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管理办法模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管理办法模版.doc(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借款管理,规范借款审批流程,保证借款及时回收,特制订本办法。1.2 本办法所指借款是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以现金形式向个人支付的临时性借款。1.3 本办法适用公司在职员工,原则上,借调、交流和实习期员工不予办理个人借款。2 借款范围2.1 会议用款2.1.1 组织重大会议(含高峰会)的大额用款,经办人可依据与会议场地、住宿、用餐、交通单位的合同或确认后的预订单办理审批手续后,提请计划财务部预付部分款项给接待单位,责任人暂挂经办人个人,业务办理完毕后由经办人及时提供发票到计划财务部。会议保障杂费支出,可办理个人借款,借款部分不超过
2、整个会议项目预算的15。2.1.2 公司组织节庆、年庆等重大活动的用款原则上参照本款办理。2.2 公派培训2.2.1 培训费用,仅指培训机构收取的授课费、教材费等,不含代收的食宿费和交通费。2.2.2 国内培训,各单位国内公派培训项目每人次培训费用总额在0.5万元(含)以下的,由个人自行支付。培训费用超过0.5万元的,参训人员可持相关培训费用审批单办理审批手续后,提请计划财务部付款到培训机构,责任人暂挂经办人个人,培训完毕后由经办人提供发票到计划财务部。培训期少于10天的食宿和交通费用由个人先垫付,培训期间超过10天(含/每人次)的食宿和交通费按不超过预算审批额度或者食宿、交通费包干标准额度办
3、理个人借款,培训完成后办理冲账报销。2.2.3 国外培训,公派出境培训由公司根据培训合同与培训机构直接结算;若公司直接结算有困难,经办人可与培训机构以及公司计划财务部协商适当的结算方式,尽量减少个人培训借款。境外培训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依据实际情况,需持出国培训审批单办理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的80%。2.3 境外出差2.3.1 经办人可持境外出差审批单办理借款手续,借款额度不超过按出差时间和出差标准计算的费用金额。2.3.2 境外接待费用:经办人可根据审批后的预算申请单(扣除食宿费用外)按不超过预算金额80的额度提出借款申请。2.3.3 由政府等单位统一
4、组织出访的,由经办人申请与组织单位或其指定单位结算。2.4 其他对外付款2.4.1 电费、通讯费等其他对外付款,经办人可依据合同和协议等办理审批手续后,提请计划财务部付款,责任人暂挂经办人个人,业务办理完毕后由经办人及时提供发票到计划财务部。2.4.2 一般出差或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生的业务活动费等原则上使用个人信用卡或现金自行支付,完毕后按公司规定办理费用报销。2.4.3 其他事项依情况特殊性呈批。3 办理手续及审批流程3.1 办理手续因办理公司业务需要的借款,应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以借款事项的培训通知函、合同等有效文件作为附件,呈报借款申请单,办理借款手续。借款人如无审批完毕的借款申请或其他
5、可证明办理业务借款的文件,不给予办理借款。特殊情况下,借款人说明原因可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特批。3.2 审批流程3.2.1 5千元(含)以内:借款人部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3.2.2 5万元(含)以内:借款人部门总经理部门分管领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财务负责人;3.2.3 5万元以上:借款人部门总经理部门分管领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3.2.4 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借款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和董事长的借款相互审批;公司分管领导若为财务负责人,则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环节省略;公司分管领导若为总经理,则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环节省略,先报财务负责人审批后继续呈报。
6、4 还款原则4.1 还款和报销4.1.1 因公个人借款,借款人应在公务事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清账和报销,并归还余款,不得无故拖欠。逾期未清账或仍有余款未归还,计划财务部不再予以新增借款。4.1.2 借款人办理报销冲账时,应整理好报销单据,计划财务部对报销原始单据的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于不合规的发票或白条,计划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4.1.3 电费、通讯费等其他对外付款,经办人应在付款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发票提交计划财务部,不得无故拖欠。逾期不交发票,计划财务部将对经办人报销款延迟付款,直至提交发票。4.1.4 计划财务部根据“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办理借款。报销人如有个人
7、借款的,在报销费用时一律先给予抵冲借款,如有剩余,再支付余款。4.2 扣款借款人发生个人借款后,如未按规定办理还款或报销手续,计划财务部将从事毕后的隔月起通知人资行政部扣发借款人的工资抵冲借款,具体扣款标准如下:4.2.1 若相关公文或借款协议中已对扣款金额做出规定,则按公文或协议规定金额扣款。4.2.2 其他情况可参考以下标准决定扣除金额:借款余额在5000元(含)内的,每月最多扣发工资2000元;借款余额在5000元-2万元(含)的,每月最多扣发工资4000元;借款余额在2万元以上的,最多扣发当月全部工资。如当月工资扣发后其剩余工资低于工作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其基本生活需求不能得到保障时,可适当减少每月扣发金额。4.3 其他规定计划财务部每月末编制公司借款余额明细表(详见附件),将借款情况通知各部门,督促借款人尽快还款。5 附则5.1 各分公司应参照本办法完善借款管理规定,并报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5.2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附件:借款余额明细表附件借款余额明细表年 月 日借款人单位借款人姓名本月新增借款累计借款备注合计编制单位: 编制人:6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