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待岗人员管理办法模版.docx
《国有企业待岗人员管理办法模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有企业待岗人员管理办法模版.docx(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工程公司 待岗人员管理办法 编号:RL-11批准: 制订部门:人力资源部 批准年月: 年4月 1 总 则 1.1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切实保护职工和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做好待岗职工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 待岗人员范围 2.1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本部正式职工可列入待岗人员: 2.1.1 由于机构改革、业务调整等原因,无明确工作岗位的人员。 2.1.2 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人员。 2.1.3 不适应现岗位工作要求,重新安排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 2.1.4 实行竞聘上岗后的未聘人员或实行末位淘汰部门的末位人员。 2.2 下列
2、人员不得列入待岗人员范围: 2.2.1 拒聘、辞聘人员。 2.2.2 长期病休人员(含精神病患者、残疾人员)。 2.2.3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 2.2.4 因工负伤并经鉴定机构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者。 3 待岗人员的管理部门 3.1 公司人力资源部下设人才交流中心,主要负责为各部门的待岗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人才交流中心将本着疏通渠道、积极安置、促进流动的原则,做好待岗人员的转岗分流工作。 4 待岗人员的审批程序 4.1 由各部门填写待岗人员登记表,说明待岗理由,并明确签署意见,提交本部门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公司主管人事的领导审定同意后,列入公司待岗
3、人员。 4.2 经批准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当事人和用人部门。 4.3 当事人接到通知后,在一个月内向自己所在的部门办妥移交手续,到人才交流中心报到。 4.4 从报到的下月起执行待岗人员的各项待遇。 5 待岗人员的待遇 5.1 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待岗人员的待遇: 5.1.1 待岗前六个月按上年度浙江省社会平均工资发给,第七个月起按上年度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发给。 5.1.2 按浙江省和杭州市社会保险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社会保险。 5.1.3 享受公司的补充医疗待遇。 5.1.4 停止享受公司人文关怀项目。 5.2 与公司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待岗人员的待遇: 5.2.1 待岗前六个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有企业 待岗 人员 管理办法 模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