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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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证券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与本协议附件一所列的其他承销商签订的xx年xx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二xx年x月目录第一条释 义1第二条本期债券概要2第三条承销方式2第四条承销报酬、费用与税赋3第五条主承销商的权利和义务4第六条其他承销商(除主承销商之外)的权利和义务5第七条陈述、保证和承诺6第八条先决条件6第九条不可抗力及免责7第十条保密7第十一条终止和解除8第十二条违约责任8第十三条通知及送达9第十四条转让10第十五条适用法律和管辖权10第十六条其他规定10xx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xx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xx年6月
2、24日在上海签署:甲方:xx证券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以下简称为“主承销商”);乙方:本协议附件一列明的除主承销商以外的其他承销机构。上述各方在本协议中单独称为“一方”,合并称为“本协议各方”。鉴于:1. xx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在国内公开发行xx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 甲方已与xx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xx年xx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xx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甲方担任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并负责组织本期债券发行的承销团;3. 甲方与乙方有意共同承销本期债券,并授权甲方作为主承销商,有权
3、代表乙方与发行人就本期债券的发行签订xx年xx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以下简称“承销协议”)。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本协议各签署方经友好协商,本着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本期债券承销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释 义1.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中具体条文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发行人:指xx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承销商:指xx证券有限公司。本期债券:指本协议项下的xx年xx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团体。承销商:指承销团中一家、多家或所有承销团成员(根据上
4、下文确定)。本协议或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所有其他成员签署的xx年xx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承销协议: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签署的xx年xx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募集款项:指任何一部分或全部本期债券发行所募集的款项。承销金额:指在承销团协议中规定的每一承销商承销的本期债券的本金金额。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为本次发行制作的xx年xx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具体名称以主管机关核准为准)。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发展
5、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为本次发行制作的xx年xx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具体名称以主管机关核准为准)。发行文件:指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承销报酬:指因承销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依据承销团协议应得的报酬。余额包销:指由主承销商牵头的承销团,应承担的销售本期债券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承销风险。即承销团成员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与本期债券各自承销份额对应的款项。2.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1)
6、 凡提及本协议应包括对本协议的修订或补充的文件;(2) 凡提及条、款是指本协议的条、款;(3) 本协议的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而设置,不应构成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不对标题之下的内容及其范围有任何限定;(4) 本协议中提及的任何“日”或“天”均为工作日。但特别说明之处除外。第二条 本期债券概要本期债券最终的名称及发行方案可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调整,并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后确定,在本期债券发行时披露的募集说明书中具体说明。甲乙双方无需就上述暂定条款的调整重新签署协议。第三条 承销方式1. 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协调承销团的各项工作,各承销商应协助主承销商开展有关工作。
7、2. 各承销商应严格遵守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3. 本协议各方同意并确认各自在承销团中的角色和承销金额,将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4. 各承销商以承销团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期债券,并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与方式,按时、足额地向主承销商划付与承销金额相等的款项。5. 自发行首日(含发行首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15时之前,各承销商须各自将与其承销金额相等的全部款项,划付至主承销商指定银行账户。到账日期以主承销商指定账户收到相关款项之日为准。6. 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将于债券发行前另行通知。7. 非经主承销商另行书面同意,各承销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在募集款项中直接扣减、冲抵包括承销报酬在内的任何款项。
