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学院学生会成员聘用及管理制度.doc
《交通学院学生会成员聘用及管理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通学院学生会成员聘用及管理制度.doc(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学生会成员聘用及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本会成员聘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学生会干事采取公开招聘和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第三条 学生会部长级、副部级干部由直属部门负责人及主席团讨论决定。第四条 学生会成员的任免职应征求其所在院系党、团组织的意见,并结合个人意愿、考核档案等进行。任免职结果应及时向会内外公布。第五条 学生会成员采取聘用制,主席团成员由院党委颁发聘书,其余成员由院团委颁发聘书,聘期一年,年内所有成员不得无故退出学生会,如确有原因退出的,将不予其发放聘书。第六条 学生会成员是全院学生的代表,是学生的典范,必须处处 以身作则,在学生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威信,努力做
2、到: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和高尚的道德品质,模范地遵守校纪校规和本会章程:谦虚谨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维护学院及学生会的名誉。2 具有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学习积极上进,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积极主动地参加组织各种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和实践,德智体全面发展。3 具有扎实勤奋的工作作风、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信念;认真对待本职工作,善于在工作中思考和探索,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任务。第八条 学生会对优秀成员给予奖励表彰,对工作不力或犯有错误的成员给予处分。第九条 学生会本着“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宗旨,在主席团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制,各职能机构各司其职,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的前提下,做到分工不分家,共同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第十条 学生会建立成员档案,具体事宜参见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一条 学生会成员在离职前须由主席团和其所属机构联合作出工作鉴定。第十二条 学生会成员因各种原因受到学校处分的,一经核实,开除 会籍。特殊情况由院团委特批决定。第十三条 本制度若有未尽事宜可做补充说明。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秘书处负责具体实施。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学生会秘书处。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学生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交通学院 学生会 成员 聘用 管理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