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总公司《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模版.docx
《电气总公司《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模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气总公司《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模版.docx(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电气总公司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员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结合电气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各单位及所有员工。 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三条 总公司科技军工部负责由总公司统一参保单位的工伤认定资料的收集、提交、确认等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工伤伤残程度鉴定、待遇审批工作。第四条 独立交纳工伤保险的单位,由其工伤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工伤认定资料的收集、提交、确认工作及伤残程度鉴定、待遇审批工作。 第三章 工伤事故报告第五条 总公司所属各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
2、工伤保险由总公司统一交纳的单位,应在1小时内报总公司科技军工部,最长不得超过4小时;独立交纳工伤保险的单位,应在24小时内上报上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时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就医,保护好现场,并通知总公司科技军工部。第六条 总公司科技军工部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通知公安处一并勘察现场,分析事故原因,同时上报总公司领导,必要时报上级主管部门。第七条 各单位不得瞒报工伤事故。员工或者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第四章 工伤认定第八条 各单位除事故发生当日向上级工伤保险机构报告外,还应在事故发生后2周内提供以下认定资料:(一)工伤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工伤保险条例 电气 总公司 工伤保险 条例 实施细则 模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