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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消防规划(2011-2030) 文本XX市消防专项规划3目 录第一章 总则0第二章 消防安全布局规划1第三章 消防站与消防装备规划9第四章 应急救援规划12第五章 消防供水规划13第六章 消防通信规划15第七章 消防车通道规划15第八章 消防供电规划16第九章 消防教育规划17第十章 消防与抗震、人防规划17第十一章 环境保护规划18第十二章 近期建设规划18第十三章 消防规划实施建议19第十四章 附则20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完善XX市城市消防安全体系,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提高城市预防和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提高消防队伍紧急处置各种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
2、命安全,减少火灾及其它灾害事故的损失,指导城市消防建设协调有序发展,适应XX市城市消防安全保障的需要,特编制XX市消防规划(2011-2030)(下称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是XX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主要编制依据 本规划编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消防规划编制要点、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城市规划编制办法、XX省实施办法、XX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XX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和消防的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第四条 指导思想XX市城市消防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特别
3、是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应从XX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商贸物流城”、“生态宜居城”等城市特点,编制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有效地指导实施建设,也便于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进行管理的城市消防规划。通过实施本规划,不断地完善城市消防各方面的功能,满足城市消防安全的需要,同时也改善城市投资环境,促进XX市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第五条 规划原则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对消防规划的要求,适应XX作为大城市、国家重要交通枢纽城市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需要,使城市消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2、根据XX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所确定的城市性质、规模、布局结构和发展方向,规划形成与
4、之相适应的消防安全体系。3、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兼顾、分期实施,从实际出发,通过调查和分析,正确处理好全面规划与分期实施、远期与近期、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的关系,使消防规划能对今后XX市的消防建设起到切实的指导作用,并重点规划落实近期建设的内容。4、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科学合理地规划城市消防安全体系,以适应现代化城市防火救灾的需要,推动消防事业的发展,把城市火灾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保障社会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第六条 规划重点改善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消除和减少重大火灾隐患;优化城市消防站布局,具体落实消防站建设用地并严格管理控制;加强消防供水设施、
