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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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5篇 1总则 本制度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制定,规定了风电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治理的根本规章,适用于场内生产运行、维护检修及各承包工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治理。 2治理内容 2.1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2.1.1 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安康,工作仔细,没有阻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1.2 具有特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学问及实践阅历。 2.1.3 特别工种作业人员必需经过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 2.1.3.1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焊工、起重工、起重机械操作工、登高架设工,机动车驾驶员等。 2.2 焊工的安全治理方法: 2.2.1 未受过特地
2、训练人不准进展焊接工作,焊工应经过特地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政府受权的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允许工作。 2.2.2 焊工应穿帆布阻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口袋须有遮盖,脚面应有鞋罩,并应配有白光眼镜,电焊手套和橡胶绝缘鞋。 2.2.3 电焊机外壳必需有良好的接地,导线必需使用绝缘良好的皮线。 2.2.4装有氧气的气瓶不准与乙炔气瓶或其他可燃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仓库。 2.2.5 不准在带有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展焊接。 2.2.6 制止在装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油漆未干的构造或其他物体上进展焊接。 2.2.7 制止在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进展焊接,在易燃易爆四周进展焊接时,
3、 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0米,并依据现场状况,实行安全牢靠措施。 2.2.8 对于存有剩余油脂或可燃液体的容器必需翻开盖子,清理洁净。对存有剩余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应先用水蒸汽吹洗或用热碱水冲洗洁净,并将其盖口翻开,方准许焊接作业。 2.2.9 在高空进展焊接工作,应做好防止高空坠落措施,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凡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准参与高处作业。 2.2.10 在梯子上只能进展短时不繁重的焊接工作,制止登在梯子上的最高梯阶上进展焊接工作。 2.2.11 在容器内进展焊接工作,应加强通风,严禁向容器内输送氧气。同时应有防触电的措施,并不准同时进展电焊及气焊工作。 2.2.12 电焊工在合电
4、焊机刀闸开关前,应先检查电焊设备应正常,合闸时应戴枯燥的手套。 2.2.13 焊工每年要进展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焊工上岗。 2.3 起重工安全治理方法: 2.3.1 起重工必需是经过有资质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政府授权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人员担当。 2.3.2 起重工应当身体安康,两眼视力各不低于0.7,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癫痫,无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的疾病,无阻碍起重作业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 2.3.3 起重工应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章节。 2.3.4 起重工应了解所使用的起重机安全装置的构造、性能,并能熟识各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4 起重机械操作工安全治理方法:
5、 2.4.1 起重机械操作工必需经有资质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政府授权部门颁发的操作证。 2.4.2起重机械操作工应当身体安康,两眼视力各不低于0.7,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癫痫,无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的疾病,无阻碍操作起重设备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 2.4.3起重机械操作工应了解所使用的起重机安全装置的构造、性能,并能熟识各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4.4起重机械操作工应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章节。 2.4.5 起重进展操作工每年要进展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2.5机动车司机安全治理方法: 2.5. 1车辆驾驶员必需取得驾驶证,不适应驾驶员
6、工作的人员必需调离岗位。 2.5.2 严禁酒后驾驶,违者调离驾驶员岗位,并按有关规定赐予惩罚。 2.5.3 各种车辆不得超速行驶,厂内不得超过10km/h。 2.5.4 严禁将车辆交于非驾驶员驾驶,违者按有关规定赐予惩罚,情节严峻者调离驾驶员岗位。 2.5.5机动车除驾驶室按规定坐人,其他部位严禁载人,违者按有关规定赐予惩罚,情节严峻者赐予调离驾驶员岗位。 2.5.6机动车驾驶员每季要进展安全教育,每年要进展交通法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2.6 登高架设工安全治理方法 2.6.1登高架设工必需是经过有资质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政府授权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人员担当。 2.6.2登高架
7、设工应当身体安康,无听觉障碍,无癫痫,无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的疾病,无阻碍登高架设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 2.6.3登高架设工应应把握各种环境下登高架设的标准、要求,并熟识各种架设、撤除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6.4登高架设工应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章节。 2.6.5 登高架设工每年应进展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上岗。 2.7.特种作业人员由风电场统一进展造册登记治理,每2年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展一次专业培训复试合格,发怔单位核准注册后有效。 3治理目标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视治理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防止和削减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 【第2篇】特种作业人员安
