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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身意外保险合同范本5篇人身意外保险合同范本 第一篇 承保险别 被保险人姓名 家庭住址 安康状况 受益人姓名及称谓 保险金额 附加医疗费 保险费率 每仟元保险金额元角附加医疗险每仟元元角 保险费合计 人民币(大写) 保险储金金额 按第档次每仟元保险金额储金 总计:人民币(大写) 保险期限 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公司签章 年月日 签章:_ 复核:_ 张美玲律师提示:合同范本仅供参考,社会生活和企业运营事务纷繁简单,合同范本并不肯定适合使用者的实际状况并能有效保障自己合法权益,法律是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建议依据合同当事人及交易的详细状况,聘请专业律师或法律参谋有针对性地代拟合同,
2、有助防范风险、爱护自身权益。 更多精彩法律资讯,欢送关注广州合同律师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人身意外保险合同范本 其次篇 第一条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安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个人也可以投保)。 其次章保险期限 其次条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 第三章保险金额 第三条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壹万元。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第四章保险责任 第四条本保险为定期意外损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损害事故以致死亡
3、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以下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局部保险金额。 人身意外保险合同范本 第三篇 甲方(托付方):_ 注册地址:_ 乙方(受托方):_ 注册地址: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恳信用的原则,就甲方托付乙方供应员工福利保险保障参谋效劳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同意: 1.对甲方的员工福利保障体系进展评估,提出员工福利保险保障建议; 2.向甲方提出保险规划,就其投保方式、投保范围、保险权益、保险期间、保险金额等提出建议;亲密留意保险市场的进展、变化,为甲方享受的保险效劳供应调整方案和建议; 3.就保险权益和保险费率等向保险人询价。保险权益和保险费率依据风险状况的变化在保单的续转
4、时予以修订; 4.取得保险人报价后,就报价书中的保险权益和保险费率等做出汇总分析,提出初选保险公司和报价方案,并由甲方作出最终打算; 5.依据甲方要求,参与甲方与保险人之间就保险权益进展的谈判,谈判过程中严格维护甲方利益; 6.按甲方书面指令,帮助甲方向保险人办理投保、续保手续; 7.供应保险期间内的相关保险效劳; 8.就相关索赔事项提出建议,监视、催促保险人的理赔工作,忠实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9.帮助甲方预备索赔文件,定期查询保险人理赔进程,并保存索赔的有关数据、资料。定期向甲方提交保险期内赔偿状况报告。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同意: 1.终止本协议生效前与其他方签订的类似参谋协议;
5、2.照实向乙方供应全部与上述效劳有关的信息与资料; 3.在乙方为甲方供应上述效劳时,赐予乙方必要的帮助。 三、保密条款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除应法律要求或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本条款连续有效一年。 四、酬劳与费用 1.双方同意,乙方依法有权从保险人处取得与甲方保险合同有关的佣金做为酬劳,不再另外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2.如乙方应甲方要求供应任何超出本协议第一项范围的效劳,乙方应事先向甲方供应费用预算报告,双方协商确定后由甲方支付参谋费用。 五、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
6、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年,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连续有效_年;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 授权代表(签字):_授权代表(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人身意外保险合同范本 第四篇 一、保险财产购房人通过银行按揭所购置的房屋。 二、责任范围由下面列明的缘由引起的房屋物质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1.火灾;2.爆炸;3.雷电;4.飓风、台风、龙卷风;5.风暴、暴雨、洪水;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
7、海水倒灌及水库、水道、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6.冰雹;7.地崩、山崩;8.火山爆发;9.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10.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倒塌; 11.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以下各项不负责赔偿: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有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房屋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2.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3.贬值、丢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4.战斗、类似战斗行为、敌对行为、武装活动、谋反、xxx、罢工、_、民众_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_
8、的没收、征用、销毁和毁坏; 6.核裂变、xxx、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7.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保险单其次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 8.本保险单明细表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9.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其次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四、保险期限与购房贷款期限一样。 五、保险金额为所购房屋全部的实际价值。 六、赔偿处理 1.假如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可选择以下方式赔偿:(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2)赔付受损财产根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到达与同类财产
9、根本全都的状况。 2.受损财产的赔偿损失按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保险所载工程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 3.保险工程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承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4.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工程,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工程在所属整对或整套根底上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5.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削减损失而实行必要的措施后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6.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