5、消防通信设施和消防车通道建设;制定消防站等公共消防设施的近期建设规划,适应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需要。 第七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近期(2015年)的城市建设用地为65平方公里,中期(2020年)的城市建设用地75平方公里,远期(2030年)的城市建设用地85平方公里,城市规划控制范围115.6平方公里。第八条 规划期限规划时限为2011-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1-2015年。 第九条 近期目标逐步建立法制健全、宣传教育普及、基础设施完备、技术装备先进、体制合理、保障有力,适应XX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发展要求的城市消防安全保障体系。到2015年,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
6、步协调发展,建立健全灾害事故救援体系,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消防工作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抗御火灾和其它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进一步提高,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第十条 远期目标保证XX市实现消防队伍和设施向多功能发展,做到消防队、消防站建设布局合理、装备良好、设施完善。建立设备先进、功能齐全、反应快速、指挥高效的消防指挥中心,达到有效保障社会安全的需要。第二章 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第十一条 消防安全布局原则1、在城市总体布局中,必须将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设在城市边缘的独立安全地区,并与人员密集的公共建
7、筑保持规定的防火安全距离。 位于旧城区严重影响城市消防安全的工厂、仓库,必须纳入改造规划,采取限期迁移或改变生产使用性质等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2、在城市规划中应合理选择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瓶库、汽车加油站和煤气、天燃气调压站的位置,并采取有效的消防措施,确保安全。合理选择城市输送甲、乙、丙类液体,可燃气体管道的位置,严禁在其干管上修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或堆放物资。管道和阀门井盖应当有标志。 3、装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车站、码头,必须布置在城市或港区的独立安全地段。 4、城区内新建的各种建筑,应当建造一级、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控制三级建筑,严格限制四级建筑。 5、健全完善各级政府和各机关、团
8、体、企业事业单位逐级负责的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和消防安全岗位负责制,提高城市消防安全管理水平。6、原有耐火等级低,相互毗连的建筑密集区或大面积棚户区,应当纳入城市改造规划,积极采取防火分隔、提高耐火性能、开辟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等措施,改善消防条件。 7、贸易市场或营业摊点的设置,不得堵塞消防车通道和影响消火栓的使用。8、山林及山林风景区应严格火源管理,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举办大型活动,尽快解决山林消防水源。9、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工作,把消防知识纳入大、中、小学校教学计划,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第十二条 划分消防重点保护区域的依据依据 “四大”、“六个方面”的标准,即“四大”火灾危险性
9、大、发生火灾后损失大 、发生火灾后损失、伤亡大、影响大。“六个方面”易燃易爆生产、储存、加工场所;高层建筑;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重要的广场;企业集中区;人员集中的热闹区;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居住区。第十三条 消防保护区域划分甲类责任区:为首脑机关集中地区,商业中心区,重要文物建筑集中区,化工、仓储单位集中区,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和易燃建筑高度集中、人口密集、街道狭窄地区及其他火灾危险性大的地区。规划甲类责任区占地面积为34.30平方公里,占总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40.35%。乙类责任区:工业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高层建筑较多地区。规划乙类责任区占地面积24.60平方公里,所占比例为28.94%
