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模版.docx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模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模版.docx(1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沟通协调、有序开展,依据有关中国银监会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银行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总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试行)等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分行实际,拟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消费者是指购买或使用银行产品(包括自有产品和代销产品)或接受*银行服务的自然人。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指*银行*分行通过适当的程序和措施,推进实现消费者在与*分行发生业务往来的各个阶段始终得到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对待。
2、第四条*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遵循“预防为先、教育为主、依法维权、有效处置”的原则。(一)预防为先: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求融入到所有制度和日常工作之中,贯彻到产品服务售前、售中和售后的全过程。将有关工作的起始点前移至防范的环节,在实施新产品或服务设计、审批时,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作为审批的必要条件预设其中;在消费者购买产品和接受服务时,主动履行告知义务,加强风险提示;依法合规开展各类销售,使不必要的纠纷防患于未然。妥善保护消费者金融信息,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公平对待特殊消费者群体。(二)教育为主:针对不同的消费者群体,积极开展广泛、延续、系统的金融宣传教育活动,培育消费者的自主选择和判断能力。
3、针对不同的产品和服务种类,主动做好宣传讲解,提升消费者金融意识和金融素质,提升消费者对金融产品风险的识别、判断能力。同时,加强对职工或员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普及教育。(三)依法维权:本着以人为本的方针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一整套依法、规范、务实的消费者维权工作体系,并通过有益的金融宣传教育活动,培育和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主动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保障消费者有权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对*分行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四)有效处置:通过完善申诉处理机制、建立申诉监督体系、保持与外部有关机构有效沟通、积极化解声誉风险等方法和手段,妥善调解、处置与消费者的纠纷,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
4、,防范和化解声誉风险。第二章 组织体系第五条 *行设立由分管行长为组长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建员部门包括*行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风险管理部、内控合规部、机构业务部、投资银行业务部、个人金融部、私人银行部、住房金融业务部、信用卡业务部、信息技术部、信息中心、营运管理部、电子银行部、纪检监察部、安全保卫部、工会/公共关系与企业文化部等有关部门。第六条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统一规划、统筹部署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拟定、审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措施、程序以及详细的操作规程;负责督促、沟通协调、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有序开展;负责监督、评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全面
5、性、及时性、有效性。第七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关系与企业文化部。公共关系与企业文化部作为牵头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详细沟通协调推进。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牵头拟定并组织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制度、政策。(二)负责牵头组织、沟通协调、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及各分支机构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三)负责全行营业网点服务质量监督、客户满意度调查及有关管理工作。(四)负责全行客户申诉管理、重大客户申诉处理、舆情监测及有关应急事件处理等工作。(五)负责对所辖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六)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与人民银行、
6、银监局等单位的沟通沟通协调。(七)负责向领导小组报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形及其它有关工作。第八条 行有关部门负责开展职责范围内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办公室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的公文流转、档案管理等工作。(二)人力资源部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体系建设、部门职责界定、工作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等工作。(三)财务会计部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的服务价格公示牵头管理工作。(四)风险管理部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的信用风险管理工作。(五)内控合规部负责依据有关业务部门需求,对新产品和服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条款、业务文本、宣传材料以及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关于的全行性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六)个人金融部
7、、私人银行部、住房金融业务部、信用卡业务部、电子银行部、投资银行业务部、机构业务部等业务部门负责本条线、本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工作,在所辖产品和服务的各环节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并开展宣传教育、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公平对待特殊消费者群体、消费者申诉处理等职责范围内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七)信息技术部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的技术保障工作。(八)信息中心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的信息发布及产品创新管理工作。(九)营运管理部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的运行支持保障工作。(十)纪检监察部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的责任追究事项。(十一)安全保卫部负责指导和监督辖属营业机构贯彻消费者安全保护措施,以及消费者
8、在*分行营业网点、理财中心、个贷中心、自助银行、私人银行等场所音视频资料文件资料的保存、举证等管理工作。 (十二)953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消费者申诉的受理、解决、转办、回访、分析等工作,将较严重的、有潜在声誉风险的消费者申诉依照统一分类标准纳入“客户建议或意见管理系统”管理。第九条各二级分行依照监管要求和总行部署,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分管行领导,指定牵头管理部门,组织推进辖内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工作。第十条 *行有关部门、各二级分行确定专职联系人,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日常沟通机制。*行有关部门之间定时沟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形,二级分行定时向*行报告,重大事项及时向*行报备。第三章 行
9、为准则第十一条 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依法履行告知义务,不得在营销推广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以任何方式隐瞒风险、夸大收益,或者进行强制性交易。第十二条尊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公平、公正拟定格式协议和协议文本,不得出现误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第十三条 了解消费者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不得主动推荐与消费者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产品和服务。第十四条尊重消费者的个人金融信息安全权,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不得篡改、违法使用个人金融信息,不得在未经消费者授权或同意的情形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第十五条 在产品销售过程中,严格区分自有产品
10、和代销产品,不得混淆、模糊两者性质,向消费者误导销售金融产品。第十六条 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金融服务收费的所有规定,披露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随意增加收费项目或提升收费标准。第十七条 坚持服务便利性原则,合理安排柜面服务窗口,缩减业务办理和客户等候时间,不得无故拒绝消费者合理的服务需求。第十八条充份考虑残疾人等特殊消费者的实际需要,尽量提供便利化服务,不得有歧视性行为。第四章 工作内容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监控体系、信息披露规定、申诉受理及处理程序、宣传教育安排、工作报告体系、监督考评制度、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第二十条 加强事前沟通协调和管控。(一)将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 分行 消费者权益 保护 工作 管理办法 模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