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大学人才吸引实施办法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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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大学人才吸引实施办法(试 行)为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按照“增加数量、提高质量、改善结构、发挥作用”的方针,有计划地设岗引进若干学科领军人物、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学术骨干等高层次人才,邀请知名学者短期来校工作,接收国内外优秀人才到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吸引原则1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配合学校学科发展战略和科研攻关重点,在学校战略发展重点建设的学科、急需发展的新兴交叉学科和确需扶植或补充的紧缺学科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2 以加强我校对外交流,提高我校教学科研水平为目的,基于“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思路,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短期来校工作。3 从学校学科建设和教学需要出发,有重点、有计划
2、、有步骤地接收国内外优秀人才到我校教师岗位工作。4 来我校工作的各类人才应德才兼备,身心健康。二全职到校工作人才引进办法(一)引进政策人才类别相关政策“两院”院士等同层次学科领军人才面议“学者”等同层次学科带头人聘任为“交通大学首 席 教授”或“交通大学特聘教授”(详见交通大学首 席 教授实施办法和交通大学特聘教授实施办法)优秀学术骨干条件.原学术业绩明显超过我校本学科同类人员学术水平,年龄一般在 45 岁以下(人文社科类人才年龄可放宽到 55 岁),具有博士学位;2.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在某一学术方向的前沿研究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或在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特殊专长
3、。3.胜任核心课程教学,承担研究生和本科生的教学任务;4.我国省部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有在国外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两年以上留学并取得博士学位或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待遇1.科研启动费(按下列条款之一提供):(1)符合“扬华之星”或“竢实之星”项目申报条件者,由相应项目资助(2)符合我校正高级任职条件者,视学科特点提供 1530 万元(3)符合我校副高级任职条件者,视学科特点提供 510 万元2.安家费:为符合“扬华之星” 项目申报条件者,或符合我校正高级任职条件者,或归国人员提供 10 万元;为其他人才提供 5 万元3.住房津贴: 10 万 30 万元4.配偶安置:视配偶专长协助安排工作,根据具体情
4、况个别处理5.子女入学、入托:协助解决注: 1 、科研启动费含 60% 设备费,根据科研的需要提供; 2 、住房津贴自引进人才办理完有关手续进校工作的次月起开始发放。 3 、在享受住房津贴期间,引进人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当月起停止发放住房津贴:( 1 )引进人才因各种原因(含退休)离开学校事业编制岗位的;( 2 )引进人才人事关系上交人才交流中心的;( 3 )引进人才出国由学校停止发放工资的。(二) 引进程序对于“两院”院士等同层次学科领军人才的引进,按特殊情况办理。对于 “学者”等同层次 学科带头人的引进,按相应实施办法进行。对于优秀学术骨干的引进,按下列程序进行。1 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
5、料:(1) 申请人填写交通大学全职到校工作人才引进申请表;(2)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3)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4) 提供交通大学全职到校工作人才引进申请表中所填报的学术论文、专著、获奖等材料;(5) 身份证复印件;(6) 随迁人员所需材料;(7) 归国人员还应提供如下材料:护照原件、学位证书原件、体检表格、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或户口注销复印件(包括户口簿第一页)、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2 各院(系、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经党、政、教授联席会议评议推荐,并写出评议推荐意见,报学校审批;3 学校根据各院(系、中心)上报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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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大学 人才 吸引 实施办法 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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