10、。丙类责任区: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居住区、工厂、企业和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分散的地区。规划丙类责任区占地面积26.10平方公里,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为30.71%。第十四条 消防保护区保护要求一、甲类责任区1、作为消防重点地区,原则上布置标准型普通消防站或特勤消防站。2、其范围内影响城市消防安全的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和仓库,应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近期控制其生产或存储规模,远期创造条件,使其迁移至独立安全地区或改变其用地性质。3、尽快完善该区域消防设施,如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消防通讯等,保证消防工作开展。二、乙类责任区1、其范围内大部分为工厂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建筑耐火等级较高
11、,原则上布置标准型普通消防站。2、其范围内影响城市消防安全的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和仓库,根据城市发展逐步进行搬迁或改变其用地性质。3、其范围内的消防设施不断完善,并与新区开发统一规划设计,同步建设。三、丙类责任区1、其范围内大部分为城市外围用地中的居住用地和工厂、企业较分散的地区,原则上布置标准型普通消防站。2、其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应根据城市发展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四、其他要求针对甲、乙两类责任区范围内的大型集贸市场、大型商业设施等,结合城市性质和城市发展的需要,相关部门提出相应的消防意见,以适应XX市商贸物流对消防安全的要求。第十五条 居住用地的消防安全布局规划一、规划原则
12、1、城市居住区总体布局应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进行合理布局,如应选择在地势较高、卫生条件较好、不易遭受自然灾害的地段,尽量接近景观较好、方便交通的地方,尽可能少受噪音的干扰和有害气体、烟尘的污染,居住区要有适当的发展余地。居住区内各种功能不同的建筑群之间要有明确的功能分区。2、城市各居住区应合理布置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生产及公用设施等。居住区边缘或邻街建筑物要采用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建筑物,居住区之间设置城市的主要干道,居住小区之间设置城市干道或居住区级道路,居住组团之间设置居住小区级道路,以此形成防火隔离带,一旦发生火灾,便于阻止大面积火势扩大蔓延,并有利于人员物资疏散、救灾和避难,最大限度地
13、减少火灾的危害程度。3、为了居民生活方便,居住区内一般还设置一些生活服务设施,如煤气调压站等,有的居住区还配备一些具有较小生产性质的建筑。根据居住区建筑物的性质和特点,各类建筑物之间应有必要的防火间距。居住区内设置的工业企业应属于非易燃易爆和无毒性、无噪声、无污染、运输量不大的无灾害工业。二、居住用地的消防安全布局规划至2030年,规划确定8处城市居住组团,包括城中组团、城北组团、迎丰组团、湖天组团、城东组团、杨村组团、河西经开区组团、鸭嘴岩组团。1、城中组团传统的商业、服务业为主的综合性功能区。规划期内逐步疏散现有组团人口。在延续现有城市小路网格局的基础上,结合道路网的完善,拆除影响消防通道
14、的建筑,使之符合消防道路的要求。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留出足够的城市发展空间和消防通道,加强各街区的通道联系,提高居住安全质量。严格按规划要求配建居住用地内的消防通道及设施。重点改造的居住用地:市中医院家属区及周边棚户区、鹤城区木材公司及周边棚户区、飞鹤新村及周边棚户区、地勘局四零七队周边棚户区、杨家田棚户区、城西停车场东南棚户区等六处。2、河西经开区组团以商业、贸易、物资流通为主体的商贸物流基地。结合商贸物流发展配建居住用地空间。重点加强居住配套设施建设;结合舞水河整治,建设滨水居住空间。消防通道及消防设施要随基础设施同步建设。 无重点改造居住用地。3、城北组团生活居住和铁路交通、服务为主的功
15、能配套区。在延续现有城市小路网格局的基础上,结合道路网的完善,拆除影响消防通道的建筑,使之符合消防道路的要求,并适当控制高层住宅建设。留出足够的城市发展空间和消防通道,严格按规划要求配建消防通道及设施。重点改造居住用地:怀铁建筑段东侧城中村、市收容遣送站周边棚户区、白岩村棚户区、怀铁职工学校周边棚户区等四处。4、迎丰组团以行政服务、文化娱乐为主的城市新兴区。依托市政府的搬迁,建设城市北部综合居住服务中心。在发展多种形式的住宅建设的同时,重视保护自然环境,留出足够的城市发展空间和消防通道,严格按规划要求配建居住用地内的消防通道及设施,保证必要的防火间距。重点改造居住用地:长湾里城中村5、湖天组团
