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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网一二手联动经纪版框架协议鉴于:1、 北京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 “甲方”、“xx”或“xx网”),xx网是全国最具影响力的房地产专业网络平台。 2、 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是专业的二手房经纪公司。3、 双方基于各自影响力及资源,拟就一二手联动进行新房销售达成合作。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授权乙方参与本城xx网整合的所有一二手联动楼盘的销售合作。本协议合作期限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12月31日。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利用自身的影响力,锁定一定时间、一定房源的全盘销售,负责完成与开发商的合同签署,并争取最优的项目销售优惠政策;2. 合作期间,甲方对乙方
2、开放新房帮平台,提供项目信息、佣金情况、支付要求以及购房者预约到成交情况全流程的透明服务,提供全程技术平台支持,保障经纪公司和经纪人的利益;3. 甲方有义务协调开发商为乙方进行合作项目的销售技巧培训,并为乙方提供不限于项目楼书、户型图等销售过程所需物料。4. 甲方在项目确认成交并在开发商打款给xx网公司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的佣金结算。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 乙方推荐的客户可享受由xx提供的指定楼盘在合作期间内公示的专项购房优惠,同时还可享受售楼处现场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2. 乙方承诺遵循甲方要求的使用规则进行新房帮平台的相关操作。3. 乙方承诺遵循甲方一二手客户归属界定原则对客户完成界定
3、,未按照一二手客户归属界定原则的,甲方有权利不向乙方所属经纪公司结算该笔订单成交佣金。4. 在合作期间内,乙方需遵守开发商的销售规范,因乙方行为不当或违约造成的任何不良影响,由乙方及所属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开发商和甲方的损失。5. 乙方承诺,合作期间内不通过任何渠道及在任何平台上发布关于项目的虚假信息及失实信息,如因乙方的不合理行为造成的甲方及项目方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并自动退出本次合作。三、甲乙双方收入分配1. 甲方根据客户归属、成交记录和甲方、乙方及购房者三方分别持有的客户确认三联单作为甲方向乙方所属经纪公司支付的结算依据。3. 在合作期间内,乙方推荐的客户确认成交,佣金结算
4、原则为甲方直接将该笔佣金结算给经纪人所属经纪公司 。(合作期内如有变化的,以网站公示为准,恕不另行通知);4. 乙方完成客户确认后 30 天或超过合作期,乙方推荐客户未完成成交的,客户界定关系自动解除。超过此期限后该客户成交,甲方无需向乙方所属经纪公司结算佣金;5. 甲方仅同乙方所属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甲方向且仅向乙方所属公司进行结算,不向乙方经纪人进行结算;6. 自客户完成首批签约且合作楼盘项目方与甲方完成成交确认起,甲方每 5个工作日向乙方所属经纪公司结算一批次成交佣金,结算范围为本期所有已确认的成交房源。7. 乙方所属经纪公司负责向甲方开具服务费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所属经纪公司提供足额合格
5、发票后,支付乙方等额服务费。四、退房约定条款1. 乙方推荐的客户在签约后发生退房的,如甲方尚未向乙方所属经纪公司支付该笔佣金,由甲方负责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退房者相关信息,并在新房通平台中对此房源进行退房标记,甲方无需向乙方所属经纪公司支付此房源任何费用;2. 乙方推荐的客户在签约后发生退房的,如甲方完成对乙方支付的,由甲方负责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退房者相关信息。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所属经纪公司将应退还金额转账至甲方账户;3. 甲方有权在后续应结算的乙方收益中直接扣除上述乙方应退还的服务费。五、甲乙方监督机制任何一方存在消极履行合同、不作为的情形,对方均有权利对其进行提醒和督促
6、。1. 甲乙双方发现对方不作为,均有权利提出中止协议,并责令修正。2. 在合作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乙方需遵守开发商的销售规范,因乙方行为不当或违约造成的任何不良影响,乙方及乙方所属经纪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六、保密条款1. 除适用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对于本合同内容及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已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泄露或以其他任何变相形式告知任何非本合同当事人,或用于除本合同履行之外的其他目的。2. 双方均应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步骤,保证各自遵守上述约定。双方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以保护保密信息,此种预防措施
7、应至少与甲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措施一样重大,但不应少于合理的关注。3. 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七、不可抗力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电脑病毒、黑客攻击、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2.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
8、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双方按甲方实际享受“xx电商一二手联动合作”网络服务的收效进行结算。3. 一方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责。八、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生效、解释、执行、管辖、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 方: 北京市xx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约时间:2015年9月15日 乙 方: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约时间:2015年9月15日 附件:一二手联动客户界
9、定原则一二手联动客户界定原则(以下称“客户界定原则”)为xx电商+一二手联动框架协议的组成部分,与xx电商+一二手联动框架协议一并签署且与xx电商+一二手联动框架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客户界定原则条款如下:1. 所有参与项目销售的经纪公司都拥有xx帮端口,该经纪公司名下所有经纪人都通过xx帮后台端口可实现后续操作。2. 经纪人在带看前通过xx帮端口报备,客户归属以经纪人报备客户并先把客户带看到案场生成关联订单为准。 3. 如果该客户同一时间被不同经纪公司带看确认,则该客户判定给最先报备的经纪公司及经纪人; 4. 经纪人报备客户后在约定时间内将客户带至案场后,通过开发商明源系统核查,并在电商后
10、台生成一份客户“待付款”订单,将此订单客户与经纪人关联,关联后 30 天(此时间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内或不满 30天合作期结束未在xx缴纳会员服务费的客户将被释放。会员超过此期限完成签约的,xx网对该笔订单归属的经纪公司将不予结算佣金。5. 经纪人完成客户确认后,可签署客户看房确认三联单,三联单需要经纪人本人、xx工作人员、现场接待置业顾问等签字方为有效。6. xx根据开发商提供的成交名单、一二手联动后台管理中的客户归属和xx与经纪公司、开发商签字的客户看房确认三联单作为xx向经纪公司支付的结算依据。7. 夫妻/父母/子女直系关系属于同一客户,最终客户认定以最早录入xx帮平台系统的时间为准
11、,购房者需举证。8. 客户在与经纪人关联确认时提供的姓名及手机号需与最终认购的姓名、手机号一致,如不一致,xx遵从客户归属只追认直系亲属关系,不追认其他任何关系的原则。9. 6、7中经纪人有义务对已知关系进行备案。如未备案且后期不能有效证明登记客户与成交客户之间夫妻或直系亲属关系的,xx有权利不予结算佣金。10. 签约经纪公司旗下经纪人不得在以售楼处案场为圆心3公里范围内拦截客户,xx及项目案场工作人员将进行检查,一经发现,xx有权单方面提出终止合作。11. xx自有客户以及项目方自有客户是进行保护的,此部分客户经纪人不能成功报备,此部分客户成交后xx无需向经纪公司支付佣金。此部分客户包括:(1) 项目方自身蓄客(2) 已完成甲方平台xx团报名的客户12. 如合作项目接受多个经纪人对一个客户的报备,客户被多个经纪人邀约到现场,在xx进行信息登记时,经纪人与客户的关联关系以客户指定的经纪人为唯一关联对象,如客户不做选择时默认报备时间最早且在报备有效期内的经纪人为唯一关联对象。13. 经纪人独自到达案场要求关联确认,xx有权不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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