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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方案设计审查要点、资料收集 用地手续、红线图、电子版。二、总平图 1、竖向关系(建筑标高、道路标高、管网标高、坡度等)。2、布置在 1:500 规划红线图(含实测地形图)上。4、出入口设置。5、建筑标高、场地标高。综合考虑建筑标高、场地标高的合 理性。考虑无障碍设计。6、配套设施(1)详规来确定,按人口反算的幼儿园配建规 模。(2)社区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在地上设置;物管用房不低于 3%。(3)配变电设施在地下设备用房中设置。(5)体育配套设施。7、设计条件中的其他规定。三、指标 1、容积率。2、建筑密度。纯地下建筑不计入建筑密度;局 部地下建筑应根据其非掩埋外墙对应的 16 米进深部分,大
2、于 16 米进深部分不计入建筑密度,小于等于 16 米的应计入建筑密度。3、建筑高度。4、绿地率。5、建筑面积。四、间距 1、与外部半间距、内部全间距。2、地下建筑不得超越建筑控制线,与用地红线不小于 3 米。3、加退 3 米的有中小学教学楼、幼儿园、医院病房楼;堡坎 大于 1米时(倍,3米,18米);电力线见 18页、高铁高速见 16、20 页;注意特殊建筑间距规定,如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 定第十六条。五、停车库 住宅室内;商业办公医院旅馆室外比例在 10%-30%内;残疾人 车位比1/50;车位尺寸(6)X,4X;配建标准见 48页;加新标 准;车库出入口不得与城市道路直接相接,车行道
3、变更线必须退 让至建筑红线以内。六、建筑布局 1、开敞空间。沿江沿道路大于 100 米时(30%、20 米)。2、拼接非居住与居住不能拼接。3、功能分区、建筑朝向与间距、外 部空间设计、交通组织、视线通廊、空间形态、与周边环境的协 调性。4、使用性质 七、外立面 提供标明尺寸、用材、色彩的建筑各主要彩色立面效果图及彩色鸟瞰图。立面色彩 应与周边环境协调。外装饰前将外装饰材料样品(围墙、玻璃、窗框、空调百叶、屋顶 材质、外墙材料)报我局审定后方可动工修建。九、建筑外装 1、住宅类(多层:采用通体砖,如采用外墙漆,现代风格原则采用氟碳漆,欧式 风格采用弹性拉毛漆,中式风格可直接采用青砖砌墙)(高层
4、:现代风格原则采用氟碳 漆,欧式风格可采用弹性拉毛漆,如采用真石漆,需表面进行罩面处理,达到耐脏、易 清洗、易维护的效果);公建类(多层:原则采用石材干挂)2、窗框及百叶原则采用深色,不得采用白色、黄色、绿色等效果较差的色彩。3、屋顶材质:建议采用小青瓦、铜瓦等较高档的材质。4、空调外机、落水管全隐蔽设计。不能隐蔽设置的管道,应将色彩处理与主体色 彩一致。八、相关规定 1、相关协办部门意见汇总,函复建设单位。2、新建筑与旧建筑不得拼接,拼接要求按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 二十二条规定控制。3、分期项目需提供项目总体规划方案,一定要和周边留足相应间距、半间距。指 标控制总体平衡。4、原则上
5、不审批加层手续,如是未经销售的非居住建筑,确因业主使用需要而加 层的,应先要鉴定结构安全,且符合控规要求、间距要求及容积率等要求,再依法按程 序审批。涉及影响相邻关系的还应需先进行公示、听证。其他:山墙:高度小于 24 米;宽度小于 16 米。容积率:(1)地上建筑四周均未被室外地坪掩埋的楼层,应当纳入容积率计算;(2)地上建筑局部被室外地坪掩埋的楼层,其非掩埋外墙对应的小于或者等于 16 米进深的 部分应当纳入容积率计算,其大于 16 米进深的部分,除用作车库和设备用房并有实墙 与其他功能用房完全隔断的,应当纳入容积率计算;(3)纯地下建筑在规划红线图含实测地形图上出入口设置建筑标高场地标高
6、综合考虑建筑标高场地标高的合理性考虑无障碍设计配套设施详规来确定按人口反算的幼儿园配建规模社区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在地上设置物管用房不低于配变电设施在地下建筑应根据其非掩埋外墙对应的米进深部分大于米进深部分不计入建筑密度小于等于米的应计入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地率建筑面积四间距与外部半间距内部全间距地下建筑不得超越建筑控制线与用地红线不小于米加退米的有中小学教理技术规定第十六条五停车库住宅室内商业办公医院旅馆室外比例在内残疾人车位比车位尺寸配建标准见页加新标准车库出入口不得与城市道路直接相接车行道变更线必须退让至建筑红线以内六建筑布局开敞空间沿江沿道路大于米(未开设采光井 四周皆被掩埋)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7、。(4)住宅建筑的地下采光井周边,除用作集中车库 外,均计入计容建筑面积。出入口设置:不干扰城市交通为原则。出入口考虑临时通车,不能在城市道路上回 车,变坡点在道路红线以内。小区地下车库出入口设置位置不得影响一楼住户出行。居 住建筑与建筑计算高度 4米以下的门卫房、车库人行出入口等独立设置的附属建筑物的 间距,应当符合相应设计规范,且不小于 4 米。在规划红线图含实测地形图上出入口设置建筑标高场地标高综合考虑建筑标高场地标高的合理性考虑无障碍设计配套设施详规来确定按人口反算的幼儿园配建规模社区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在地上设置物管用房不低于配变电设施在地下建筑应根据其非掩埋外墙对应的米进深部分大于米进深部分不计入建筑密度小于等于米的应计入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地率建筑面积四间距与外部半间距内部全间距地下建筑不得超越建筑控制线与用地红线不小于米加退米的有中小学教理技术规定第十六条五停车库住宅室内商业办公医院旅馆室外比例在内残疾人车位比车位尺寸配建标准见页加新标准车库出入口不得与城市道路直接相接车行道变更线必须退让至建筑红线以内六建筑布局开敞空间沿江沿道路大于米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