16、以金融商务、文化体育和信息服务为主的城市新兴区。依托沪昆高铁站、XX市体育中心,建设城市南部综合居住服务中心。在发展多种形式的住宅建设的同时,重视保护自然环境,留出足够的城市发展空间和消防通道,严格按规划要求配建居住用地内的消防通道及设施,保证必要的防火间距。重点改造居住用地:胜利村、赵家山村、长泥坡村等城中村,龙田塘、曾家院(市实验小学东侧)、老屋冲(湖天一色东侧)等棚户区。6、城东组团以发展高品质仓储和运输服务产业的综合性组团。结合城市居住向东发展趋势,加强“城中村”改造,整合现有零散居住用地,在加强居住配套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强消防设施建设,留出足够的城市发展空间和消防通道。重点改造居住用
17、地:石门乡各近郊村居民点。7、杨村组团以居住为主的山水景观组团。依托自然环境创造高质量居住区。严格按消防规范要求配套建设消防设施,留出足够的城市发展空间和消防通道。 无重点改造居住用地。8、鸭嘴岩组团新型城市工业片区。依托产业发展适当配置居住用地空间。在加强居住配套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强消防设施建设,留出足够的城市发展空间和消防通道。重点改造居住用地:鸭嘴岩各近郊村居民点。第十六条 改善旧居住区消防安全条件的措施一、维修旧住房,提高耐火等级。一般应根据住房的不同结构类型、损坏程度、日照通风等条件决定维修或翻建方式,使居住区建筑的耐火等级得到提高。二、改善居住环境,增加防火间距。应拆除旧居住区中搭
18、建的杂乱棚屋或其他简陋的临时建筑,通过一定的分割和清理障碍,调整院落和户外空间,增加防火间距,同时也可改善居住区的环境卫生和日照、通风条件。三、整顿道路,满足消防要求。旧居住区的道路往往简陋、狭窄、弯曲而不畅通,应有计划的进行疏通和铺设;同时在控制规划道路红线的前提下,通过裁弯取直、扩宽打通、封闭废弃、改变道路性质等方法来调整和改善道路系统,满足消防要求。四、结合调整、增设公共设施,解决消防用水。在旧居住区逐步建设完善的给水系统,保护或改造原有水井、水池,调整增设公共消火栓、路灯、公厕、垃圾箱等,采取适当新建或利用旧房加以改建的办法,调整充实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设施。五、调整用地布局
19、,减少火灾危险程度。旧居住区的工厂、仓库等单位用地应作适当调整,可根据其火灾危险程度和污染程度、生产发展情况等,按城市或地区用地的调整规划,采取保留、合并、迁移等办法,统筹安排。六、将棚户区与城中村划为消防重点宣传地区,提高居民消防意识;制订消防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习。第十七条 工业用地的消防安全布局规划一、规划原则 1、在满足运输、能源、劳动力、环境、用地规模、工程地质、卫生等条件的同时,要综合考虑风向、地形、周边环境、生产和使用中的火灾危险程度等多方面的因素,合理进行布置,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保障消防安全。 2、对整个工业区的安排,基于消防安全的需要,可以考虑将同类型的工业企业组织在一起,
20、布置在远离城市的地方或以一个新建的大型企业为基础,在远离城区的地方建立新的工业区。 3、占地大、协作密切、货运量大、火灾危险性大、有一定污染的工业企业,宜按其不同性质组成工业区,并宜布置在城市的边缘。 4、占地面积不大、火灾危险性不大、基本上无污染的工业企业,如食品厂等,可组成独立的街坊,布置在城市内单独地段、居住区的边缘和交通干道的一侧。 5、用地少、运输量少、基本上无污染、建筑物无特殊要求、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火灾危险性小的工业企业,如小百货、小五金等,可散置在居住街坊内,或与城市绿化组合,组成前店后厂,布置在居住建筑底层。6、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形成防火隔离带,起到阻止火
21、灾蔓延的分隔作用。7、工业区应注意满足消防用水量的需要。8、工业区的交通应便捷,消防车沿途必须经过的公路、桥梁应能满足其通过的可能,尽量避免公路与铁路平交。二、工业区布局规划 1、采取“合并、集中、撤消”手段对现状工业用地进行整合。 2、规划限制城市中心地区(城中、城北、迎丰、湖天)的工业发展,对这一地区的现有工业如迎丰组团的金丰纺织厂,湖天组团的建南机械厂、正清制药厂、华峰电子等,进行有计划的搬迁和用地的置换;对城市中心外围地区的工业,如城中组团的XX市有机化工厂,湖天组团的市机电厂、市制革厂等,规划鼓励搬迁和工业转型。3、规划新增工业用地主要布置在南向和东向。城区的工业用地分3片进行布局,
22、分别为河西工业区、鸭嘴岩工业区、城东工业区。 4、对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如XX市有机化工厂、湖天组团的酒精加工厂、锦屏路金泰石油实业有限公司,采用近远期相结合的办法治理,近期控制其规模,进行技术改造或转产、转向,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第344令),拆除邻近部分有影响的民居,开辟消防通道,留出一定防护间距,四周应不再开发居住区建设。远期创造条件搬迁至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及城市远景备用地以外。5、工厂、仓库应设置消防车道。甲、乙、丙类厂房的占地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或乙、丙类库房的占地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如有困难,可沿其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或设置可供消防