10、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削减,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削减局部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商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局部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起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7.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 七、被保险人义务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以下义务: 1.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事项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出真实、详尽的说明或描述; 2.被保险人投保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3.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应实行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包括仔细考虑并付诸实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保险人担当; 4.在发生引
11、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险单项下索赔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1)马上通知本公司,并在7天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报告供应事故发生的经过、缘由和损失程度;(2)实行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削减到最低程度;(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检验师进展勘查之前,保存事故现场及有关实物证据;(4)依据本公司的要求供应作为索赔依据的全部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八、特殊商定在保险期限内,购房人还贷完毕,由贷款人出具证明,贷款人的保险权益丢失,保险人出具批单,保险人连续负责本保单项下的保险责任。 九、争议处理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假如协商不成,按(
12、)项方法解决:(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2)向法院提出诉讼。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 第一条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其次条 投保范围 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力量的人,可为符合投保条件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向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凡开办购房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也可作为投保人,为其购房贷款者投保本保险。非本人投保时必需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二、被保险人:凡年满在18周岁至55周岁,身体安康,
13、能正常工作和劳动,具备购房贷款条件并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购房贷款的个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患病意外损害事故所致身故或高度残疾,无法连续归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于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贷款归还日,根据贷款合同商定,将被保险人在此时的贷款余额(含本息)一次付清(若经核保后实际确定的保险金额小于贷款金额,则根据实际保险金额与贷款金额的百分比归还此时的贷款余款的本息),保险责任终止。对于被保险人按购房合同的规定,在事故发生前应缴的贷款局部,无论什么缘由导致的迟缴或未缴的贷款局部,保险人对这局部贷款都不负归还责任。 第四条 责任免除 因以下情形之一导致
14、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以致无法连续归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同时终止保险合同。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有意杀害、损害; 二、被保险人有意犯罪或拒捕、有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xxx;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 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驾驶无照或法律制止的机动交通工具及无有效驾照或酒后驾驶机动交通工具; 六、爱滋病或感染爱滋病毒期间所患疾病; 七、战斗、军事行动、_或其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时,保险人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
15、保险人将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五条保险责任开头 保险人担当的保险责任自保险人同意承保并收取首期保险费的次日零时开头,保险人应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至贷款期满的24时或本合同商定的保险责任终止时止。 第六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本保险在合同成立时的保险金额以购房贷款余额为限,实际初始保险金额以保险人的核保结果确定,保险金额依据贷款状况逐年递减。 二、本保险的保险费因投保时的年龄及贷款期限而异,缴费方式为趸缴,费率详见附表。 第七条照实告知 本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状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照实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有意不履行照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本
16、合同,并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打算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峻影响的,保险人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两年的,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八条受益人 本保险的受益人为发放购房贷款的金融机构或购房贷款的担保方。 第九条保险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日内通知保险人,且准时供应有关材料,并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 日内,凭所需文件资料,向保险人申请保险金。由于延误时间,导致必要证据丢失或事
17、故性质、缘由无法认定的,应由受益人担当相应责任。同时,应从所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因此而增加的额外费用(但因不行抗力导致的延误除外)。本合同受益人的保险金的恳求权,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年内不行使而毁灭,保险人不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 人身意外保险合同范本 第五篇 合同编号:_ 第一条约因 保险公司名称_,公司法定地址_(以下称甲方),同意将本合同列明之事项的代理权授予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代理人姓名_,其户籍所在地_, 保险代理合同范本。 甲乙双方依据xxx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治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规,在自愿、公平、互利的根底上,经协商就乙方承受甲方的托付,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人身保险业
18、务的有关事宜,全都达本钱合同。本合同包括托付代理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治理有关规定组成。托付代理合同为主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治理有关规定为附合同。 乙方应将本人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提交甲方保存,换取甲方颁发的展业证书;甲方应妥当保存乙方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因甲方过错造成该证书损毁、丧失的,甲方应担当赔偿责任。 其次条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1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实施的代理行为方为有效。 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未做任何终止本合同的行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个代理期限。 第三条代理区域 乙方实施甲方授权代理行为
