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报告管理自查与奖惩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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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传染病报告管理自查与奖惩制度【6篇】 永城市第五人民医院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掌握和消退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安康, 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治理,特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觉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标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准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
2、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卫生部打算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治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展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觉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
3、防掌握机构报告。发觉其他传染病和不明缘由疾病爆发时,也应准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12、24小时内进展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大事报告标准的传染病爆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具体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簿,对本科全部入院传染病病人进展具体登记,根据规定准时上报。 试验室应依据化验结果,对全部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展疫情报告。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准时进展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4、。发觉漏报的传染病,应准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精确、标准,字迹清晰。 9、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201 2年1月10日 永城市第五人民医院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掌握和消退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安康, 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治理,特制定本制度。 1、根据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治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2、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治理先进科室赐予300元年终嘉奖,科主任50元嘉奖。 3、依据传染病检查上报状况对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赐予年终100元嘉奖。 4、对发觉传染病未能准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依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
5、责任追究制度进展处理: (1)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爆发、流行者赐予50元惩罚,情节严峻者,造成疫情播散,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2)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准时造成漏报不能准时发觉者,对责任科室(医务科、保健科)及责任人赐予100元罚款处理。 (3)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1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资金,并通报全员,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4)全年发觉传染病漏报超过5例者,扣除主管院长及医务科责任人年终奖金,并赐予警告处分。 5、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级准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爆发、流行且后果严峻者,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2023年1月10
6、日 永城市第五人民医院 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1、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督查由“传染病疫情治理 领导小组”负责。 2、责任报告人发觉传染病时,在抢救处置患者的同时应准时、标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责任报告人发觉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治理的传染病时,要马上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 4、预防保健科疫情治理人员每日1次到门诊部及住院部等科室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在登记本上签字。 5、疫情治理人员须将传染病报告卡和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进展登记,汇总定期检查结果报主管院长,必要时通报全院。 6、院领导小组组织院内自查传染病漏报外,协作市防疫站进展漏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报主管院长,必要时通报全院。 7、疫情
7、治理人员应每周、月、季、年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 8、院领导小组依据各科的漏报和传染病报告卡,以及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按传染病疫情治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展处置。 2023年1月10日 永城市第五人民医院 传染病法规学问培训制度 1、疫情治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和有关院科领导要积极参与各种有关传染病学问培训,全面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 2、对全院医务人员每年进展两次传染病相关学问培训。 3、新入院的医生和实习生必需进展传染病相关学问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治理条例、卫生部37号令、传染病监测信息工作指南、传染病诊断标准
8、、传染病信息报告系统工作治理技术标准等。 5、疫情治理人员和网络直报人员必需承受上级疾控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前方可上岗。 6、拒绝参与培训者按有关制度处置。 2023年1月10日 传染病报告治理自查与奖惩制度 篇二 传染病报告治理自查与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使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以提高我院传染病报告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依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状况进展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住院病人及卡片对比,看是否符合,有无漏报、迟报现象。 二、查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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