23、车通行的且宽度不小于6米的平坦空地。6、甲、乙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米,距重要的公共建筑不宜小于50米。 丙、丁、戍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18米。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与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米,与厂外铁路(中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米,与厂外道路(边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米。 第十八条 仓储用地的消防安全布局规划一、规划原则1、根据其类型和用途、火灾危险性、城市的性质和规模,结合工业、对外交通、生活居住等的布局,综合考虑确定其方位、规模及与周围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防火分隔等。 2、针对城市仓储区大量物资集散的特点
24、,在布局上宜采取相对集中、分类储存的方式,并在运输上应规定交通道路和通行时间。3、煤炭、木材等易燃、可燃材料仓库、堆场,宜布置在城郊或城市边缘的独立地段。还必须布置在大风季节城市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储罐和堆场的布置,要注意与使用单位所在位置方向一致,避免运输时穿越城市。5、仓库、易燃可燃气体、液体储罐、堆场应靠近消防水源充足的地方,满足消防水量的需要。二、仓库、易燃可燃气体、液体储罐、堆场的布局规划1、结合城市产业及空间结构的调整,通过物流园区与仓储集中区的建设,逐步将市区内零散的仓储用地如市盐业公司仓库、佳慧百货仓库、湘运公司、公路局材料厂等,合理的进行整合,
25、适度集中至城中组团南部、湖天组团西南部、河西组团南部、鸭嘴岩组团南部和城东组团东南部。2、易燃、可燃材料露天堆场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应设消防车道或可供消防车通行的且宽度不小于6米的平坦空地。 第十九条 市场体系的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根据整合提升现有城市中心区的批发市场,发展中心区外围大型批发市场的原则,进行市场建设。加快建设位于城区西南的现代物流基地,规范城中组团、河西经开区组团的各类市场管理。规划要求改造现状马路市场如中心市场、太平桥市场、城北集贸市场,进行退路进厅。将位于城区内的对城市交通和居民生活居住有干扰的如华丽市场、XX鞋城、服装城等火车站周边的大型批发市场逐
26、步外迁,在城市主要出入口附近预留城西、城东农贸批发市场以及环城东路物流中心等大型批发市场用地。新建或改建大型物流企业、专业市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 第二十条 公共设施及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布局规划一、沿街线状布置。沿城市主要道路布置公共建筑时,应注意将功能上有联系的建筑成组布置在道路一侧,或将人流量大的公共建筑集中布置在道路一侧,以减少人流频繁穿越街道。在人流量大、人群集中的地段应适当加宽人行道,或建筑适当后退形成集散场地,减少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在过街人流较大的区域,应根据具体环境设高架或地下人行通道。商业中心可开辟步行街,避免人车混行。 二、在街区内呈组团状布
27、置。在城市干道划分的街区内,根据使用功能呈组团状布置各类公共建筑组群,使步行道路、场地、环境设施、绿地与建筑群有机结合在一起。这种组团式的集中布局,有利于城市交通的组织,避免城市交通对中心区域公共活动的干扰。 三、城市的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影剧院、大型商贸建筑等人员密集的建筑,应设置集散广场或场地。广场或场地宜与城市干道有良好的联系,便于平时人流和车流的集散和火灾时人员及物资的安全疏散。中心城区内如佳惠百货广场、飞达商业广场、银河电脑城、嫩溪垅商业批发广场等大型商贸建筑,缺乏集散广场或场地,应尽快解决车流人流的集散以及安全疏散。四、高层居住建筑与多层居住建筑最小间距不小于9米;高层居住建
28、筑与高层居住建筑最小间距不小于13米;高层非居住建筑与高层非居住建筑最小间距不小于13米,与其它非居住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最小间距不小于9米;裙房与高层非居住建筑最小间距不小于9米;裙房与裙房间距不小于6米;裙房与其它非居住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不小于6米。多层非居住建筑最小间距不得小于9米。低层非居住建筑与多、低层非居住建筑最小间距不得小于6米。 第二十一条 商业金融、文化设施的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商业设施、金融、文化娱乐设施,其设计和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控制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严格限制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并同步建设消防设施。 有大量车流、人流集散的
