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卷文书样本要点法律行政法_法律-行政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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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青河市上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行 政 处 罚 案 卷 案件编号:(上)文罚字2012第 029 号 案 由: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当 事 人:青河市上山区明日花咖啡厅 立案时间:2012 年 10 月 1 日 结案时间:2012 年 11 月 13 日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仟圆(5000 元)整 执行情况:1 0月 1 8 日,当事人自行缴纳了罚款人民币伍仟圆(5000 元)整。案件承办人:刘一 王从 归档时间:2013年 1月 20日 保存期限 30年 本卷共 34件 51页 归档号 2012029 卷内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题名 日 期 页号 1(上)文罚字 行政处罚决定书 20
2、12 年 10 月 17 日 13 2012第 029 号 2(上)文送字 送达回证 2012 年 10 月 17 日 4 2012第 029-2 号 3(上)文举字 文化市场举报处理单 2012 年 9 月 28 日 5 2012第 023 号 4(上)文检(勘)字2012第 053 号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2012 年 9 月 29 日 67 5 调查询问笔录(黄冬梅)2012 年 9 月 29 日 810 6 黄冬梅身份证复印件 2012 年 9 月 29 日 11 7 现场检查取证照片(一)2012 年 9 月 29 日 12 8 现场检查取证照片(二)2012 年 9 月 29 日
3、 13 9 现场检查取证照片(三)2012 年 9 月 29 日 14 10 证据提取单(一)2012 年 9 月 29 日 15 11 调查询问笔录(姜丽娟)2012 年 9 月 29 日 1618 12 姜丽娟身份证复印件 2012 年 9 月 29 日 19 13(凭)文改字 责令改正通知书 2012 年 9 月 30 日 20 2012第 029 号 14(凭)文调通字 调查询问通知书 2012 年 9 月 30 日 21 2012第 029 号 15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审批表 2012 年 9 月 30 日 2223 河市上山区明日花咖啡厅立案时间年月日结案时间年月日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
4、伍仟圆元整执行情况月日当事人自行缴纳了罚款人民币伍仟圆元整案件承办人刘一王从归档时间年月日保存期限年本卷共件页归档号卷内文件目录序号文凭文改字第号凭文调通字第号文化市场举报处理单年月日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年月日调查询问笔录黄冬梅年月日黄冬梅身份证复印件年月日现场检查取证照片一年月日现场检查取证照片二年月日现场检查取证照片三年月日证据提取单据先行登记保存审批表年月日凭文保通字第号上文案立字第号上文终字第号上文保告字第号上文罚告字第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年月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年月日立案审批表年月日调查询问笔录陈运霞年月日陈运霞身份16(凭)文保通字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2012 年 9
5、月 30 日 24 2012第 029 号 17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 2012 年 9 月 30 日 25 18(上)文案立字 2012第 029 号 立案审批表 2012 年 10 月 1 日 26 19 调查询问笔录(陈运霞)2012 年 10 月 2 日 2729 20 陈运霞身份证复印件 2012 年 10 月 2 日 30 21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012 年 10 月 2 日 31 22 证据提取单(二)2012 年 10 月 2 日 32 23 证据提取单(三)2012 年 10 月 2 日 33 24 集体讨论笔录 2012 年 10 月 3 日 2436 25
6、(上)文终字 2012第 029 号 案件调查终结审批表 2012 年 10 月 5 日 3739 26(上)文保告字 2012第 029 号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告知书 2012 年 10 月 6 日 40 27 退还物品清单 2012 年 10 月 6 日 41 28(上)文罚告字2012第 029 号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12 年 10 月 8 日 4243 29(上)文送字 2012第 029 号 送达会证 2012 年 10 月 8 日 44 30(上)文核字 2012第 029 号 陈述(申辩)情况审核表 2012 年 10 月 11 日 45 31 河西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
7、 2012 年 10 月 18 日 46 河市上山区明日花咖啡厅立案时间年月日结案时间年月日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仟圆元整执行情况月日当事人自行缴纳了罚款人民币伍仟圆元整案件承办人刘一王从归档时间年月日保存期限年本卷共件页归档号卷内文件目录序号文凭文改字第号凭文调通字第号文化市场举报处理单年月日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年月日调查询问笔录黄冬梅年月日黄冬梅身份证复印件年月日现场检查取证照片一年月日现场检查取证照片二年月日现场检查取证照片三年月日证据提取单据先行登记保存审批表年月日凭文保通字第号上文案立字第号上文终字第号上文保告字第号上文罚告字第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年月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年月日立
