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doc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doc(2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XX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承销商”)签订的XX集团控股有限公司XX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目 录第一条 释义2第二条 本期债券概要3第三条 发行和托管4第四条 承销责任4第五条 发行款项的划付5第六条 承销报酬5第七条 付息和本金兑付6第八条 协议双方的陈述和保证6第九条 发行人的义务10第十条 承销商的义务11第十一条 先决条件12第十二条 税款13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13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责14第十五条 保密15第十六条 通知及送达16第十七条 终止17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和管辖权18第十九条 其他规定18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2、签订:发行人:XX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住所:【x】 法定代表人:【x】 承销商: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x法定代表人:x上述双方在本协议中单独称为“一方”,合并称为“本协议双方”。鉴于:1、发行人是【XX】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质;2、发行人拟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的XX集团控股有限公司XX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期债券”);3、承销商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具有开展私募债券承销业务的资格;4、发行人拟委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承销商,负责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
3、债券,承销商同意接受此项委任。发行人和承销商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实的基础上,就本期债券承销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释义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中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本期债券”指发行人拟非公开发行的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的“XX集团控股有限公司XX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发行人”指XX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承销商”指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协议”或“承销协议”指发行人与承销商为本期债券的发行签订的XX集团控股有限公司XX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发行文件”指按主管机关规定的,在本期债券的
4、发行前应向主管机关申请的所有文件。“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XX集团控股有限公司XX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募集款项”指本期债券发行所募集的全部款项。“发行款项”指全部募集款项扣除承销报酬后的款项。“承销报酬”指发行人同意向承销商支付的一笔列于本协议第6.1条的报酬,以作为承销商向发行人提供承销本期债券及本协议项下的服务的对价。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办法”指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1)凡提及本协议应包括对
5、本协议的修订或补充的文件;(2)凡提及条、款和附件是指本协议的条、款和附件;(3)本协议的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而设置,不应构成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不对标题之下的内容及其范围有任何限定。第二条 本期债券概要本条内容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中的债券要素为准。2.1 债券名称:XX集团控股有限公司XX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2 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人民币(含150,000万元)。2.3 债券期限:本期发行的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2.4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2.5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
6、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2.6 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2.7 发行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和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超过5%的股东,且本期债券投资者总数不超过200名。2.8 信息披露:将按照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合格投资者披露。2.9 转让:按照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转让。第三条 发行和托管3.1 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3.2 承销商有义务按本协议规定的债券发行总额和发行期限发售本期债券,不得溢价发行、折价发行
7、、提前发行、逾期发行或超额发行。3.3 本次发行募集款项的收缴和划付由承销商统一安排,发行人应不迟于发行首日前的第三个工作日按照本协议附件的内容与格式将发行人发行款项收款银行账户加盖发行人公章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承销商。3.4 承销商应负责本期债券的托管工作。承销商有义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履行有关托管和转托管义务,发行人应配合承销商完成本期债券的托管与转托管手续。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应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办理登记。3.5 本期债券的年度付息款项和到期兑付款项,由发行人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有关规定按期、足额划付。第四条 承销责任4.1 本协议双方
8、同意并确认,承销商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债券。承销商应在取得交易所无异议函后尽职销售。4.2 承销义务和责任终止发行人特此确认,在承销商按照本协议项下第五条的规定向发行人划付有关发行款项、发行人实际收到该发行款项并且发行人也已收到承销报酬发票后,承销商在本协议项下第四条作为承销商的承销义务和责任即告终止,但不应影响本协议项下承销商其他义务和责任的履行。第五条 发行款项的划付5.1 承销商应按以下规定向发行人划付发行款项:本期债券发行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承销商将全部发行款项一次性划往发行人指定账户。5.2 承销商在按照上述第5.1条规定进行划款当日,应将划款凭证的复印件传真至发行人。第六条
9、承销报酬6.1 承销报酬作为对承销商向发行人提供承销本期债券及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服务的对价,发行人同意根据有关规定向承销商支付如下数额的承销费用:发行总额(人民币150,000万元)1.2%,发行总额以实际发行额度为准。6.2 承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佣金、主承销商组织协调费、申请备案文件、申请挂牌转让文件制作费等。上述承销费用未包括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6.3 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届满后第二(2)个工作日(“划款日”),从募集款项中一次性扣除全部承销费用和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即承销费用(1+6%)】。承销商应及时开具与实收承销报酬数额相等、抬头为
10、发行人的发票,承销商应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自行开具的发票送至发行人处。6.4 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费用发行人自行承担其为本期债券发行聘请的发行人律师、会计师、评级公司(如有)、担保公司(如有)等中介机构而产生的费用,以及本期债券信息披露、登记托管费、存续期间内的兑付本息手续费、召开债券持有人大会等所有费用和开支,并由发行人直接向有关方支付。第七条 付息和本金兑付7.1 本期债券经批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让之后,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公司办理。未获准转让的债券的利息支付和本金兑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7.2 利息支付和本金兑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主管机关的相关规定办理。7.
