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护管理局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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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一、绩效考核评分标准考评得分由绩效考核指标通用部分得分(满分60分)和专业部分得分(满分40分)累加求得。考评评分采用100分制标准,完全业绩考核指标通用部分(60分)和专业部分(40分),得分均为100分,并依据考评领导小组对全年考核进行综合打分,最后汇总作为全年考评得分。评价分数应为整数,不得出现小数和分数,每分值等值绩效工资的百分之一。 二、绩效工资发放规定 经北部研究规定,2014年绩效工资按照正科级干部500元/月、副科级干部450元/月、主管科员(聘任站点负责人)350元/月、科员210元/月、职工180元/月执行。 根据北部决定,2014年绩效工资发放执行每月按
2、正常标准发放,各单位年终全员业绩考核评定结果公示后,在新增加工资中执行。(一)奖励及奖励标准1、工作绩效突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充分认可,被评为森工集团(林管局)级以上优秀,经考核组备案后,在专项指标中予以创新加分。2、妥善处理意外事故,维护整体利益,使单位免受经济损失,经考核组核查备案后,在专项指标中予以紧急避险加分。3、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取得良好效果的,经考核组和专业部门认定后,在专项指标中予以绩效加分。(二)处罚及处罚标准1、每次查岗无故不在工作岗位的,一次扣绩效考核1分值,考核期为日常,考核结果经人力资源科年度公示。2、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义务劳动的,每次扣绩效考核2分值,考核期为日常,考核结果经人力资源科年度公示。3、旷工一天扣绩效考核2分值,经考核组备案后,取消当月绩效考核资格,停止发放当月绩效工资。恢复正常工作后重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月度、年度公示。4、病假超过7天及带薪休假,经考核组批复备案后,停止发放当月绩效工资,考核结果月度、年度公示。5、借调、内退人员从事本岗位工作的,不参加本岗位绩效考核,停止发放绩效工资,借调期结束后重新进行考核。6、给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社会影响的,考核组批复备案后,取消其绩效考核资格,停发全年绩效工资。7、在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情况下,经领导批准、考核组备案后,岗位绩效考核顺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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