8、全治理制度 1、特种作业是指对操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四周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急因素的作业叫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电梯工、登高作业、锅炉工、制冷工等。 2、特种作业人员必需体检合格,不能有从事本工种所禁忌的疾病。 3、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特地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持证上岗,并且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特种作业人员,必需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特种作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不合格者马上转换工种。 7、根据规定参与资格证件的年审,过期未审,按无效证件处理。 8、特种作业人员有休假和疗养
9、的优先权。 9、单位必需为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3篇】危急作业人员安全治理制度 1、从事危急作业人员必需经培训,考核确认后,方可持证上岗。 2、常常组织对特别作业人员的根底理论,消防学问、安全生产的培训和记录。 3、对危急作业人员定岗、定员、建档建册。 4、严格操作规程,严明组织纪律,对违章作业人员进展监视、教育、警告、罚款直至到下岗的行政惩罚。 5、做好危急作业人员的防护用品发放工作,工作时必需执证上岗,特种工作业时必需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6、对从事危急作业人员,定期进展体格检查(每年一次)对不适合本岗位人员准时调整工作。 【第4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治理制度
10、总 则 依据国家经贸委第13号令,参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治理方法,为标准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复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 特种作业范围 1.1 电工作业 1.2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1.3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1.4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2 特种作业人员必需具备以下根本条件 2.1 年满18周岁到45周岁的员工; 2.2 身体安康,无阻碍从事相关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3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学问,参与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2.4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3 特种作业的申报与考核 3.1 申报“特
11、种作业操作学习证”的程序 3.1.1 申报单位依据生产工作需要及现有特种设备状况,需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上报资产运营部审核。 3.1.2 资产运营部初审后,通知申报单位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审批表”。 3.1.3 申报特种作业人员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审批表”上有关内容逐项仔细填写。经本单位、人力资源部、卫生处、资产运营部审查,合格后加盖公章,交回资产运营部备案、存档。 3.1.4 资产运营依据有关规定填报“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办理“特种作业操作学习证”。 3.1.5 “学习证”下发后,由特种作业人员个人保管,证件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年,超过时限
12、“学习证”自行失效。 3.2 特种作业“学习证”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3.2.1 特种作业学员必需在其监护人严格的指导下从事实际操作,严禁单独上岗操作。 3.2.2 特种作业监护人应仔细履行监护人职责(详细规定详见“特种作业监护人职责”),对特种作业学员实习期间的培训负有全面的责任。 3.2.3 特种作业学员每半年承受一次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可连续从事特种作业学员的工作。 3.2.4 持有学员证满十二个月的人员,所在单位及个人应向资产运营部提出正式参与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申请。(电工作业学员证除外) 3.3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复审 3.3.1 资产运营部依据年度特种作业培训与
13、复审规划,按期安排相应工种人员进展安全技术培训取证与复审工作。 3.3.2 特种作业安全培训与复审工作,由资产运营部负责办理培训事宜。(联系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 3.3.3 申请特种作业取证人员,备齐培训所需的材料,按时间要求参与相应工种培训。 3.3.4 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由上级主管部门下发北京市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3.3.5 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有效期为两年,凡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每两年进展一次安全复审验证,证件超过两年未进展复审验证,证件自行作废。 3.3.6 连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十年以上(含十年),复审验证每四年进展一次。 3.3.7 经培训单位考核未合格者
14、,可进展一次补考,如补考仍未合格者,发证部门则取消其连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的资格。 4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复审费用 4.1 办理特种作业“学习证”所需的费用,总公司不予负担。 4.2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与复审验证所需费用,由特种作业人员垫付。待通过考核合格后,资产运营部负责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4.3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复审一次未合格者,其补考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4.4 补考未合格者全部费用不予报销。 4.5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证由资产运营部统一保管。 5 特种作业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 5.1 特种作业人员调离本公司的; 5.2 特种作业人员因本人缘由不再
