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办法-模版.docx
《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办法-模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办法-模版.docx(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操作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等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Operational risk)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本办法所指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第三条 本行进行操作风险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 有效性原则:操作风险管理制度应适时修订和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任何人在任何岗位办理任何业务均受内部控制约束,内部控制存在的问
2、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二) 全面性原则:操作风险的管理要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员工参与; (三) 成本效益原则:操作风险管理应权衡成本与预期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对操作风险的有效控制。 第四条 本行应选择适当的方法对操作风险进行管理。具体的方法可包括:操作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RCSA)、关键风险指标的监测(KRI)、操作损失事件数据收集(LDC)、操作风险业务连续性计划(BCP)。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各级机构及所有人员。 第二章 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第六条 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包括高级管理层、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各级操
3、作风险管理部门、各级条线管理部门、操作风险管理岗(专职及兼职)。 (一) 总行:风险管理部设专职操作风险管理岗,其他条线管理部门设专职或兼职操作风险管理岗; (二) 各分行:在法律合规部设专职操作风险管理岗,其它部门和支行(营业部)设专职或兼职操作风险管理岗; (三) 各中心支行:在风险管理部、其他部门和支行(营业部)设兼职操作风险管理岗; (四) 总行营业部:在综合管理部和其他部门设兼职操作风险管理岗。 第七条 总行操作风险管理部门职责主要包括: (一) 在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负责全行操作风险管理政策拟定; (二) 负责根据本行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确定操作风险管理的具体程序,
4、并提交高级管理层审批; (三) 负责建立并组织实施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控制/缓释及报告工作; (四) 负责定期检查并分析业务部门与其他部门操作风险的管理情况,确保操作风险制度和措施得到遵守; (五) 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及本行业务特点,负责研究、开发和维护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分析和计量的方法、模型、工具; (六) 负责组织全行操作风险管理方面的培训,提高全行操作风险管理水平; (七) 负责就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事务与监管机构联络; (八) 其它操作风险管理职责。 第八条 各分行、中心支行操作风险管理部门职责主要包括: (一) 负责建立并组织实施本机构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控制/缓释及报告工
5、作; (二) 负责定期检查并分析业务部门与其他部门操作风险的管理情况,确保操作风险制度和措施得到遵守; (三) 负责组织本机构操作风险管理方面的培训,提高本机构操作风险管理水平; (四) 其它操作风险管理职责。 第九条 各级条线管理部门对操作风险的管理情况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包括: (一) 负责根据本行统一的操作风险管理识别评估方法,识别、评估本条线的操作风险,并建立持续、有效的操作风险控制、监测及报告程序,并组织实施; (二) 负责在制定本条线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时,充分考虑操作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要求,保证操作风险管理人员参与各项重要的程序、控制措施和政策的审批,确保与操作风险管理总体政策保
6、持一致; (三) 监测关键风险指标变动情况,定期向相应层级操作风险管理部门报告本条线操作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并及时通报重大操作风险事件; (四) 其它操作风险管理职责。 第十条 各支行操作风险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一) 负责严格执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制度和程序,具体承担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本机构操作风险; (二) 负责定期报告本机构的操作风险状况; (三) 其它操作风险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操作风险管理岗(含兼职操作风险管理岗)职责主要包括: (一) 根据本行确立的操作风险管理目标,辅助本机构或条线有效执行操作风险控制方案及制度、流程,督促本机构或条线全体员工严格执行; (二) 负责牵头组织本机
7、构或条线对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操作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监测; (三) 负责对可能或已经出现的操作风险事件报告,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四) 负责牵头组织对本机构或条线员工开展操作风险的教育和培训; (五) 其它操作风险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 各级条线管理部门在管理自身操作风险的同时,应在涉及其职责分工及专业特长的范围内为其他部门管理操作风险提供相关资源和支持。 第三章 操作风险与控制识别评估 第十三条 根据中国银监会有关规定,参照巴塞尔委员会有关技术要求,并结合本行工作实际,本行采用操作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Risk and Control Self Assessment,简称“自我评估”或“RCSA”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银行 操作 风险 管理办法 模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