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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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公司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编号:RL-41批准: 制订部门:人力资源部 批准年月: 年4月 1 总 则 1.1 目 的 1.1.1 为保障和提高公司本部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决定建立公司本部企业年金。本细则所称企业年金,是指公司及其员工在依法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经济承受能力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公司员工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 1.2 依 据 1.2.1 公司本部企业年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企业年
2、金制度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并结合公司本部的实际情况而设立。 1.3 原 则 1.3.1 建立企业年金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促进发展原则:旨在提高公司本部员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员工的后顾之忧,增加公司凝聚力,促进公司的发展; 2) 员工激励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全体员工,并与员工个人的贡献挂钩,促进公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 3) 民主协商原则: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公司本部年金方案内容,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 4) 适时调整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公司经济效益及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公司本部年金实施细则。 2 实施范围和参加条件 2.1
3、 实施范围 2.1.1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与公司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正在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全部义务的在职员工。 2.2 参加条件 2.2.1 试用期满且为公司服务时间超过一年的,已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 2.2.2 经公司研究同意引进的急需人才; 2.2.3 经审核符合参加条件的员工自动加入企业年金计划。选择不参加年金计划的员工,由本人提交不参加年金计划的申请表,经公司年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后视为自愿放弃参加本计划。 2.3.1 有权选择不参加或退出年金计划; 2.3.2 有权向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查询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信息; 2.3.3 达到法定领取
4、条件时,有权申请领取、转移个人账户金额。 2.3.4 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它权利。 2.4.1如实提供建立企业年金所需的信息资料; 2.4.2 授权公司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 2.4.3 如发生与本细则有关的信息变更,及时通知公司; 2.4.4 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它义务。 3 企业年金的构成及管理 2.3 参加人权利 2.4 参加人义务 3.1 企业年金的构成 3.1.1 企业年金由公司缴费、个人缴费和投资运营收益组成。公司缴费按国家规定的列支渠道列支,由公司和所在部门各承担一半,职能部门员工公司缴费由公司承担;个人缴费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由公司代为缴纳。 3.2 企业年金
5、缴费额 3. 2.1员工个人当年企业年金月缴费基数取值原则如下: 职级 职级系数 取值 备注 公司正职 1 M 员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实际收入小于M的,当年度年金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月平均实际收入取值;大于M 的,按M取值。 公司副职 0.8 0.8M 员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实际收入小于0.8M 的,当年度年金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月平均实际收入取值;大于0.8M的,按0.8M取值。 公司助理 0.75 0.75M 员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实际收入小于0.75M 的,当年度年金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月平均实际收入取值;大于0.75M的,按0.75M取值。 中层正职 0.7 0.7M 员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实际收入
6、小于0.7M 的,当年度年金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月平均实际收入取值;大于0.7M的,按0.7M取值。 中层副职 0.65 0.65M 员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实际收入小于0.65M 的,当年度年金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月平均实际收入取值;大于0.65M的,按0.65M取值。 0.6 0.6M 员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实际收入小于0.6M 的,当年度年金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月平均实际收入取值;大于0.6M的,按0.6M取值。 协议上岗骨干人员 0.55 0.55M 员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实际收入小于0.55M 的,当年度年金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月平均实际收入取值;大于0.55M的,按0.55M取值。 一般员工 0.
7、5 0.5M 员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实际收入小于0.5M 的,当年度年金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月平均实际收入取值;大于0.5M的,按0.5M取值。 M的取值根据公司的整体效益情况和国机集团、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收入分配的相关规定而确定,每年确定一次 3.2.2 企业年金公司缴费比例为4%,个人缴费比例为1%。今后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公司的承受能力确定和变更缴费水平。 3.3 公司缴费的分配 3.3.1 公司缴费按照员工个人缴费基数的4%划入员工个人帐户,依本实施细则的权益归属规则归属员工个人,适用于参加计划的所有员工。 3.4 缴费方式和时间 3.4.1 采取月缴方式,将应缴的公司和员工缴费款项
8、直接汇至在托管银行开立的受托财产托管专户。 4 账户管理 4.1 账户建立 4.1.1 公司年金账户下设个人账户和公司公共账户。个人账户下设两个子账户,分别是公司缴费子账户和个人缴费子账户。公司为员工缴费部分计入公司缴费子账户;员工个人缴费部分计入个人缴费子账户。 4.2 个人账户的维护与变更 4.2.1 公司委托受托人负责督促和检查账户管理人对公司和个人缴费以及新增缴费及时划入个人账户。由受托人负责督促和检查账户管理人对每年的新加入人员与变动人员进行个人账户的定期变更、定期对其进行检查与核对,并且依法定期向公司提供信息披露。公司年金监督管理委员负责把公司员工的变动和缴费等的变化及时通知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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