19、的地域范围,以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甲方经营区域为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经营区域外进展人身保险代理业务。 乙方优先在以下指定地区实施甲方授权的代理行为: 第四条代理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实施以下代理行为: 1.代理销售甲方供应的保险产品。 (1)个人寿险(); (2)个人安康(); (3)个人人身意外损害险(); (4)经保险监管部门许可的其他险种()_。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供应的保险产品的行为仅限于向第三人宣传、介绍、推举甲方供应的保险产品及产品的组合,无权打算是否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要约;乙方应将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之要约(投保书)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订立保险合同的打算。 2.代
20、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乙方应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预缴及续缴之保险费,向投保人出具临时收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 第五条保险费交付方式 乙方以现金或票据方式收据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 第六条保险费交付期限 乙方应自收到保险费48小时内,将保险费交付甲方。如最终24小时为节假日,则顺延为节假日完毕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的甲方业务时间。 第七条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方式 甲方根据本合同订立时执行的手续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对现行的代理手续费标准进展变更时,应征得乙方或乙方推选的集体代表同意,并就协议全都的手续费标准订立集体合同,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国家法律
21、、法规、政策的缘由。需要调整手续费标准的,如调整后的标准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限额的,可直接与乙方或乙方推选的代表订立新的关于手续费支付标准的集体合同,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如乙方不能认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手续费标准,则本托付代理合同终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续费的依据是乙方于上月15日以后(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权限内的保险费收入。 甲方于每月30日前在代为扣除乙方应付税款后支付乙方当期手续费收人。延期支付的,甲方应支付利息。 第八条保证与担保 乙方应供应两个甲方认为具有保证人资格的自然人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人,并与甲方签订担保合同;乙方应同提交
22、单证、票据保证金人民币_元。 第九条专属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也不得帮忙其他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与甲方竞争。 乙方不得兼职从事其他职业。 此协议终止后6个月内,乙方不能为其他保险公司代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 第十条其他权利与义务 甲方应对乙方进展定期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0小时;乙方应按时参与甲方的培训,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参与甲方的培训,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应遵循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人治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诚恳代理,并保守甲方及客户的商业隐秘及个人隐私。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报告有关完成托付事项的状况。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条款可以进展变更。 甲方应与乙方
23、或乙方推选的代表就合同变更事宜进展协商,达成全都意见后对本合同进展变更。 甲方与乙方个人协商对合同进展的变更,应订立补充合同;甲方与乙方推选的代表协商,对本合同所作的变更,对乙方全部成员有效,不能同意变更后事项的乙方个别成员,作解除合同处理。 关于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另有商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可因以下缘由终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打算不再续延本合同; 2.甲方发生分立或合并,分立或合并后新的组织没有本合同连续有效并担当本合同甲方权利义务的; 3.乙方辞去托付或者甲方撤销托付。乙方辞去托付时,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需提前日通知甲方,如因辞去托付使甲方受到损失,乙方应负赔偿
24、损失的责任;甲方撤销托付时,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支付乙方已代理业务的手续费。如因撤销托付使受托人受到损失,甲方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持有的属于甲方的单证、票据、业务资料、客户资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合同另有商定的除外。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收回展业证书,退还乙方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在乙方归还甲方的单证、票据、业务资料、客户资料以及其他物品后,退还乙方保证金,如上述单证、资料、物品有缺失、毁损,应相应扣减保证金,并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如保证金缺乏以补偿以上损失的,可以在应支付乙方的手续费中扣除缺乏局部。
25、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乙方应对在代理过程因本人过错导致的第三人的损失担当赔偿责任;因乙方在代理过程因过错导致的第三人的损失,甲方担当赔偿责任的,甲方履行赔偿责任后,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甲乙双方因过错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均应担当赔偿责任。 本合同解除后,并不排解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因过错行为应担当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调解、仲裁或提出诉讼。 第十五条附则 乙方同意甲方制订关于代理手续费的规定和有关寿险代理员治理的方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订时,与甲方签订集体合同,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乙方供应的担保人与甲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终止后,对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的行为的保证责任不固然解除。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盖章,乙方亲笔签字,并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原件、单证票据保证金、担保合同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 代表:(签字)_ 乙方:(签字)_ 代理人资格证书号:_ 代理人展业证书号:_ 居民身份证号:_ 户籍所在地:_ 住宅地:_ 邮政编码:_ 签署地:_ 签订时间_年_月_日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