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消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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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消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最新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消毒工作及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消毒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军队、铁路、交通、民航卫生主管机构依照消毒管理方法负责本系统的消毒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依据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消毒技术规范,对生产、经营和运用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运用的医疗、卫生用品进行消毒效果的监测管理。 军队、铁路、交通、民航的卫生防疫机构担当本系统内的消毒监测管理工作,并接受当地政府卫生
2、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 国家对生产、经营、运用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运用的医疗、卫生用品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简称省级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本方法适用于医疗、卫生、消毒服务和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的全部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运用的医疗、卫生用品生产、经营、运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须要消毒的场所。 其次章 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的消毒 第六条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预防医院内感染的管理组织,负责本单位消毒监测和技术指导工作,建立消毒、隔离制度,预防医院内感染。 第七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保健
3、人员,必需接受消毒灭菌技术培训,驾驭消毒学问,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第八条 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需达到灭菌。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必需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需达到消毒。 一次性运用的医疗用品,用后必需刚好销毁处理,并记录备案。 第九条 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和科研、教学等单位运用的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运用的医疗、卫生用品,必需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的产品,并定期监测消毒效果。 第十条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手术室、产房、婴儿室、烧伤科等有关科室和试验室的空气、物体表面和医疗用品等必需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医院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医院污
4、水排放标准。运输传染病人的车辆、工具和污染物品等必需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一条 发生医源性感染,导致传染病暴发或流行时,医院应当刚好报告当地卫生防疫机构,并实行有效消毒措施。卫生防疫机构应当做好对医院消毒工作的技术指导。 第三章 疫源地消毒 第十二条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艾滋病疫源地,要在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监督指导下,由有关单位和个人刚好进行消毒,或由当地卫生防疫机构负责进行终末消毒。 第十三条 乙类传染病中的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脊髓灰质炎、白喉等必需根据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消毒处理,或由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组织消毒。 第
5、四章 预防性消毒 第十四条 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羽毛及其收购、运输、加工部门和可能导致人畜共患传染病传播扩散的物品和场所,必需根据卫生防疫机构的要求进行消毒。 第十五条 托幼机构的室内空气、餐具、毛巾、玩具等必需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消毒处理。 第十六条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公共场所的消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生活饮用水的消毒,必需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十八条 单位或个人经营国家允许经营的旧衣、旧物,必需根据卫生防疫机构的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九条 殡仪馆、火葬场和停放尸体的场所及车辆必需建立常常性
6、消毒制度。 第五章 医疗卫生用品的消毒 其次十条 一次性运用的医疗、卫生用品依据其用途,应当达到灭菌或消毒,并取得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和获得卫生许可证。卫生用品必需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方可出厂、销售。凡从事此类用品生产、销售的单位,必需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和卫生防疫机构的监测管理。 其次十一条 生产一次性运用的医疗、卫生用品的原材料必需清洁、对人体无毒无害。凡经消毒灭菌后的一次性运用的医疗、卫生用品产品,要严格防止再污染。包装上应当注明批准文号、厂名、批号、消毒方法、消毒日期和有效期,并附具体运用说明,介绍产品保存条件和运用留意事项等。 其次十二条 经营一次性运用的医疗、卫生用品的部
7、门,应当根据产品生产厂家供应的说明书和规定,保存、运输。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批号、消毒标签及无有效期限或过期产品。 第六章 监督管理 其次十三条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消毒工作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对消毒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二)责令被检查单位或个人限期改进消毒工作。 (三)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方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本方法的行为赐予行政惩罚。 其次十四条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机构内设立负责消毒管理工作的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消毒卫生监督任务。 卫生监督员由合格的消毒卫生专业人员
8、担当,并由省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发给证件。 军队、铁路、交通、民航的卫生主管机构,依照本方法可以在本系统内设立和聘任从事消毒卫生专业人员担当卫生监督员。 其次十五条 卫生监督员执行下列任务: (一)监督检查消毒措施执行状况。 (二)进行现场调查(包括:采集必需的标本,查阅、索取、复制必要的文字、图片、声象资料等),并写出调查报告。 (三)对违法单位或个人提出惩罚建议。 (四)执行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任务。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拒绝、隐瞒,卫生监督员应当对有关技术资料和所供应的状况保守隐私。 (五)刚好提出消毒措施的建议。 其次十六条 生产、经营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
9、运用的医疗、卫生用品的单位必需按消毒药械和医疗卫生用品审批程序的规定,申请并获得卫生许可后,方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生产营业执照,并接受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和卫生防疫机构的监测管理。 一次性运用的输液(血)器、注射器的研制、生产单位,必需经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登记,产品由卫生防疫机构或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消毒试验室,进行消毒监测合格后,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发给卫生许可证。 其次十七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设立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审评委员会,负责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的审评工作。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据须要,可以在全国认定消毒鉴定试验室,负责消毒、
10、灭菌效果检测和有关技术鉴定工作。 其次十八条 从事消毒服务的单位应当接受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和卫生防疫机构的监测管理及业务指导。 第七章 罚 则 其次十九条 对违反本方法的单位或个人,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以惩罚。 第三十条 经卫生防疫机构监测消毒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产品运用超出审批限定范围的,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改进。 对限期改进后的产品,仍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的,由发证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其卫生许可证。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消毒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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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消毒 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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