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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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编制部门: 版 次 号: 生效日期:xx年06月01日目 录修改与审批记录2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分类及定义4第三章基本原则4第四章销售人员资格管理5第五章宣传、文本管理6第六章销售管理7第七章违规责任9第八章附则9附件:10附件1.银行理财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书审核表10附件2.银行理财产品大额认购审核表11附件3.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审核表1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理财产品销售行为,防范理财产品销售风险,促进理财业务健康发展,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2、监管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总行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度和本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本行理财产品销售行为实施管理。第二章 分类及定义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理财产品,指本行自营理财产品及代理理财产品,自营理财产品系本行自行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代理理财产品系本行代理销售合作单位的理财产品,一般指代理保险、代理基金、代理信托、代理贵金属等理财类产品。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理财产品销售,指销售人员将本行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或代理合作单位的理财产品向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以下统称客户)宣传推介、销售、办理申购、赎回等销售行为,具体分为自营理财产品销售、代理理财产品销售。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销售人员,指面向客户从事理
3、财产品宣传、推介、销售等相关活动的人员,具体分为专职销售人员(本办法均指理财经理)及非专职销售人员(具有理财销售资格的非理财经理岗位人员)。第三章 基本原则第六条 销售人员开展理财产品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本行相关制度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客户合法权益和本行利益。第七条 销售人员应当遵循专业胜任原则,具备理财产品销售的专业资格和技能,胜任理财产品销售工作。第八条 销售人员应当遵循勤勉尽职原则,以对客户高度负责的态度执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第九条 销售人员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原则,以诚实、公正的态度、合法的方式执业,如实告知客户可能影响其利益的重要情况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情
4、况。 第十条 销售人员应当遵循公平对待客户原则,在理财产品销售活动中发生分歧或矛盾时,销售人员应当公平对待客户,不得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第十一条 销售人员应当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禁止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第四章 销售人员资格管理第十二条 专职销售人员销售自营理财产品的资格准入按照银行理财经理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三条 非专职销售人员销售自营理财产品除具备相关法律法规、金融、财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一) 对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等有充分了解和认识;(二) 遵守监管部门制定的理财业务人员职业道德标准或守则;(三) 掌握所宣传销售的理财产品的特性,对有
5、关理财产品市场有所认识和理解;(四) 具有银行理财从业资格(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理财规划师、理财规划师、金融理财师AFP、国际金融理财师CFP等相关理财类资格);(五) 所在原岗位等级不低于二级,在本行工作年限两年以上(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六) 通过本行理财销售资格考试,销售资格有效期一年。第十四条 专职销售人员按要求参加行内外理财业务培训,非专职销售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20小时的培训,年度内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将取消其参加第二年度的销售资格考核。第十五条 代理理财产品销售资格管理,实行考核准入与备案准入两种方式。第十六条 考核准入需要参加本行组织的销售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进行代理理财产品销
6、售。第十七条 备案准入指本人具备相关产品的行业资格或销售资格,需本人持相关证书至管理部门备案,经核查同意后方具备本产品销售资格。第五章 宣传、文本管理第十八条 各分、支行不得通过电视、电台等渠道对具体理财产品进行宣传;通过电话、传真、短信、邮件等方式开展理财产品宣传时,如客户明确表示不同意,销售人员不能再通过此种方式向客户开展理财产品宣传。第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文本分为两类:(一) 宣传材料,是指本行为宣传推介理财产品向客户分发或者公布,使客户可以获得的书面、电子或其他介质的信息,包括:1. 宣传单、手册、信函等面向客户的宣传资料;2. 电话、传真、短信、邮件;3. 报纸、海报、电子显示屏、电影
7、、互联网等以及其他音像、通讯资料;4. 其他相关资料。(二) 销售文件,是指需要客户签字确认的文件,包括: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等;经客户签字确认的销售文件,本行和客户双方均应留存。第二十条 本行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制作和发放统一由总行管理和下发,分、支行未经总行批准不得擅自制作和分发宣传销售文本。第二十一条 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应当全面、如实、客观反映理财产品的重要特性和与产品有关的重要事实,语言表述应当真实、准确和清晰,不得有下列情形:(一)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 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三) 夸大或者片面宣传理财产品,违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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