8、8. 若承销商未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的规定将募集款项足额付至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内,凡逾期或未足额支付的违约承销商,应按逾期未划付的金额,向主承销商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罚息;且主承销商保留所有由本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追索权;在主承销商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得到补偿前,主承销商将不支付按本协议规定应付给该违约承销商的承销报酬,并有权通知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从该违约承销商账户中划出本金金额与该违约承销商截至通知时逾期未到账款项金额相等的本期债券,转入其他已实际承担该等债券承销责任的承销团成员的账户中。被调出债券的承销商必须无条件立即执行。欲接受该调出债券的其他承销商须于接受当日将等额款项一次性全额划付给主
9、承销商。9. 每一承销团成员同意上述承销安排,分别并且共同授予主承销商实施上述安排的所有必要授权,包括但不限于:(1)就本期债券的发行、承销、登记与托管、付息与兑付、债券上市等所有相关事宜与发行人协商并签订承销协议;(2)与发行人协商确定本期债券利率,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无法就本期债券利率达成一致,每一承销商均认可并接受主承销商所做的决定;(3)向公司债券主管部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债券上市主管部门等递交承销团成员的相关文件;(4)决定放弃承销协议中所规定的任何前提条件、终止承销协议并行使承销协议项下的一切权利、权力和救济。每一承销团成员同意对主承销商(及其代理人)在本协议日期前已采取的相关行为
10、或根据本协议在行使该权利、授权和酌情权时可能从事的任何行为给予认可和确认。第四条 承销报酬、费用与税赋1. 乙方各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提供的承销服务的具体承销额和承销报酬,由甲乙双方在承销前协商确定。2. 主承销商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的承销佣金划入其各自于本协议签字页中指定的银行账户:(1) 该承销商已经如约履行了承销责任并按时足额缴付募集款项;(2) 主承销商已足额收到发行人支付的承销费用;(3) 主承销商已收到该承销商开具的,票面金额与其应获得的承销佣金金额相等的,以发行人为抬头的合格发票的原件;(4) 主承销商已收到该承销商按规定制作的债券承销情况报告
11、和债券托管文件。(5) 如承销团成员在本协议项下的收款账户发生变动,承销团成员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主承销商,新的仍以该承销团成员为受益人的账户信息,并在该等书面通知上加盖与其签署本协议时加盖的公司印鉴相同的印鉴。3.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承销商因本期债券发行、付息、兑付及其他相关事宜发生的一切费用应自行承担。4. 各承销商依据税法自行承担本协议下因承销本期债券等事宜所发生的任何税赋。5. 若主承销商未按本条前述规定向其他承销商划付承销报酬,则应就延迟支付部分向其他承销商按每日万分之五息率支付罚息。第五条 主承销商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代表承销团各承销商与发行人协商关于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登记与托
12、管、付息与兑付等相关事宜,签署包括承销协议、上市推荐协议等在内的有关协议。2. 有权代表承销团各承销商向企业债券主管部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债券上市主管部门等递交承销团成员的相关文件。3. 有权依据本协议约定,要求各承销商按时、足额划付募集款项,并根据本协议对各承销商的承销、划款等公司债券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对于承销商中出现的不利于本次债券发行的行为有权提供监督意见。4. 主承销商有权向未按本协议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的违约承销商追偿因其违约行为所导致的一切损失及费用,追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未按时划付的募集款项;(2)因逾期或未足额划付募集款项而应支付的罚息;(3)由于承销商违约而产生的其他
13、损失和费用。5. 主承销商的义务:(1) 在债券发行结束后,汇总统计本期债券发行情况,协助各承销商进行本期债券项下的登记托管工作。(2) 债券发行结束后,按照债券发行主管部门和债券登记托管部门的要求,负责报送有关本期债券承销总结、登记托管等文件和资料。(3) 敦促发行人按规定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到期兑付款项、年度付息款项。对因发行人未按时或未足额划拨债券款项造成的无法按期足额向投资者支付利息或兑付款项的情况,主承销商无义务垫付资金。(4) 协助发行人进行募集说明书、付息公告、兑付公告及其他法定信息披露工作。(5) 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向其他承销商支付承销报酬。第六条 其他承销商(除主承销商
14、之外)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依据本协议约定获得承销报酬。2. 非经主承销商书面同意,各承销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行人订立关于本期债券及与本期债券有关的任何形式和内容的合同。3. 除按本协议规定的划款期限和金额将募集款项划至本期债券主承销商指定收款账户内,并于划款当日将划款凭证送达主承销商外,将不会以任何理由或形式将本期债券募集款项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地划至除本期债券主承销商指定收款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4. 承认和接受主承销商作为承销团的代表,向企业债券主管部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债券上市主管部门等递交的有关文件或做出的陈述、承诺、保证等。5. 其他义务:(1)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全权安排和协调
15、发行工作,各承销商应遵从和协助主承销商的安排、联络与协调。在本期债券的发行过程中,各承销商须严格遵守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等债券发行文件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做好债券发行各项工作。(2) 根据主承销商的要求,及时向主承销商提供有关文件和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复印件、股票承销资格证书复印件、最近三年企业债券承销业绩说明、指定收款银行账户等。提供文件和资料有误的,由相关承销商承担全部责任。(3) 应在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所列示的销售网点范围内销售,不得超范围发行;各承销商应依约销售本期债券,不得超额、提前或逾期、溢价或折价销售,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当事方全部承担
16、。(4) 发行开始后,应主承销商的要求,将债券发行与承销的进展情况及相关事宜及时报告主承销商;若遇重大或突发性问题,则应迅速书面通知主承销商。(5) 依据本协议约定,全面适当履行余额包销义务并无条件承担其余额包销项下全部责任,将募集款项依约划入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6) 在发行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各承销商应按债券发行有关部门和主承销商要求的格式及时提供债券承销情况报告、债券托管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后送达主承销商处;其中债券承销报告中应详细说明销售网点的销售明细、投资者结构等情况。未及时提供上述报告和资料的,主承销商可暂缓对承销商承销佣金的划拨。(7) 各承销商承担由其发售的本期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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