15、从事特种作业的; 5.3 特种作业人员因常常性违章作业(三次以上)屡教不改的; 5.4 特种作业人员无故拒绝参与安全培训与复审验证的。 6 其他: 6.1 持有特种作业学习证的人员,应按要求进展培训取证,因单位或本人缘由,在证件有效期内未进展培训取证的,不得连续从事特种作业工作。部门领导如安排连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按违章指挥惩罚,个人连续特种作业操作的按严峻违章作业惩罚。 【第5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治理制度怎么写 一、根本条件 1、特种作业人员指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治理规章(gb530685)和原劳动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治理规定中特种作业定义的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必需具
16、备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仔细负责,遵章守纪,身体安康,没有阻碍本工作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二、培训考核与发证 1、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需由单位组织申报,由有关部门进展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 2、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后,必需进展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 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或驾驶证,方准独立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提高其安全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力量。 三、复 审 1、 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要按规定定期复审。 未按期复审或复
17、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 2、复审内容: (1) 复试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 (2) 检查违章作业记录和事故责任。 (3) 进展安康检查。 3、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发证部门负责审验。 四、特种作业人员治理 1、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各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治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治理档案。 3、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做到定员、定人、定岗持证。 必需调动时要经有关部门同意。 4、特种作业人员应供应保障安全作业的各种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借口强令其冒险作业。 5、对安排无证人员进
18、展特种作业的,要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6、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展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第6篇】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治理制度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治理制度 总则 依据国家经贸委第13号令,参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治理方法,为标准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复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作业范围 1.1电工作业 1.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1.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1.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2特种作业人员必需具备以下根本条件 2.1年满18周岁到45周岁的员工; 2.2身体安康,无阻碍从事相关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
19、理缺陷; 2.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学问,参与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2.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3特种作业的申报与考核 3.1申报“特种作业操作学习证”的程序 3.1.1申报单位依据生产工作需要及现有特种设备状况,需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上报资产运营部审核。 3.1.2资产运营部初审后,通知申报单位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审批表”。 3.1.3申报特种作业人员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审批表”上有关内容逐项仔细填写。经本单位、人力资源部、卫生处、资产运营部审查,合格后加盖公章,交回资产运营部备案、存档。 3.1.4资产运营依
20、据有关规定填报“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办理“特种作业操作学习证”。 3.1.5“学习证”下发后,由特种作业人员个人保管,证件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年,超过时限“学习证”自行失效。 3.2特种作业“学习证”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3.2.1特种作业学员必需在其监护人严格的指导下从事实际操作,严禁单独上岗操作。 3.2.2特种作业监护人应仔细履行监护人职责(详细规定详见“特种作业监护人职责”),对特种作业学员实习期间的培训负有全面的责任。 3.2.3特种作业学员每半年承受一次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可连续从事特种作业学员的工作。 3.2.4持有学员证满十二个
21、月的人员,所在单位及个人应向资产运营部提出正式参与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申请。(电工作业学员证除外) 3.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复审 3.3.1资产运营部依据年度特种作业培训与复审规划,按期安排相应工种人员进展安全技术培训取证与复审工作。 3.3.2特种作业安全培训与复审工作,由资产运营部负责办理培训事宜。(联系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 3.3.3申请特种作业取证人员,备齐培训所需的材料,按时间要求参与相应工种培训。 3.3.4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由上级主管部门下发北京市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3.3.5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有效期为两年,凡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每两年进展一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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