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房屋赠与合同汇编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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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房屋赠与合同汇编篇房屋赠与合同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根据约定履行义务。”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峻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20xx年5月老万夫妇把自己的一处房产赠与了儿子小万并签订了房产赠与合同,合同同时约定:老万夫妇在其所赠与的房屋内有享有居住权,直至去世。双方将该份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此后小万办理了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将该房产权属登记在自己名下。20xx年8月小万妻子朱某因琐事与老万发生争吵,并动手与老万撕扯;老万打电话报警,此
2、事经民警调解,短暂平静,但双方从今心存芥蒂。 20xx年10月老万夫妇思来想去,确定把儿子、儿媳一同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他们与儿子之间签订的房产赠与合同。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赠与合同受法律爱护。老万夫妇将其房产赠与儿子小万,小万也接受了赠与,双方签订了书面赠与合同,并依法进行了公证、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等相应的权属变更登记,双方间赠与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非有法定情形,不得撤销赠与。原告老万虽遭儿媳朱某的打骂,但朱某并不是该赠与合同的受赠人,依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她的行为不受该合同的约束。赠与合同签订后,老万夫妇始终居住在其所赠与的房屋内,原告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受赠人小万严峻侵害了老万夫妇的人身权、
3、财产权。所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知讼恳求。本案是一起发生在父母、子女之间的房屋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包含着大量的家庭伦理道德因素。承方法官曾试图从维护亲情、维护和谐家庭的角度动身,尽力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希望可以妥当化解家庭冲突。但是,由于原被告双方心情对立、冲突尖锐、看法分歧较大,最终未能实现和解或达成调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根据约定履行义务。”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峻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同时规定赠
4、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缘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本案的赠与合同是附义务赠与合同,受赠人小万的义务是保障赠与人老万夫妇的居住权。事实上,老万夫妇亦始终居住在其赠与儿子的房屋内。由于家庭琐事,老万与儿媳发生冲突,遭到儿媳朱某打骂,从情理上讲,朱某的做法是不对的.。但朱某并不是该赠与合同的受赠人,依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她的行为不受该合同约束。原告并未能供应足够的证据证明受赠人小万严峻侵害了老万夫妇的人身权、财产权。所以,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恳求。同时,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地指出,从道德层面上来讲,两被告作为原告的儿子、儿媳,更应当妥当支配、处理好家庭冲突,兼顾自己的小家庭生活与照看好长辈
5、的赡养义务,解决家庭冲突关键在于彼此的体谅与宽容。房屋赠与合同2甲方(赠与人):_(写明姓名、住址)居处:_有效证件号码:_乙方(受赠人):_(写明姓名、住址)居处:_有效证件号码:_甲方自愿将其下全部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详细状况如下:(一)座落于_,建筑面积_平方米;(二)赠与房屋的全部权证证号为_;(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四)土地运用权取得的方式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运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其次条:因甲方_,此房产所购的.全
6、部房款和税费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购该房产并取得该房产房产全部权证。经协商一样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主动帮助办理。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始终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详细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全部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全部税费。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行撤销。第六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主动
7、帮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第七条:甲、乙双方定于_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双方定于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全部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运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担当违约责任:第八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全部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第九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行分割的部分。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
8、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份。其中甲方留执_份,乙方留执_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_份,为申请房屋全部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附件一文本:房屋平面图。甲方(签章):_乙方(签章):_证件身份证号码:_证件身份证号码:_地址:_地址:_联系电话:_联系电话:_签约日期:_签约日期:_房屋赠与合同3案情:被告申某与吕某(女)原为夫妻,原告系被告婚生子。X年1月6日,被告经公证签订协议一份,约定共同出资购买位于花山区钢窗宿舍某房屋一套赠与原告,当时因原告年龄小,未能领办到身份证,即将产权登记在被告
9、名下,但该房事实上始终由原告与被告吕某居住。后因被告不愿办理房屋过户,以致成诉。庭审中,被告辩称赠与房屋尚未过户,赠与合同并不成立。裁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签订的赠与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赠与房屋虽未过户,但事实上始终由原告与其中的被告吕某居住,应视为已经交付,赠与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应当办理该房过户手续。法院据此判决被告申某、吕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帮助原告办理赠与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评析:本案是一起因赠与房屋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而引发的赠与合同纠纷。所谓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赐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是一种诺成性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