29、多、低层建筑如影剧院、展览馆、大型商场、体育馆、游乐场、车站等,其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不得小于8米。鉴于城中组团传统商业中心(现状),湖天组团现代商务中心(规划)高层林立、商业集中、人流车流众多的特性,规划建立临时消防点,在春秋火灾多发季节及重大节日派驻消防车。第二十二条 城市对外交通运输的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一、铁路、公路城市对外交通应尽量减少对城市的干扰。 新建铁路、公路应尽量避免分割城市、穿越居住区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工厂、仓库集中的地区,防止对这些地区带来不安全因素和一旦发生火灾后,影响救灾活动。二、铁路客(货)运站和货场:铁路客运站是人员经常密集的场所,应合理确定其位置。要远离易燃易爆的工厂
30、、仓库、储罐区及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应布置在散发易燃易爆气体、粉尘工业企业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以保安全。货运站和货场应设置在避开易燃易爆的工厂、仓库、储罐区的安全地带。编组站应设置在城市郊外的安全地带。以大宗货物为主的专业性货运站,一般应设在城市外围,接近其供应的工业区、仓库等货物集散点;易燃、易爆物品的货运站应设在城市郊区,并有一定的安全隔离带。三、公路汽车客、货运站:其布置应方便与城市主要道路系统的联系,车流合理,出入方便,地点适中,便于旅客和货物的集散,同时又不影响城市的生产和生活。第二十三条 地下工程、石油库、加油(气)站、天然气、液化气储配设施的消防安全布局规划原则 1、液化石
31、油气供应基地、供应站必须远离城市、居民区、重要的公共设施、军事设施、风景区等,且应选择在地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2、气化站、混气站应选择在所在地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且应通风良好、不易积存液化石油气的地段。 3、按照城市规划要求,燃气储罐应分散布置在用户集中的安全地带。燃气调压站应根据用户分布情况,设置在居民区的街坊、绿化地等用气负荷中心安全地带。高压、中压燃气管道宜布置在城市的边缘。 4、石油库及其它易燃可燃液体仓库应布置在城市郊区的独立地段,远离电站、变电所、重要交通枢纽、大型水库、水利工程等重要设施,最好建立在地势低洼处,设置一定的隔离地带,并应布置在该市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
32、或侧风向。 5、加油加气站应纳入城市的统一规划和建设中,进行合理布点。应当处理好方便加油(气)和不影响周围消防安全及避免干扰交通之间的关系。第二十四条 城市燃气输配工程的消防安全布局规划城市燃气输配系统一般由输气站、输配管网、储配站、调压站、调压箱及运行服务设施等组成,其建设必须纳入城市规划和消防管理。一、储配站 储配站的站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消防规划等的要求,同时应征得城市规划部门和消防、环保等部门同意或批准。 储配站站址应具有良好的消防供水条件。燃气储罐应分散布置在用户集中的安全地带。 结合城市发展和地区市场的分散布局,规划保留武陵路象鼻子的中民燃气有限公司、怀铁液化气库、红星路与环
33、城南路交叉口以东的新奥燃气储气库等功能作用明显、设施相对完备的小型仓储用地,进行统一的现代化设施配备与管理。二、输配管网高压、中压燃气管道宜布置在城市的边缘。中压A燃气管道宜布置在城市边缘和市区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地段。中压B燃气管道应布置在城市燃气用气区便于与低压管道连接的规划道路上,但应尽量避免布置在交通干道和闹市区的繁华街道。中压管道应布置成环状,以提高输配气的安全可靠性,其布置要考虑调压站分布位置,尽量使中压管道靠近调压站,以缩短连接支管的长度。 长输管道不得连接单个居民用户。由高、中压管道直接供气的大用户,其引出支管末端必须考虑设置专用调压器的位置。低压管道直接向用户输配气,为了保证安全
34、用气,应尽量布置成环状,对于新发展区,可布置成枝状。 地下燃气管道不得在堆积易燃、易爆物品和有腐蚀性液体的地下通过,并不宜与其它管道或电缆同沟敷设,如果必须同沟敷设时,应采取防护保护措施。 燃气管道穿过城市主要干道时,应敷设在套管或地沟内。当穿越或跨越重要河流时,必须在河流两岸设置阀门。三、调压站与调压装置 城市燃气调压站(室)应根据城市规划和燃气用户分布情况进行布局。区域调压站应设置在居民区的街坊、绿化地等用气负荷中心安全地段。当设置在街坊内或人流数多的场所时,其四周应设置围墙。调压站应尽量采用地上式,如果受条件限制必须采用地下式时,要采取可靠的通风措施。第二十五条 加油、加气站的消防安全布