11、3 发行人应根据与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签订的有关协议将有关的本金或利息款项按期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指定的账户。第八条 协议双方的陈述和保证8.1 发行人向承销商陈述并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期债券的发行结束之日:8.1.1 发行人是【XX】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企业;8.1.2 发行人具备非公开发行本期债券的资格,代表发行人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已获授权签署本协议,并使发行人受本协议约束;8.1.3 自本协议双方签署本协议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本协议即对发行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8.1.4 发行人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行使其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将不会与适
12、用于发行人的任何法律、法规、条例、判决、命令、裁定、裁决、授权、协议或义务相抵触;8.1.5 发行人已经按照有关登记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的要求,按时将所有的报告、决议、申报单或其他要求递交的文件以适当的形式向其递交、登记或备案;8.1.6 发行人每年的税收申报单已经依照有关税收法规的要求及时地进行了提交;并且税收申报单在所有重要的方面都是适当的和准确的;8.1.7 签署本协议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不会与发行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章或以发行人为一方或发行人受其约束的任何合同或协议的任何规定有抵触,或导致对上述规定的违反,或构成对上述规定的不履行或不能履行;8.1.8 发行人持有的与发行人有关的
13、所有资料,凡是对发行人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具有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或者披露给承销商即对承销商签订本协议的意愿具有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均已向承销商透露;8.1.9 发行人不存在任何未向承销商披露的可能对本期债券发行、付息和/或兑付构成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债务或或有债务;8.1.10 发行人的任何资产或收入并无未披露的可能对本期债券发行、付息和/或兑付构成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的任何形式的担保权益;8.1.11 没有针对发行人提出的或悬而未决的、可能会对本期债券发行、付息和/或兑付构成任何形式的实质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潜在的重大纠纷;8.1.12 发行人就本期债券的发行所披露的财务报
14、表是依法编制的。该财务报表完整、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在有关财务时期结束时的财务状况以及在该财务时期的业绩。从该财务报表出具之日起至本期债券的发行结束之日,发行人的业务或财务状况并无且不会发生实质性不利变化。并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本期债券的发行结束之日,除已经在募集说明书中适当披露的情形之外,不存在其他任何会导致发行人的业务或财务状况发生任何实质性不利变化的情况或潜在的可能性;8.1.13 发行人向承销商提供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在承销商为本期债券的发行所进行的尽职调查中发行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在一切实质方面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任何有实质意义的不实或误导性陈述;8.1.14 就发
15、行人所知,发行人与其员工之间不存在重大劳动争议、罢工、停工或其他冲突;8.1.15 除法律中规定的情况外,本期债券的持有人持有和转让其债券的权利不会受到限制;8.1.16 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募集说明书中有关意见、意向、期望的陈述均是真实的,是认真、适当地考虑了所有有关情况并基于合理的假设做出的,反映了合理的预期。8.2 承销商向发行人陈述并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期债券的发行结束:8.2.1 承销商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有效存续并正常经营的法人实体;8.2.2 承销商已按其应适用的法律、法规办理一切必要的手续,并取得一切必要的登记及批准,且在该等法律、法规项
16、下拥有必要的权力和权利,以便签署本协议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8.2.3 承销商已采取一切必要的内部行为,使其获得授权签订并履行本协议,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已获授权签署本协议,并使承销商受本协议约束;8.2.4 承销商签署本协议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不会与承销商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章、任何法律、法规、规定、任何政府机构或部门的授权或批准、或以承销商为一方或受之约束的任何合同或协议的任何规定有抵触,或导致对上述规定的违反,或构成对上述规定的不履行;8.2.5 没有正在进行或潜在的可能影响承销商签署或履行本协议的能力的诉讼、仲裁、其他法律或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8.2.6 承销商持有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公开 发行 公司债券 承销 协议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