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年版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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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拟定依据为规范*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促进业务健康发展,依据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银行关于规章制度的规定,拟定本规程。第二条 业务定义本规程所称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是指*银行接受出票人的付款委托,承诺在承兑汇票到期日对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第三条 票据当事人本规程所称出票人是指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并委托*银行在汇票到期日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当事人,即承兑申请人;收款人是指*银行承兑汇票上载明的收取汇票金额的票据当事人;持票人是指持有*银行承兑的汇票当事人。第四条
2、 票据期限银行承兑汇票分为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纸质银行承兑汇票期限自出票日至到期日不超过个月,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期限自出票日至到期日不超过1年。第五条 办理原则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法律法规,遵循诚信信用原则,具备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关系,严禁办理无真实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第六条 办理权限各分行须在授权权限范围内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第七条 额度管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纳入出票人统一额度授信管理,并按规定占用授信额度。第八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银行办理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境内分支机构。第二章受 理第九条 业务申请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向*银行
3、提出承兑申请。(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兼具经营和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二)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注册验资户和临时账户除外)。(三)出票人与收款人之间存在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关系。(四)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五)信用良好,在*银行和其他银行无不良记录。(六)*银行授信客户。(七)能够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详细要求见*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信用风险缓释条件(附件1)。(八)办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客户需签约开办对公业务的企业网上银行等电子服务渠道,开通电子商业汇票服务功能,并符合现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及电
4、子银行业务其他有关规定。第十条 申请材料经办机构信贷经营部门受理符合条件的承兑申请,并要求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一) 基础资料文件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或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签(名)章样本(留存原件),若申请书协议文本上签字人为非法定代表人签字,需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签(名)章样本等资料文件资料。3经会计(审计)事务所年审的近两年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及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表,设立不足两年的企业,提供与其设立年限相当的财务会计报表(留存加盖客户公章的原件)。4.公司章程或企业其他组织资料文件
5、。5如公司章程或企业其他组织资料文件要求办理承兑业务需经董事会或企业有权机构出具决议,则须提供相应的董事会或有权机构同意申请办理承兑的有关决议(留存原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6.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文件、材料。对于在评级、授信等过程中经办机构已取得上述材料,且在有效期内的客户,可免于提供。(二)业务资料文件资料1.*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2,留存原件)。2.商品、劳务交易协议。3.*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文件、材料。(三)担保资料文件资料1抵质押物、所有权凭证及评估保证人关于情形所需的资料文件资料。所有权人同意提供抵质押的决议及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决议等关于证
6、明(留存原件)。3.*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担保证明材料。以上(一)、(二)、(三)条所列材料若非特别指明,需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并加注“与原件核对无误”。第十一条 初步审查(一)经办机构信贷经营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申请人具备申请承兑的主体资格资质;若申请人在授信项下单笔支用承兑业务,原则上出票日期应在评级授信有效期内。2.提交的所有资料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印章清晰,复印件与原件一致。3.申请书的内容与形式。(1)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若法定代表人一栏为授权代理人签名,应与法人授权委托书中的被授权人名称一致。()承兑申请期限、金额、用途符
7、合规定。(3)加盖的公章清晰,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相一致。.通过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并打印征信报告留存。5.多次办理承兑业务的客户,需在承兑有效期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提供此前办理的承兑业务项下商品、劳务等交易确已履行的证明,如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深加工结转报关单、货票(仅限汇票收款人为运输企业)等。(二)多张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可以在一份申请书中提出,但申请人须分别提供证明交易背景真实性的业务资料文件资料,并做到逐笔对应。(三)信贷经营部门对申请人资格资质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后,如认为符合条件,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继续进行调查评估。如认为不符合条件,应将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做好说明工作