8、案审批表年月日调查询问笔录陈运霞年月日陈运霞身份32(上)文检(勘)字2012第 067 号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2012 年 10 月 20 日 47 33(上)文结字 2012第 029 号 结案报告 2012 年 11 月 13 日 4850 34 卷内备考表 51 河市上山区明日花咖啡厅立案时间年月日结案时间年月日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仟圆元整执行情况月日当事人自行缴纳了罚款人民币伍仟圆元整案件承办人刘一王从归档时间年月日保存期限年本卷共件页归档号卷内文件目录序号文凭文改字第号凭文调通字第号文化市场举报处理单年月日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年月日调查询问笔录黄冬梅年月日黄冬梅身份证复印件年月日现
9、场检查取证照片一年月日现场检查取证照片二年月日现场检查取证照片三年月日证据提取单据先行登记保存审批表年月日凭文保通字第号上文案立字第号上文终字第号上文保告字第号上文罚告字第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年月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年月日立案审批表年月日调查询问笔录陈运霞年月日陈运霞身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文罚字2012第 029 号 当事人:青河市上山区明日花咖啡厅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陈运霞 住所(住址):青河市上山区华夏街9 号首层及二层 2012年 9 月 29 日 22 时 00 分至 9 月 30 日 01 时 05 分,青河市上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执法人员刘一(1)、王从(2)根据群
10、众举报,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位于青河市上山区华夏街 9 号首层及二层的青河市上山区明日花咖啡厅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场所持有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0695774,经营范围及方式:餐饮业,零售酒类。该场所正在营业,场所使用面积约 260 平方米。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场所的二楼有 6 间设置点歌服务设备的包间,其中“福岗”包间有 2 名消费者正在点唱有多少爱可以重来、“富士山”包间有 1 名消费者正在点唱纤夫的爱。该场所的现场负责人黄冬梅现场不能出示娱乐经营许可证,而该场所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未包含卡拉 OK点歌服务。该场所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违反了娱乐场所管
11、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执法人员将该场所内的点歌目录本、点歌服务器进行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该场所立印停止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为,通知当事人到本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执法人员提取了当日“福岗”、“富士山”两个包间的收款卡复印件,并对现场负责人黄冬梅及服务员姜丽娟现场进行了调查询问,制作了两份调查询问笔录。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了拍照取证。2012年 10 月 2 日,青河市上山区明日花咖啡厅的投资人陈运霞前来接受调查询问,对执法人员在其经营场所的执法情况予以确认,承认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事实。现查明,青河市上山区明
12、日花咖啡厅的投资人为陈运霞,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工商注册号为 0695774,经营范围及方式为餐饮业,零售酒类。当事人没有取得 娱乐经营许可证,已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范围未包含卡拉 OK点歌服务。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内共设置了6 个包间,从 2011 年 8 月份开始,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应消费者要求提供卡拉 OK点歌服务。2012 年 9 月 29 日,有消费者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的“福岗”和“富士山”2 个包间内点唱歌河市上山区明日花咖啡厅立案时间年月日结案时间年月日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仟圆元整执行情况月日当事人自行缴纳了罚款人民币伍仟圆元整案件承办人刘一王从归档时间年月日保存期限年本卷
13、共件页归档号卷内文件目录序号文凭文改字第号凭文调通字第号文化市场举报处理单年月日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年月日调查询问笔录黄冬梅年月日黄冬梅身份证复印件年月日现场检查取证照片一年月日现场检查取证照片二年月日现场检查取证照片三年月日证据提取单据先行登记保存审批表年月日凭文保通字第号上文案立字第号上文终字第号上文保告字第号上文罚告字第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年月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年月日立案审批表年月日调查询问笔录陈运霞年月日陈运霞身份曲。当事人提供的收款卡显示了“福岗”、“富士山”2 个包间的消费者消费情况。由于当晚消费者没有结账,本机关无法核实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1编号为
