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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业人员卫生制度15篇 泳池从业人员安康检查、卫生学问培训及五病调离制度 1、直接从事为游泳者效劳岗位的工作人员(新参与工作和临时聘用人员),按规定参与体检和卫生学问培训,取得有效安康证明和卫生学问培训合格前方可上岗效劳。 2、从业人员每年必需进展安康检查。凡患有:1伤寒2疾病3病毒性肝炎4活动性肺结核5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6其他有碍公共场所卫生的疾病,不准上岗。 3、从业人员消失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顾客卫生安全的病症时,马上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缘由、排解病症后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从业人员要留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5、保持
2、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衣服。不得留长指甲、戴戒指等饰品上岗,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玩耍打闹。 6、不准把私人物品、有害物品带入工作场所内。 7、从业人员必需仔细执行各项卫生治理制度。 【第2篇】从业人员安康及卫生治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需按时进展安康检查,新参与工作和临时参与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需先进展安康检查,取得有效安康证和餐饮人员卫生学问培训合格证前方可参与工作。杜绝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将调离
3、工作岗位。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安康档案治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安康状况进展日常监视治理。 4、从业人员必需仔细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把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标准操作。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制售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工作人员操作前,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严格按标准洗手并消毒。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在销售食品成品时必需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
4、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第3篇】客房从业人员安康检查培训个人卫生制度 一、客房从业人员必需按规定取得有效安康证和卫生学问培训合格证前方可上岗操作。每年体检一次。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卫生的疾病(腹泻、咳嗽、发热、呕吐、手外伤等)不准上岗。 客房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需向单位报告,患者本人与其他知情安康从业人员均不得隐瞒。 三、上岗前必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佩戴好工号牌。上岗时不准穿拖鞋。工作前接触不洁物后必需用肥皂及流淌清水洗手。 四、保持个人卫生,勤洗
5、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以及戴戒指等手饰。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揪鼻涕、搔痒、掏耳朵、剔牙和嘻戏打闹。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 物。 五、每名从业人员配有的工作服须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六、不准把私人物品、有害物品带入工作间. 【第4篇】某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治理制度 一、全部食堂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需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每名食堂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工作服应定期更换,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勤换洗工
6、作服。工作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对食品说话、咳嗽。食堂必需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有脏随时扫。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展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以下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以下情形时应洗手:1、开头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
7、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六、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第5篇】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治理制度 酒店餐厅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治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需进展安康查体和卫生学问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需仔细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学问,把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保卫生操作规程。 3、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
8、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淌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留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7、从业人员必需仔细执行各项卫生治理制度。 【第6篇】从业人员卫生学问培训制度(范本) 一、从事直接为顾客效劳的从业人员必需承受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学问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直接为顾客效劳的工作。 二、按
9、培训规划,按不同的工种和岗位需要进展培训,并结合实际,注意有用性, 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治理人员、从业人员参与卫生学问、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逐步提高员工队伍素养。 三、新参与工作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工、实习生必需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前方可上岗。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卫生学问培训考核不合格者,须参与人事部门组织的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追究相关责任,并延长新员工试用期或在职员工的晋升考核期。 五、建立从业人员卫生学问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作为员工今后调整岗位、晋升、加薪时参考依据。 【第7篇】e医院餐饮从业
10、人员卫生学问培训制度 医院餐饮从业人员卫生学问培训制度 1、为标准本单位餐饮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互派南和服各水平,依据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治理方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凡在本单位从事餐饮工作的全部人员(包括厨师、效劳员、洗碗工、选购员、库管员、治理人员等)均应遵守本制度,仔细参与卫生学问培训。 3、全部餐饮从业人员在人事部报到后开头工作前(包括临时工)必需由人事(餐饮)部进展根本的卫生学问培训,经考核合格前方可从事餐饮工作。 4、餐饮负责人或卫生治理人员要准时对在本单位从事分批时行卫生学问培训教育,并进展考核。 5、卫生学问培训对象包括本单位和餐饮负责人、卫生治理人员和一般从业人
11、员,初次培训时间应分别不少于20、50、15学时,以后每年复训一次。 6、卫生学问培内容包括与从事工作有关的食品卫生法规、标准和卫生学问。 7、餐饮负责人或卫生治理人员要做好参与卫生学问培训的人员考勤和课时登记,并对人员卫生学问把握状况进展常常性检查。 8、对参与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卫生治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由卫生督部门发给培训合格证。对未参与培训或考核不合的人员应进展补训和补考,否则不得上岗工作。 9、凡在本单位检查和卫生监视部门检查(或抽查)中发觉卫生学问培训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与培训者,将依据本单位奖惩罚法对法事人和主管部门领导进展惩罚。 【第8篇】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安康检查卫生学问培训制度 学
