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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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业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为加强对我校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培养学生的工作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困难,更好地完成学业,进一步促进勤工助学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获得合理的报酬。(一)全日制在籍在校,能正常参加学习活动;(二)遵纪守法,无警告以上处分;(三)生活俭朴、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特长;(四)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原则上无课程不及格记录;(五)家庭经济困难且统计在册的贫、
2、特困生。第二条为帮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一个学生只能从事一份勤工助学工作,且须按规定轮换。第二章 校内勤工助学第三条岗位设置 校机关各部门及二级学院须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须向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提出设岗申请,填写*工业大学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其申报要求后,方可设岗招聘。凡发生岗位变动、人员调整,各岗位指导老师应提前5天向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审核并安排人员上岗或离岗,以保证管理及时到位、档案完整齐备。岗位指导老师未经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同意安排的上岗人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将不为其支付报酬。假期各部门若需设置勤工助学岗位,
3、应于学期结束前一周向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将用工信息公布于学生处网站及勤工助学信息栏中。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每学年调整一次,在重新定员定岗时应侧重安排贫困新生。第四条 上岗程序1、申请:有意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应于学生处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工业大学勤工助学申请表, 并附上相关资料。2、审核:二级学院进行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对学院报送名单进行终审,对审核通过的学生开具*工业大学勤工助学推荐书。3、竞聘:获得*工业大学勤工助学推荐书的学生去用人部门竞聘,用人部门对应聘学生进行面试,对聘用上岗的学生,用工部门应填写并报
4、送*工业大学勤工助学岗位聘任回执,以登记备案。4、临时性工作岗位及节假日临时值班等招聘学生,手续可适当简化。第三章 校外勤工助学第五条 凡需在我校招聘勤工助学学生的校外任何单位、团体、个人,应向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申报,填写*工业大学校外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经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在我校招聘学生。第六条 凡校外任何单位、团体、个人需要在校园内进行勤工助学活动的,必须向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和有关部门申请,申请中要写明服务名称、宗旨、活动范围、形式、时间、地点、用工人数、报酬等内容。经批准后方可在准许的范围内进行,学生处、宣传部、保卫处等相关部门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及其申请报告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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