14、(上)文检字(2012)第 053 号的现场检查(勘验)笔录l 份和现场检查照片 3 张,证明本机关现场检查时当事人经营场所的经营状况和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取证的情况;2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 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以及经营范围未包含卡拉 OK点歌服务的事实;3调查询问笔录3 份,证明当事人承认了检查当天经营场所内的“福岗”、“富士山”2 个包间为消费者提供卡拉 OK点歌服务的事实;4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点歌目录本、点歌服务器等物证,证明当事人设置了卡拉 OK点歌设备;5.收款卡 2 张,证明检查当天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内的“福岗”、“富士山”2 个包间的消费者消费情况。当事人擅自从事娱乐场
15、所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及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的规定,应当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依据青河市上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第二章(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第三条规定:当事人经营面积 500 平方米以下、违法所得不足 1 万元的,处罚基准: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 元的罚款。因当事人经营面积为 260 平方米及本机关对当事人的违法所得无法认定,其违规情节适用于上述自由裁量情形。2012年 10 月 8 日,本机关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上)文罚告字2012第 029 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6、一份,告知其拟作出处罚决定的内容、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拟对当事人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为予以取缔,并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伍仟圆(5000 元)整的行政处罚。截至 2012 年 1 0 月 11 日,当事人没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规经营行为,对当事人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为予以取缔,并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河市上山区明日花咖啡厅立案时间年月日结案时间年月日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仟圆元整执行情况月日当事人自行缴纳了罚款人民币伍仟圆元整案件承办人刘一王从归档时间年月日保存期限年本卷共件页归档号卷内文件目录序号文凭文改字第号凭文调通字第号文化
17、市场举报处理单年月日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年月日调查询问笔录黄冬梅年月日黄冬梅身份证复印件年月日现场检查取证照片一年月日现场检查取证照片二年月日现场检查取证照片三年月日证据提取单据先行登记保存审批表年月日凭文保通字第号上文案立字第号上文终字第号上文保告字第号上文罚告字第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年月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年月日立案审批表年月日调查询问笔录陈运霞年月日陈运霞身份 罚款人民币伍仟圆(5000 元)整。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青河市上山区解放路建设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当事人如
18、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青河市上山区人民政府或青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青河市上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青河市上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2 年 10 月 17 日 河市上山区明日花咖啡厅立案时间年月日结案时间年月日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仟圆元整执行情况月日当事人自行缴纳了罚款人民币伍仟圆元整案件承办人刘一王从归档时间年月日保存期限
19、年本卷共件页归档号卷内文件目录序号文凭文改字第号凭文调通字第号文化市场举报处理单年月日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年月日调查询问笔录黄冬梅年月日黄冬梅身份证复印件年月日现场检查取证照片一年月日现场检查取证照片二年月日现场检查取证照片三年月日证据提取单据先行登记保存审批表年月日凭文保通字第号上文案立字第号上文终字第号上文保告字第号上文罚告字第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年月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年月日立案审批表年月日调查询问笔录陈运霞年月日陈运霞身份 送达回证(上)文送字2012第 029-2号 送达执法文书 名称及文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文罚字2012第 029 号 受送达人 青河市上山区明日花咖啡厅
