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养犬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绩效管理_办公文档-规章制度.pdf
《大同市养犬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绩效管理_办公文档-规章制度.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同市养犬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绩效管理_办公文档-规章制度.pdf(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大同市养犬管理规定 大同市养犬管理规定 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大同市第十二届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 2008 年 4月 25日通过的大同市养 犬管理规定,决定予以批准。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大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大同市 养犬管理规定已经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 2008年 7月 31日批准,现予公布,本条例自 2008年10月 1日起施行。大同市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 7月 31日 第一条 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 环境
2、卫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城市建成区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具体范围 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现状划定并向社会公布。第三条 养犬管理实行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与管理,社会公众监督和养犬 人自律的原则。第四条 市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市畜牧兽医、工商行政、疾病 控制、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管 理区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政府 有关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一)市公安机关负责养犬登记和年检,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和 捕杀狂犬病犬。(二)市畜牧兽医部
3、门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和防疫注射,核发免疫证,监 测犬类疫情,控制和扑灭畜间狂犬疫情,配合公安机关捕杀狂犬病犬。负责犬 类饲养场所、交易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犬类的交易屠杀检疫。(三)市疾病控制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和疫苗注射,监测狂犬病疫情,宣传犬类引起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四)市工商管理部门负责对犬类养殖经营者和犬类交易市场的管理。(五)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街面流动无照售犬行为和因养犬而破 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 为。(六)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为本辖区内养犬者出示养犬证明。第五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
4、以召集居民会议、村民会议、业主会议,就本居住区养犬管理的有关事项依法制定文明养犬公约,并组织监 督实施。第六条 养犬人应当加强自律管理,文明养犬。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反本规 定的养犬行为,都有权批评、劝阻并可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反映,或者 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第七条 重点管理区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第八条 重点管理区实行养犬登记、年检和免费强制免疫制度。未经登记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养犬。第九条 重点管理区内的军事机关、公安机关、科研单位、文物保护单位、海关 因特殊工作需要养犬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单位因工作需要养犬的
5、,必须到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并应实行圈养。第十条 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合法身份证明;(二)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有独立的住房。第十一条 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居民只准饲养一只犬。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 犬。禁养犬的品种由市公安机关会同畜牧兽医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第十二条 重点管理区个人在养犬前,应当征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对符合养犬条件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养犬人持所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携带犬只 到市、区畜牧兽医部门为犬只免费注射狂犬病疫苗,领取犬类免疫证、免疫牌,
6、建立犬类免疫档案。养犬人持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犬类免疫证到居住地公安 派出所进行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和犬牌。第十三条 重点管理区内养犬人,办理养犬登记时,应当按每饲养一只犬缴纳管 理服务费 300 元。对盲人饲养导盲犬和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的,免收 管理服务费。第十四条 重点管理区内养犬实行年检制度。年检时,养犬人应当出示有效的养 犬登记证和犬类免疫证,并按每饲养一只犬缴纳年检费 100 元。年检时间、地 点及要求由市公安机关予以公告。第十五条 管理服务费和年检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应当全额上缴财政。主要用于犬类疫病防疫、养犬登记、犬只捕捉以及其他养犬管理工作。第十六条 养犬登记
7、证、犬牌由市公安机关统一印制。犬类免疫证、免疫牌由市 畜牧兽医部门统一印制。任何人不得伪造、倒卖、涂改。第十七条 重点管理区内经批准饲养的犬只死亡、走失,需要继续饲养犬只的,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的大同市养犬管理规定决定予以批准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大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大同市养犬管理规定已经山西会常务委员会年月日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城市建成区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具体范围由市人犬人自律的原则第四条市
8、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市畜牧兽医工商行政疾病控制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管理区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政府应在年检前重新办理登记手续,不再养犬的,应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 手续,缴回养犬登记证。将犬只转让他人饲养的,受让人应当持转让人的养犬 登记证和犬类免疫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过户手续。办理重新登记手续或 过户手续,可免交管理服务费。第十八条 重点管理区内经批准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每年在规定的时间内携 带犬只到原发犬类免疫证的畜牧兽医部门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禁止其他单 位和个人私自为犬类注射狂犬疫苗。第十九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大同市 管理 规定 人力资源 绩效 办公 文档 规章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