使用、信息公示、档案管理、 权益继承、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统筹兼顾实际需求和管理 需要,做到有序衔接。(1)最大限度给予代码延续和字号延用支持。在确保唯 一性、可识别、可追溯的前提下,允许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 业后,延用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不影响他人在先名称权 利的条件下,原则上可继续使用转企前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 字号,实现“个转企”后字号的保留。(2
8、)切实加强信息公示和档案管理。个体工商户已报送 的年度报告、信息公示等相关内容与转型后企业的相关信息 进行合并公示。对原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与转型后的企业档 案实行接续管理,原则上由转型后的企业登记机关合并管理, 同时推进企业档案电子化自主查询,确保市场主体档案规范 性、延续性、完整性。(3)充分保障转型前的相关权益。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 业后,企业原则上可以保留转型前获得的各项荣誉称号,持 登记机关出具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证明,荣誉授予部 门应予认可。支持原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 称权等权益转移至转型企业名下。(4)妥善处理债权债务问题。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型为企 业的,应当对原有债权
9、债务作出妥善处理,向登记机关提交 承担原债权债务承诺书,确定债权债务的履行方,并依法告 知债权债务人。试点过程中,应引导经营者妥善处理好转型 前后债权债务等民事法律关系的承继问题,指导个体工商户 有效规避法律风险。(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 专班各相关成员单位)(三)转后服务7 .强化政策扶持。在落实前期“个转企”支持政策基础 上,鼓励在试点过程中结合各自产业发展方向等实际情况, 在优化税费减征、不动产权证更名、金融信贷、社保用工、 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出台扶持政策,支持“个转企”企业持 续健康发展。(1)税费减征优惠。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开通“个 转企”专线,提供税
10、费优惠政策、操作指引等咨询导税服务。 对于账证不全的“个转企”企业,相关部门或引入第三方相 关机构给予必要的财会制度和税收管理辅导,促进“个转企” 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对转型后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牵头单位: 云龙区税务局)(2)财政支持奖励。支持“个转企”企业申报各类财政 扶持专项资金,享受更多专属企业的政策红利。协助推荐第 三方代理记账机构为转企企业提供代账服务。(牵头单位:区 财政局、经发局、商务局)(3)不动产权证更名。对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个转企” 小微企业,按相关规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做好土地过户有 关工作。做好“个转企”企业房屋产权过
11、户,在过户中除国 家规定的必收费项目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不动产登 记机构应大力支持并提供高效登记服务。(牵头单位:资规云 龙分局)(4)金融信贷。梳理惠企政策及相关信贷产品,加大金 融政策及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便于“个转企”企业知晓政 策、享受政策。推动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个转企”企业的 支持,在信用评级和风险评价的基础上,给予信用贷款支持。 (牵头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5)社保用工。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依托公共、经营性 人力资源机构,通过组织招聘会、直播带岗等开展多种形式 的用工对接,缓解“个转企”企业的用工短缺难题。“个转 企”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按规 定给
12、予相应社会保险补贴,做到“应享尽享”。(牵头单位: 区人社局)(6)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各级各类职业院校、职业培训 机构对接“个转企”发展需求,开展订单式、定向式职业技 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帮助转型企业 顺利开展经营活动。(牵头单位:区人社局)(7)公益法律服务。支持各类法律服务机构为“个转企” 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普及企业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鼓励有条件的小微企业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创新经营机制,健 全合规运营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8)市场监管支持。加强对原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 商标权等权益保护,免费为“
13、个转企”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审 查流程咨询、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专利费用减缴指导等服 务。加强标准化信息服务,指导实施“个转企”企业检索和 查询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和企业标准。加强涉企 收费行为监管,对实施“个转企”的企业推行审慎包容监管, 实行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牵头单位:区市 场监管局)8 .建立回访机制。全程跟踪“个转企”企业,做好“个 转企”帮扶、引导、培育,促进个体工商户向企业平稳转型。(1)建立企业联系卡。跟踪了解“个转企”企业的存续 状态、经营规模、信用状况等,对比分析“个转企”前后企 业发展情况,了解转型后企业的困难问题和政策诉求,综合 评估“个转企”对市场
14、主体发展的推动作用。(2)建立帮扶工作台账。实行分类指导、精准帮扶,通 过开展市场对接、资金对接、政策对接、人才对接,帮助企 业解决实际难题,助力企业提高生产能力,增加企业经济效 益。(3)实施精准指导服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 果导向,实施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一对一”跟踪服务, 指派专业人员对企业品牌建设、商标注册、信用提升、金融 信贷等方面加强指导,不断增强企业发展活力。(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 专班各相关成员单位)三、推进步骤(一)部署启动阶段(2023年5月4日-5月31日) 制定印发我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个转企”工作 专班,明确职责分工,统筹推动
15、工作开展;结合云龙区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开展调研摸底,多渠道广泛 发动宣传,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二)试点实施阶段(2023年6月1日-7月31日)根据试点目标任务要求,由区“个转企”工作专班牵头, 市场主体登记部门具体推进,组织实施“个转企”各项工作。 在“个转企”登记工作中,各部门要协调联动,安排专人负 责“个转企”登记工作,提高“个转企”办理效率,确保7 月底前实现“个转企”全覆盖,形成“线下一窗、线上一网” 的“个转企”登记服务模式。(三)总结完善阶段(2023年8月1日-8月底)及时梳理总结本区工作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典 型案例、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等,形成“个转企”试点工 作总结报告,按时报送区“个转企”工作专班办公室。充分 迎接市“个转企”试点工作专组对各试点县区工作开展情 况进行的全面评估,充分发挥先进地区、典型案例的引领示 范作用,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四、保障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区各相关部门深刻认识先 行先试“个转企”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 织实施,按照试点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试点工作。成立专门 专班,细化各项工作举措,全链条做好“个转企”服务保障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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