8、。第三章 审查与评估第一节 业务评估第十二条 交易协议审查信贷经营部门双人对客户提供的交易协议原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协议必须为符合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形式协议,协议由委托代理人订立的须提供委托代理资料文件。(二)出票日期在协议商定的有效期内,若是分期执行协议,应在协议商定的分期执行阶段内。(三)协议标的物在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内或有权机关批准立项的项目范围内,并具备合理性,符合行业特点,商品数量是否超出申请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金额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四)协议商定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结算。(五)协议期限、结算金额与申请承兑的期限、金额相匹配。(六)交易各方签
9、章齐全、合法有效。(七)协议价格公允,符合*场情形和行业惯例。(八)原则上承兑申请人、收款人的名称与交易协议各方的名称一致。.对于总公司或集团公司统一与收款人签订交易协议,实际履行协议的分子公司与收款人进行结算的,交易协议中须对此有明确商定,且总公司或集团公司须对分子公司有明确授权。2.对于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与收款人签订交易协议,总公司或集团公司与收款人进行结算的,交易协议中须对此有明确商定,且总公司或集团公司须对分子公司有明确授权。(九)原则上承兑金额应小于或等于协议金额。对于承兑金额大于协议记载金额的,需要提供交易各方补充协议或书面确认资料文件。(十)原则上协议不得重复用于申请承兑。如一
10、份协议对应多笔承兑业务时,该协议记载金额应大于或等于累计办理的承兑金额。(十一)水、电、煤、油、燃气等公用事业单位,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其与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商品交易协议,可出具加盖公章的供应计划或内部调拨单等。(十二)如承兑申请人与其上游供应商只签订年度总协议,应向*银行提供年度总协议、协议项下的年度订货单及与该笔业务对应的采购明细清单等能够证明交易背景真实性的有关材料。(十三)交易对手为关联企业或为同一实际监控人的,应参照协议履行地场价格,分析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利用关联交易虚增资产或夸大经营业绩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第十三条 还款来源评估信贷经营部门对申请人偿付汇票资金的来源及能力进行评
11、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申请人具备到期解付汇票的能力和还款意愿。对客户财务状况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客户是否具备较强的还款能力和意愿,综合考虑客户生产经营、营业收入及经营周转能力等,结合客户生产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现金流情形,判断经营性现金流充份且稳定延续,确保还款来源可偿付到期票据资金。(二)申请人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了解客户在各家银行的授信及信贷业务变化情形;了解申请人在所处行业或领域的口碑和以往履约情形。第十四条 实地调查信贷经营部门对交易协议、还款来源及还款意愿进行审查和评估后,须对办理承兑业务的客户进行双人实地调查,走访客户生产经营、材料储备
12、现场,证实此笔交易确属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第二节 担保评估第十五条 担保审查信贷经营部门须对申请人提供的承兑业务项下保证金、押品及保证等担保措施按关于规定进行审查。第十六条 保证金审查承兑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来源须正当合法。不得以贷款、现金、贴现资金、财政性资金由财政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拨付、设专户核算的各类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及其他明确不得作为保证金的资金交存保证金。第十七条 押品审查承兑申请人提供的押品应须按现行管理要求执行。经办机构应充份考虑押品价值与债务人风险的有关性,选择具备缓释能力、易于变现的押品,确保在承兑申请人出现到期违约时,能够足额清偿汇票项下债务及*银行有关债务。第十八条 保证人
13、审查为承兑业务提供担保的保证人须符合现行管理要求。经办机构应严格调查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合理确定担保限额,确认保证人有代偿能力并易于实现。第三节 综合评估第十九条 综合评估信贷经营部门依据业务评估及担保评估情形,从风险程度、综合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提出综合调查评估建议或意见,并提交信贷经营部门负责人等有权审核人审核。第四章 审 批第二十条 申报调查评估终止后,经办机构信贷经营部门按信贷授权权限组织申报材料,报有权审批部门审批。第二十一条 审批(一)有权审批部门审批时须重点审查以下内容:1.有关材料完整、合规。2.汇票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承兑申请人的资格资质和条件,经营情形
14、、资信状况及交易背景的真实性。.担保措施充份有效。5.协议期限、金额与企业资金周转期限及营业收入匹配情形。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二)有权审批部门审批后,按程序将审批结果通知经办机构信贷经营部门。如未能通过审批,由经办机构信贷经营部门及时通知承兑申请人,将材料退回,并做好说明工作。第五章承 兑第一节 贯彻承兑条件第二十二条 签订协议(一)经办机构按最终审批同意的金额、期限等与承兑申请人、保证人等正式签订银行承兑协议(一式三份,附件3)、抵质押协议、保证协议。(二)出票日为同一日,且为同一承兑申请人的多张承兑汇票可签订一份银行承兑协议。(三)非总行标准格式文本须经法规部门审核同意,但修改后的文本不
15、得减少承兑申请人责任。第二十三条 保证金账户管理(一)保证金账户原则上一笔(张)承兑汇票对应一个账户。出票日、到期日及收款人均相同的多笔(张)承兑汇票保证金可共用一个活期保证金账户。开立定时保证金账户可在同一个账户下通过子账号(笔号)进行管理,逐笔对应。(二)保证金账户应实施封闭管理,严禁发生保证金账户与客户结算账户串用、各子账户之间互相串用等行为。保证金账户的支出费用只能用于保证金的退还和扣划,不得用于非保证金业务的日常结算。第二十四条 交存保证金 信贷经营部门向交易处理部门提交保证金存款开户通知书(附件4),并通知承兑申请人到交易处理部门办理保证金转账存入手续。交易处理部门向信贷经营部门提
16、交资金存入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账户余额打印件,作为保证金交存依据。第二十五条押品手续承兑申请人以抵、质押物提供担保的,抵质押手续须符合*银行有关押品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保证手续承兑申请人通过保证担保的,保证手续须符合*银行保证担保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办理承兑手续(一)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后,信贷经营部门通知承兑申请人和交易处理部门办理承兑手续。1.银行承兑协议及其项下的抵质押担保、保证协议正式签署生效。2.承兑申请人实际履行了银行承兑协议和有关担保协议中商定在承兑前应履行的义务,包括将抵押物权属证书、抵押物登记证明、质物及质押权利凭证等资料文件资料文件资料交由*银行实际保管,足额交存保证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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