20、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 送达地点 青河市上山区华夏街9 号首层及二层 受送达人 签名或者盖章 陈远霞 2012 年 10 月 17 日 代 收 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送达人签名(执法证号)刘 一(1)王 从(2)青河市上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2年10月 17日 河市上山区明日花咖啡厅立案时间年月日结案时间年月日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仟圆元整执行情况月日当事人自行缴纳了罚款人民币伍仟圆元整案件承办人刘一王从归档时间年月日保存期限年本卷共件页归档号卷内文件目录序号文凭文改字第号凭文调通字第号文化市场举报处理单年月日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年月日调查询问笔录黄冬梅年月日黄冬梅身份证复印件年月日现场
21、检查取证照片一年月日现场检查取证照片二年月日现场检查取证照片三年月日证据提取单据先行登记保存审批表年月日凭文保通字第号上文案立字第号上文终字第号上文保告字第号上文罚告字第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年月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年月日立案审批表年月日调查询问笔录陈运霞年月日陈运霞身份备 注 文化市场举报处理单 编号 No:(上)文举字2012第 023 号 举报标题 关于青河市上山区明日花咖啡厅涉嫌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举报 区域 清河市上山区 举报方式 电话 口信函 口传真 口电子邮侔 口来访 口信息网络 举报类别 口营业性演出 歌舞娱乐 口游艺娱乐 口艺术品 口网吧 口文物 口互联网文化
22、口网络游戏 口广播电视 口出版物 口电彰 口版权 口互联网视听 口音像 口印刷 口其他 举报时间 2012年9月28日1 0时1 0分 举报人 信息 姓名(名称)匿名 性 别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 是否要求回复 口是 否 被举报人 信息 名 称 青河市上山区明日花咖啡厅 地 址 青河市上山区华夏街 9 号首层及二层 联系方式 未提供 举报内容 青河市上山区明日花咖啡厅涉嫌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河市上山区明日花咖啡厅立案时间年月日结案时间年月日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仟圆元整执行情况月日当事人自行缴纳了罚款人民币伍仟圆元整案件承办人刘一王从归档时间年月日保存期限年本卷共件页归档号卷内文件
23、目录序号文凭文改字第号凭文调通字第号文化市场举报处理单年月日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年月日调查询问笔录黄冬梅年月日黄冬梅身份证复印件年月日现场检查取证照片一年月日现场检查取证照片二年月日现场检查取证照片三年月日证据提取单据先行登记保存审批表年月日凭文保通字第号上文案立字第号上文终字第号上文保告字第号上文罚告字第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年月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年月日立案审批表年月日调查询问笔录陈运霞年月日陈运霞身份举报办理 人员意见 建议受理,请青河市上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一队核查。签名:高强 2012 年 9 月 28 日 执法部门 负 责 人 审核意见 同意举报办理人员意见。签名:张杰
24、 2012年9月28日 查处情况 及结果 清河市上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一队于 2012 年 9 月 29日 22 时 00 分至 9 月 30 日 01 时 05 分对青河市上山区明日花咖啡厅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2012 年 10 月1 日,对当事人涉嫌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12 年 10 月 17 日,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伍仟圆(5000 元)整的行政处罚;2012 年 11 月 1 3 日结案。回复情况 附件及 备注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上)文检(勘)字2012第 053 号 河市上山区明日花咖啡厅立案时间年月日结案
25、时间年月日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仟圆元整执行情况月日当事人自行缴纳了罚款人民币伍仟圆元整案件承办人刘一王从归档时间年月日保存期限年本卷共件页归档号卷内文件目录序号文凭文改字第号凭文调通字第号文化市场举报处理单年月日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年月日调查询问笔录黄冬梅年月日黄冬梅身份证复印件年月日现场检查取证照片一年月日现场检查取证照片二年月日现场检查取证照片三年月日证据提取单据先行登记保存审批表年月日凭文保通字第号上文案立字第号上文终字第号上文保告字第号上文罚告字第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年月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年月日立案审批表年月日调查询问笔录陈运霞年月日陈运霞身份现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黄冬梅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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