10、即能产生法律效果,即通常所说的“一诺即成”。当然,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赠与合同的生效还须要满意法定要件。依据赠与对象的不同,赠与可以分为动产赠与与不动产赠与,动产赠与以赠与物交付为要件,而不动产赠与,因为法律对其产权转移有特殊规定而与前者有所区分。如本案中涉及的房屋赠与,依据法律规定,房屋产权转移以登记过户为要件,相对应,对房产赠与合同,一般状况下也应以产权登记的办理为其生效要件。诉讼中,被告正是以此为由提出抗辩。但事实上,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并不意味着赠与合同必定未生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看法(试行)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
11、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依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依据赠与合同已占有、运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有关本案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或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担当共同的义务,双方享有同等的财产处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看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全部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因此,配偶中一方将夫妻共有财产赠给子女和挚友,如未经另一方同意,该配偶擅
12、自处分共有财产的遗嘱应认定部分无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其次十六条的规定,对该遗嘱所涉及的共有财产,应分出一半归配偶全部,其余一半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房屋赠与合同4甲方(赠与人):_有效证件号码:_乙方(受赠人):_有效证件号码:_甲、乙双方为父子关系,甲方愿将甲、乙双方共同拥有的房屋产权赠与乙方。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详细状况如下:(一)该房产坐落于_;(二)赠与房屋的全部权证证号为_地址为_;建筑面积_平方。(三)房屋平面图至范围见附件一;(四)土地运用权取得方式: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
13、运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其次条:甲方因经济缘由,购买此房产的.首付款和税费均为乙方支付,且之后每月贷款也均由乙方单独担当,故现经协商一样甲方愿将其拥有的该房屋全部产权赠与乙方。第三条:甲方赠与乙方房屋产权,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该赠与行为不行撤销,受法律爱护。第四条:在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主动协作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第五条: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担当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甲方(赠与人):_居处:_有效证件号码:_乙方(受赠人):_居处:_有效证件号码:_签订地点:_签订时间:_留意事项:办理房屋赠与,首先要赠与人和被赠与人
14、签订_份房屋赠与合同,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经过公证的房屋赠与合同,证据效力更强一点。然后持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房产证和双方身份证干脆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赠与涉及的税费主要有:1、契税:评估额的_%;2、交易费:_元/平米;3、登记费:_元;4、评估费:评估额的_%;5、公证费:评估额的_%。房屋赠与合同5甲方(赠与人):身份证信息:乙方(受赠人):身份证信息:风险提示:赠与合同的内容要详细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已经争议解决方式。甲方乙方系夫妻关系,双方就房屋全
15、部权赠与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合同:风险提示:应对赠与财产进行具体约定,若内人未具体约定,赠与人可能随时转移、撤销或者变更赠与。受赠人无法拿到赠与物,也不能恳求赠与人交付赠与物。一、甲方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详细状况如下:(一)座落于_,建筑面积_平方米;(二)赠与房屋的全部权证证号为_;(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四)土地运用权取得的方式_。二、甲方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运用权,以及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三、甲方确保对该处房屋拥有合法的全部权,甲方自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主动帮助办理。四、甲方承诺将该处房屋全部权赠与给乙
16、方,并明确本协议生效后,该处房屋全部权归乙方个人全部。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行分割的部分。风险提示: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忧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主动劝告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六、本协议经签字并公证后生效。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一份公证处留底,一份交房管局办证备案。甲方(签字捺印):_年_月_日乙方(签字捺印):_年_月_日房屋赠与合同6赠与人:XXX,
17、女,汉族,19XX年X月XX日诞生,身份证住址:吉林省长春市XX区XX街XX道XX小区X栋XXXX室,身份证编码:2202XXXXXXXXXXXXXXXXX受赠人:XXX,男,汉族,19XX年X月XX日诞生,身份证住址:吉林省长春市XX区XX街XX道XX小区X栋XXXX室,身份证编码:2202XXXXXXXXXXXXXXXXX赠与人与受赠人系母子关系。20xx年赠与人自行出资为受赠人购买了位于长春市绿园区XXXXXX小区XX栋XXX室房屋一处,建筑面积为98。96平方米,总价值为283,488。00元(人民币大写:XXXXXXXX整),系私有产权,房名现落于受赠人名下。赠与人与受赠人自愿签订本
18、附义务赠与合同,双方需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赠与目的赠与人因受赠人无力独自担当购房费用,又因其为赠与人独子,为受赠人今后更好的工作和生活,婚姻能够和谐,更好的对赠与人履行应尽的赡养义务及共同生活,赠与人独资购买本房屋,并附义务条款赠与受赠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和分割之前有权利撤消赠与。其次条:受赠人的权利1、赠与人与受赠人及其妻儿对该房屋共同享有居住权、运用权; 2、受赠人及其妻儿对该房屋没有出让权、转卖权,该房屋恒久不能作为受赠人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不得将该房屋作为私有财产进行抵押或变卖;3、受赠人无须向赠与人交付任何关于该房屋的费用;4、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该房屋今后的费
19、用全部由赠与人独自担当; 5、受赠人对该房屋有自由装修、合理支配的权利;6、受赠人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赠与人的义务;7、如赠与人逝世,该房屋可作为遗产由受赠人独自继承。第三条:赠与的撤消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峻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对赠与人有遗弃、辱骂等行为的;3、受赠人不履行本附义务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4、受赠人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将该房屋作为私有财产进行抵押或变卖、分割等现象发生的;5、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或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丢失部分民事行为实力的、住院治疗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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