35、局规划 一、汽车加油站设计必须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的要求。二、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气站(汽车用燃气加气站,简称加气站)和一级合建站(与加油站合建的加气站,简称合建站);在城市人员稠密区设置的加气站和合建站的规模宜为三级。加气站应结合加油站的布置进行布局,其设置必须符合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的规定。三、城市建成区内平均按5平方公里设一座加油站,服务半径为0.91.2公里,加油站按二级或者三级建设。每个加油站的总容量不应超过60立方米,单罐容量不应大于20立方米,油罐必须采用直埋地下罐,有条件应推广密闭卸油装置。四
36、、新建加油站选址建设必须符合规划,宜靠近城市道路,不宜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口附近。五、城市加油站必须加强消防监督,消除火灾隐患,对现有或新增加油站点均应完备手续,取消违章站点。第二十六条 油库、弹药库、烟花爆竹的消防安全布局规划建成区内的金海路油库、铁路油库、中南电子职业学院北侧的弹药库,近期应组织专家进行研究、论证,予以解决。大力整治城东组团金海村烟花爆竹作坊,原则上远期将所有烟花爆竹企业搬迁至城市外围。对于现状的烟花爆竹企业,关闭无证经营的作坊,对已办证但是消防防护措施不达标的企业进行停产,要求其完善消防防护设备且达标后再生产。第二十七条 城市高压供电走廊安全布局城市电力网在规划建设中,必须
37、合理留出安全供电走廊,高压走廊距离应根据不同电网电压等级确定:电压为110千伏线路在野外部分采用梯形焊塔时,高压走廊宽度应不小于37米;在市区部分宜采用多会同杆窄基铁塔,对建筑物的风偏距离不小于4米。220千伏高压送电线路,应采用相应要求的铁塔,途径高压走廊的宽度不宜小于40米。330千伏500千伏高压送电线路,高压走廊宽度不宜小于7080米,并采用适合安全送电要求的牢固铁塔。第二十八条 地下工程的消防安全布局规划全面安排和协调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发展,使城市建设符合防空抗毁的要求。结合城市大型公共设施的建设,如火车站、汽车站等,修建平战结合的防空地下室。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及人防规划等相关
38、规划,合理布置城市地下建(构)筑工程,建设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消防规范。人防工程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其出入口地面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人防工程消防应以防为主,制定防火管理规定,主次干道和连接通道内,应按分段防毒、防烟、防灌水要求,进行分段防火、密闭。多层工事宜采用封闭式防火楼梯间,并设防火门。严禁修在距易燃车间和易爆仓库50米以内地区或距储存大量有毒液体、有毒重气体的储罐100米以内的地区。第二十九条 森林消防安全布局XX市森林防火由XX市森林公安分局统管,并与XX市消防部门构建消防联防系统,共同保障森林安全。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经常性的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普及森林
39、防火知识,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配备的兼职或者专职护林员负责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机关调查森林火灾案件。XX市及所辖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规定森林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规划在钟坡山森林公园建立专职消防队,以保障其消防安全。第三十条 旅游景点消防安全布局在各个旅游景点,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强化消防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台、设置宣传板报、导游讲解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和游客宣传消防法规、防火灭火以及逃生自救常识。同时,在各景区加强灭火救援准备工作。第三章 消防站与消防装备规划
40、第三十一条 消防站规划布局与选址依据 一、消防站的辖区面积的确定原依据城市规划区内消防站的布局,一般应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普通消防站一般不应大于7平方公里;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仍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辖区面积,其辖区面积不应大于15平方公里。同时结合城市的火灾风险,通过评估方法参考确定消防站辖区面积。特勤消防站兼有辖区消防任务的,其辖区面积同普通消防站。二、消防站的选址应符合下列条件1、设在辖区内适中位置和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临街地段,其用地应满足业务训练的需要。2、其主体建筑距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影剧院、商场等容
