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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关于清理垃圾的通告范文篇一 各位住户: 由于小区单元门前及楼道的装修垃圾无人清理,影响小区卫生环境,现通知各位住户在20xx年5月22日16:00之前请各位住户将自家的装修垃圾清理干净,如不刚好清理者我公司将对住户实施停水、停电措施,在清理完毕复原通水、通电。 年月日 范文篇二 城区人民政府、xx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维护城市环境,依据有关法规,结合我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现状,本着理顺体制、明确职责、有序管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作为办理城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阶段的必要条件。城市规划区范围
2、全部建设、拆迁项目建筑垃圾处置由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统一核准,依法托付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负责统一受理。建设或拆迁单位在到属地住建部门进行项目报建、办理发包前,应先到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窗口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书。 二、建筑垃圾处置场实行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建筑垃圾清运、倾倒按安排划片处置。市住建局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的处置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市规划局负责做好建筑垃圾处置场的规划布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场用地审批。市财政局负责建筑垃圾处置费的监督管理。市环保局负责对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处置场扬尘实行监控管理。市公安交警负责建筑垃圾车辆运输线路、时限等管理工作。市行政执法
3、局负责对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惩罚。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负责建筑垃圾详细的处置管理工作。 三、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费用的收取、运用和管理工作。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增设建筑垃圾处置费缴费窗口,设立统一的市财政专户账号,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规定执行,由项目建设方在施工前一次性缴清。该费用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主要用于建筑垃圾运行管理工作和处置场的建设。 四、建筑垃圾必需由取得经营许可的运输公司清运,不得自行清运。从事建筑垃圾清运的运输企业应申领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运输经营活动。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由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核准颁发。全部担当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应安装
4、全密闭装置和配备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并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准运证和晋城市市区通行证,否则依法接受行政惩罚。 五、建筑垃圾清运车辆严管过渡期为三个月。激励成立专业运输公司,自文件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市规划区内至少成立8家满意规定条件的专业建筑垃圾清运企业;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备案登记的专业车辆允许篷布覆盖运输建筑垃圾;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垃圾运输严格根据要求严管。 六、建立土方平衡交易信息平台。由市住建局建立土方平衡交易信息平台,将市规划区范围内全部建设项目产生的土方在信息平台发布,为建设和拆迁单位供应公开透亮的公益服务平台,削减不必要的土方开支。 七、中心日常监管,执法局
5、惩罚追缴。对没有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书擅自开工建设的建设或拆迁单位,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依法函告市行政执法局进行惩罚,并追缴滞纳金。 八、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制定。由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制定晋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9月9日 范文篇三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环境卫生管理,加大市容市貌整治的力度,依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规定,现就禁止乱倒生活垃圾、建筑渣土、作如下通告: 一、凡在我县城区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需严格根据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处置生活垃圾和建筑渣土,严禁乱倾倒、堆放,损害城市市容环境卫生。 二、单位和个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需
6、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投放,严禁乱扔乱倒;实施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管理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需遵守生产垃圾收集袋装的规定,定时将袋装生活垃圾投送到指定地点,环卫部门和自运单位负责定时清运,缩短垃圾在城区的滞留时间,自觉维护我县环境卫生。 三、产生、处置和清运建筑渣土的单位和个人,必需仔细搞好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卫生,仔细组织建筑渣土的清运,严禁沿途撒漏污染街道;占道施工后应刚好清理施工现场,保持街道整齐。四、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规、规章予以惩罚。 zhuna xx年xx月xx日 范文篇四 为有效防止露天焚烧垃圾造成的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
7、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通告。 一、本通告所指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杂草、落叶以及其它可燃烧产生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如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 二、严禁在古冶区域范围内焚烧各种垃圾和其它废物,全部垃圾等可燃物都应运到指定地点处置。 三、各乡镇、街道要主动落实禁烧工作,进一步加大辖区内巡查监管力度,发觉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当场固定证据,对于工矿企业发生焚烧行为,要马上通知环保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肃穆查处;对于非工矿企业发生焚烧行为,要马上通知城管局依照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肃穆查处。 四、公安分局要加大露天焚烧垃圾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情节严峻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觉露天焚烧垃圾的行为,可向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315-3510xxx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zhuna xx年xx月xx日 第5页 共5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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