12、校食品从业人员安康检查及卫生学问培训制度 一、为保证师生安康,防止因食品从业人员患有安全的疾病而传染给师生的大事发生,全部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每年必需定期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进展预防性安康检查。 二、新参与工作和临时参与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也必需进展安康检查,取的安康证明前方可上岗工作。 三、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不得参与食堂工作岗位。 四、从业人员及其亲属患有碍食品卫生手传染病时,应临时调离食品生产经营工作岗位,三次便检呈阴性前方可上岗。 五、患有其他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参
13、与食品生产经营工作岗位。 六、食品从业人员必需承受卫生行政部门学问培训,经培训合格前方可上岗工作。 七、卫生治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必需定期参与统一组织的理论培训、技能培训、卫生学问培训。 八、培训样保证每周组织学习一次,做到培训有内容、有记录,并不定期进展食品卫生相关法律和食品卫生常识的考核。 九、通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学问、守法观念和综合素养,自觉遵守食品卫生法律法规。 【第9篇】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展安康检查,取得安康证明前方可参与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需全部戴入帽 【第10篇】从业人员
14、卫生学问培训制度范本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需在承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学问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仔细执行培训规划,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治理人员、从业人员参与食品卫生学问、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卫生治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与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需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前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卫生学问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
15、、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第11篇】某幼儿园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治理制度 幼儿园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治理制度 为标准餐饮效劳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治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治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准时洗手。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1、处理食物前;2、使用卫生间后;3、接触生食物后;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
16、涕后;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展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五、 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 六、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打闹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第12篇】酒店客房从业人员安康检查培训个人卫生制度 酒店客房从业人员安康检查、培训及个人卫生制度 一、客房从业人员必需按规定取得有效安康证和卫生学问培
17、训合格证前方可上岗操作。每年体检一次。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卫生的疾病(腹泻、咳嗽、发热、呕吐、手外伤等)不准上岗。客房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需向单位报告,患者本人与其他知情安康从业人员均不得隐瞒。 三、上岗前必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佩戴好工号牌。上岗时不准穿拖鞋。工作前接触不洁物后必需用肥皂及流淌清水洗手。 四、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以及戴戒指等手饰。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揪鼻涕、搔痒、掏耳朵、剔牙和
18、嘻戏打闹。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五、每名从业人员配有的工作服须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六、不准把私人物品、有害物品带入工作间. 【第13篇】某学校饭堂食品从业人员卫生制度 学校饭堂食品从业人员卫生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治理人员必需把握有关食品卫生的根本要求。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需进展安康检查,新参与工作和临时参与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需进展安康检查,取得安康证明前方可参与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均不得
19、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四)食品从业人员在消失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马上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解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需做到: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大小便后必需用肥皂及流淌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和消毒药水浸泡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生产无关的场所;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穿拖鞋,不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必需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六)食品从业人
20、员必需加强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学问的学习。 【第14篇】从业人员卫生、培训制度 1、从业人员必需经岗前卫生学问培训合格前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需取得安康证明,且每年进展安康检查,定期进展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4.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期间要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两不
21、”(不戴首饰、不抽烟喝酒)。 【第15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5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5) 一、必需按规定取得有效安康证和卫生学问培训合格证前方可上岗操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腹泻、咳嗽、发热、呕吐、手外伤等),不准上岗。 食品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需向食堂报告,患者本人与其他知情人员不得隐瞒。 三、上岗前必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口罩。佩戴好工号牌。上岗时不准穿拖鞋。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接触不洁物后必需用肥皂及流淌清水洗手。 四、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衣帽。 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以及戴戒指等手饰加工食品。严禁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揪鼻涕、搔痒、掏耳朵、剔牙和嘻戏打闹。 五、从事面点、拌菜、配菜等加工人员应用小毛刷刷手,做到指甲无污垢,洗后用清水冲洗消毒方可上岗操作。 六、售饭前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售饭菜、拌菜、送食品等不准在食品前说话、打喷嚏、咳嗽和其他易污染食品的不卫生行为。取糕点面食必需使用食品夹。 七、不准把私人物品、有害物品带入操作间。 八、凡违反以上各项规定,先提出批判教育,仍不改者除按规定予以惩罚,并调离食堂。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