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的薪资处理人力资源劳动合同_人力资源-劳动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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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大量的劳务派遣用工在我国兴起,但山于制度和税法没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 位面对用工成本在会计以及涉税如何处理非常困惑,实务处理中也五花八门,本文做 些尝试性探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务派遣开始在我国兴起。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 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山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 丄的单位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参加劳动,用工单 位对被派遣劳动者行使劳动指挥权和管理权的特殊劳动法律关系。“用人不管人,管人不用人”堪称是“劳务派遣”最通俗的解释。近年来,这种用工制度在服务行 业迅速发展,如邮政,电信、联通、移动、银行和保险等。但随着劳务派遣的
2、快速发 展,用工不安全、低福利、低薪资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以致许多劳动者都反对或抵 制这一用工形式。同时,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及保险费等在会讣核算科LI如 何选择?并能否作为讣算三项经费税询扣除数的基数?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丄资薪 金还是劳务报酬标准扣缴等一系列涉税问题也等待破解。一、劳务派遣用工成本传统账务处理(一)变了味的劳务派遣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 岗位上实施。但从近年来劳务派遣实际操作来看,一些地方和行业的用人单位滥用 劳务派遣现象增多,派遣也变了味。如一些用人单位强制推行劳务派遣用工,强迫职 工置换身份,将原有职工转入劳务派遣公司再派
3、回原单位,结果是人员不变,身份发 生根本变化。还有,在增加新员工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招聘劳务用工信息,对专业 要求、招聘范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薪酬与福利等作了详细的要求,并且明确 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用工。其实,对用工单位而言,这些新增用工完全是在企业的计 划和控制下的,用什么人,怎么用,全由用工单位决定。对劳务派遣单位而言,劳务派 遣只不过是走走过场,只顾按人数收取一定的管理费,见到送上门的金元宝,一概笑 纳、彼此心照不宣。(二)劳务派遣用工成本传统账务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 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
4、一纳税年 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丄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 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但在实际操作中,人们认定企业员工的标准是与本企业签订劳 动合同。对支付给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等劳动报酬认定为工资薪金支出,并在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LI上列支。而 对于支付给未与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凭劳动派遣单 位收到款项出具的劳务发票在业务及管理费一一劳务费会计科口上列支。山用工单 位直接支付的奖金、业务绩效、加班费和福利等直接入业务及管理费一一销售费用
5、 等等科口。而在保险行业,对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业务绩效,在“手续费及佣金支 出”科目列支。二、劳务用工涉税处理的困惑 劳务派遣用工支出涉及税收有两项,一个是企业所得税前列支问题,另一个是 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人员有支 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的业务。但无论从用工单位 还是税务部门在税收管理的实践看,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是购买劳务 关系,支付给劳务公司费用属于劳务费用支出。如果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由用人单位 直接发放派遣人员加班费、奖金等支出,则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 的、合理的支出,应准
6、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困惑的是,因其不是用工单位 的职工,支付其劳动报酬不能作为本单位工资薪金在税询扣除,也不能作为三费的计 算基数,只能作为劳务费用扣除。而作为劳务费用扣除,乂不能取得相应劳务派遣单 位提供的发票。U前情况下,用工单位规避风险的办法是合同中约定山劳务派遣公 司发放,劳务派遣公司开劳务费发何处理非常困惑实务处理中也五花八门本文做些尝试性探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务派遣开始在我国兴起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山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丄的单位通过签订劳动法律关系用人不管人管人不用人堪称是劳务派遣最通俗的解释近年来这种用工制度在服务行业
7、速发展如邮政电信联通移动银行和保险等但随着劳务派遣的快速发展用工不安全低福利低薪资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以致许多劳动者都费税询扣除数的基数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丄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标准扣缴等一系列涉税问题也等待破解一劳务派遣用工成本传统账务处理一变了味的劳务派遣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票给用工单位在税前扣除。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方面,劳务派遣人员适用“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 务报酬所得”项LI缴纳个人所得税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征收个人所 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通知(国税发1994J089号)第十九条“关于工资、薪金所 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规定:
8、“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 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 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 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虽然劳务 派遣工与用工单位没有雇佣关系,但也不属于劳务派遣工个人独立提供劳务取得的 报酬,现在一个单位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往往多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岗位也分 布企业各个部门,包括管理部门。按劳动合同法要求,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岀 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其领取的劳动报酬肯定按工资薪金项LI缴纳个人所得税。而III用工单位直接支付的福利、绩效、加
9、班费等,用工单位在会计科口上如果选择 劳务费列支,则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劳务报酬所得”项口汁算个人所得税乂与 劳务派出单位按“工资薪金所得”项LI代扣代缴不一致;如按“工资薪金所得”项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则与用工单位支付其劳务报酬以劳务费名义列支不一致,出 现同一个劳务派遣用工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所计算纳税所得项U不一致的尴 尬。特别在保险行业,通过个人代理保险销售产品比较普及。截至2009年末,全国 保险营销员规模已突破290万人,直接代理的保费收入3618亿元,占全国人身险总 保费的43.8%o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与营销员之间为委托与代理关 系,在法律关系上,保险营销员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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