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建筑工程造价_建筑-工程造价.pdf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建筑工程造价_建筑-工程造价.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建筑工程造价_建筑-工程造价.pdf(2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 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施工现场环 境,防治扬尘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范(GB50500-2013)、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 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 201 2 1 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 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
2、电 201059 号)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 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防治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所需要的费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第四条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在编制概算、招标控制价时应足额计取,即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环
3、境保护费费率=环境保护基本费费率x 2 文明施工费费率=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x 2 安全施工费费率=安全施工基本费费率x 2 临时设施费费率=临时设施基本费费率X 2 第 五 条 对 安 全 防 护、文 明 施 工、保 护 环 境、临 时 设 施 有 特 殊 要 求、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工 程,超 过 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 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第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1、基本费 基本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
4、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根据工程所在位置分 别执行工程在市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详附件 2)。2、现场评价费 现场评价费是指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共同依据相关 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施工现场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进行自评,并经住房城乡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安全文明施工最终得分,由承包人自愿向安全文明施 工费费率测定机构申请并经测定费率后获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增加费。第七条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的全部内容(综合单价分析表除外),并要求 投标人按公布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其“环境保
5、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金额报 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否则,其投标应予以否决。第八条 对采用项目总承包方式(含 EPC 方式)或按建筑面积平方米造价包干等方式发包的 工程,如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无法确定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具体金额或未采用我省计价依据确 定工程造价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数分别暂按签约合同价 中建安工程造价的 15%、10%计算,费率和金额按照本办法第四条和附件 2 的规定计算,以此作 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总费用以及编制费用预付计划的依据。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
6、施的现场评价:1、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共同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四川省房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细则 川建发 2015 51 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 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防治扬尘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号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设施工程及其
7、配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防治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所需要的费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第四条建设工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施工现场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进行检查和评分,并由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根据历次检查得分及日常监管情况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详见附件 3)中核定安全文明施工最终得分。同时,对施工期间承包人是否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工地地面是否应做硬化处理而未做、施工现场是否安装和使用视频管理等情况予以确认。经市、州
8、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工程,最终综合评分 不低于 85 分;经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工程,最终综 合评分不低于 90 分。第十条 安全文明施工费结算费率的确定:1、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依据本办法附件 2 及本条第 3、第 4、第 5 款规定确定;2、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价费 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价费费率依据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核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最终综合 评价得分、本办法附件 2 及本条第 3、第 4、第 5 款规定确定。计算方法为:得分为 80 分者,现场评价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的 40%计取,80 分以
9、上每增加 1 分,其现场评价费费率在基本费费率的基础上增加 3%,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现场评价费费率计算公式如下:现场评价费费率=基本费费率X 40%+基本费费率x(最终综合评价得分-80)X3%。3、施工期间承包人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安全施工费按照应 计费率的 60%计取。4、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而未做的,其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文明施工费按应计费率的 取。川建质安发 2013 39 号)等规定对 60%计 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防治扬尘污染根据中华
10、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号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设施工程及其配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防治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所需要的费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第四条建设工5、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施 工费已包括施工现场设置安防监控
11、系统设施的费用,如未设置或经现场评价不符合 四川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质安发 201339 号)规定,安全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 0.75。第十一条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费率测定:1、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费率测定采取自愿的原则。承包人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提出申请测定安全 文明施工费费率的,发包人与监理人无正当理由不得予以拒绝。工程竣工后,自愿申请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的承包人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确认的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到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测定。未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县(区、市)所属建设工程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的
12、测定机构由县(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2、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应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评价情况和本办法第 十条规定测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工作应在收到测定资料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第十二条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结算管理:1、承包人未向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申请测定费率的,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计取基本 费;承包人向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申请测定费率,并出具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 价及费率测定表的,按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测定的费率计算。2、对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未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建设工程
13、施工安全监督 管理机构也未单独进行现场评价的,其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工程类型按本办法第 十条规定计取基本费。3、对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但未单独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现场评价的,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该工程总承包单位的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防治扬尘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号的规定结合建设
14、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设施工程及其配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防治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所需要的费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第四条建设工率测定表 测定的费率执行;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但该工程总承包单位未测定安全文明施工 费费率的,其安全文明施工费以该总承包工程类型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计取基本费。发包人直接发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应纳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总承包单位收取相应项目安 全文明施工费的 30%。发包人在拨付专业工程承包人的安全
15、文明施工费用时,应将其中的 30%直 接拨付总承包单位。第十三条 对采用项目总承包方式(含 EPC 方式)或按建筑面积平方米造价包干等方式发包的 工程,如在结算时无法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具体金额或未采用我省计价依据确定工程造价的,房屋 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数分别按照签约合同价中建安工程造价(含 合同价款调整)的 15%、10%计算,费率和金额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计算,以此作 为调整合同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依据。第十四条 采用总价包干的工程在确定包干总价时,对招标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暂按投标报 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计列;对非招标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暂按基本费
16、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 高费率计列。竣工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并对包干总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进 行调整。第十五条 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发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 低于基本费的 7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基本费的 5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依据合同约定支付。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 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
17、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报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实施并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所需费 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防治扬尘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号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设施工程及其配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防治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所需要的费用建设
18、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第四条建设工第十六条 施工合同备案时,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机构要查看施工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了安全文 明施工费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合同中未明确的,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机构 不予备案。第十七条 发包人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并督促承包 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发包人未按本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由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 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 停止施工。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赔
19、偿责任。第十八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发包人、承包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监 理单位发现发包人未按本办法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应及时提请发包人支付,拒 不支付的,有责任向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发现承包人未落实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的,有权责令其整改,对承包人拒不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发包人和住房城乡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依法责令暂停施工。第十九条 承包人应当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住房城乡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工程总
20、承包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 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 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造成经济损 失的,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包人支付及承包人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防治扬尘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
21、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号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设施工程及其配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防治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所需要的费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第四条建设工第二十一条 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核对工程结算时,算安全文明施工费。造价工程师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依据建筑工程施工
22、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6 号)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第二十二条 工程监理单位存在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 审查的;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承包人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 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依 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进行处罚。第二十三条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 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一)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二)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第二十四条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
23、管理机构、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 机构应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 私舞弊的监管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授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 2017 年 6 月 1 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计 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防治扬尘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24、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号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设施工程及其配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防治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所需要的费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第四条建设工附件 1: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组成 一、环境保护费 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措施费用。包括:1、对施工现场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石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市政工程防扬尘洒 水费用;对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
25、措施等费用;2、为避免施工车辆车轮带泥行驶,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清洗沟或清洗设备等发生的人工、材料与设施摊销费用;运输土石方、渣土、砂石、灰浆和施工垃圾等采取密闭式运输车或采取覆盖 措施所增加的周转、摊销费用;3、在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实现施工垃圾与生 活垃圾分类存放而购置容器的周转、摊销费用;4、贮存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密闭措施;不能密闭的,设置不低 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发生的费用;5、装卸物料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6、工程完工后,就以上措施发生的拆除、清运与恢复费用;7、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设 工程施工 安全 文明 施工 计价 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 造价 建筑 工程造价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