41、纳人员较多的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不应小于50米。3、辖区内有生产、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的,消防站应设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处,其边界距上述单位一般不应小于200米。4、消防站车库门应朝向城市道路,至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应小于15米。 三、消防站一般不应设在综合性建筑物中。特殊情况下,设在综合性建筑物中的消防站应有独立的功能分区。 四、区别对待城市旧区、新区的消防站布点密度,视土地资源状况,城市旧区采取“小而密”的布局原则,新区采取以一级普通消防站为主的布局原则,形成疏密结合的整体布局。 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结构和各个组团的功能定位,并结合对城市各评价区域火灾风险等级的
42、评估结果,确定消防站辖区面积。消防站采取均衡布局与重点保护相结合的布局结构。六、坚持统一规划、分期实施、远近期结合的原则。七、重点突出消防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具体落实并有效控制城市消防站(设施)的建设用地,确保消防站近期和远期建设都能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八、消防站理想布局形态与实际可用土地资源相结合的原则。第三十二条 消防站布局规划规划城市消防站总数达到16个,其中特勤消防站1个、标准型兼化工特勤站1个,规划实现消防站责任区全覆盖。其中特勤消防站考虑高层火灾等,远期增设水上消防队、航空消防队等配置。第三十三条 与周边消防站的衔接本次规划的鸭嘴岩、经开区消防站与中方新县城生态城的现状消防站实现无
43、缝对接。其中,经开区消防站兼化工特勤消防功能,负责支援中方化工特勤消防工作。第三十四条 其他消防设施布局一、消防指挥中心规划在杨村组团东环路与潘家田路交叉口以东建设XX市消防指挥中心,与特勤消防站、消防综合训练基地联建,总占地面积4.01公顷。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相关部门或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在城市报警系统中配置相关设备,形成指挥、调度、决策中心。二、消防综合训练基地规划在杨村组团东环路与潘家田路交叉口以东建设XX市消防综合训练基地,与特勤消防站、消防指挥中心联建,作为XX市区消防站及各县市消防站的集中训练点。三、战勤保障大队根据公安消防部队战勤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公消2007405号
44、,规划结合河西消防站建设XX市战勤保障大队,总占地面积为2.08公顷。规划确定XX市战勤保障大队的主要职能是技术保障、物资保障、生活保障和社会联勤保障。其建设内容包括营房设施、车辆装备、维修设备、空气呼吸器充气站、物资储备、社会联动等。XX市消防站规划一览表序号组团名称消防站名称位置用地面积(m2)辖区范围辖区面积(km2)类型备注1河西河西消防站环城西路与龙泉湖路交叉口西南角20773河西组团北部9.08综合型改造经开区消防站舞阳大道与如意大道交叉口东北角9550经开区4.28标准型兼化工特勤新建2城中鹤城区消防站人民东路与梨园路交叉口以东5875城中组团中部4.00标准型改造芷江路消防站芷
45、江路与沿河路交叉口西南侧6334城中组团西部4.25标准型新建沿河路消防站沿河路以东7312城中组团南部4.81综合型新建3城北新源里消防站幸福二路10004城北组团17.36综合型新建4鸭嘴岩鸭嘴岩消防站鸭嘴岩绕城高速南3312鸭嘴岩组团,河西组团中部6.69标准型新建5湖天湖天消防站天星东路与湖天路交叉口东南侧10000湖天组团北部7.17综合型新建南环消防站高堰路与景园路交叉口西南角8009湖天组团南部6.99标准型新建6迎丰红星路消防站红星北路以西6565迎丰组团西部7.39综合型新建应民北路消防站应民北路东侧14336迎丰组团北部6.67标准型新建7杨村刘塘路消防站刘塘路北侧10588杨村组团南部6.75标准型新建特勤消防站东环路与潘家田路交叉口以东40083杨村组团北部、湖天组团东北7.97特勤搬迁8城东坨院消防站坨院路南侧10316城东组团西部6.79标准型新建四方路消防站四方路北侧10369城东组团东部7.96综合型新建阳塘消防站阳塘西路与石门路交叉口东北侧5768城东组团东部5.95标准型新建第三十五条 消防站建筑标准 消防站的建筑标准,应根据消防站的类别和有利执勤备战、方便生活、安全使用等原则合理确定。消防站的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规划确定消防站建设用地标准:一级普通消防站3300-4800平方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