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政策模版.doc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政策模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政策模版.docx(2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政策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信用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监管规定,制定本政策。第二条 信用风险是由于借款人或交易对手违约而产生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管理是指识别、评估、计量、监测和控制信用风险的全过程。第三条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我行”或“本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授信是指我行向客户或交易对手
2、直接提供资金,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统一授信是指我行遵循统一的原则、规定和方法对客户(包括单一客户和集团客户)授予信用,并进行集中统一控制和管理。第四条 我行信用风险管理目标是建立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框架,不断改进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持续提升风险识别及量化的精确性和可靠性,持续加强信用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过程,打造稳健的信用风险管理文化,强化集中度风险管理,把信用风险控制在风险偏好范围内,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第五条 我行信用风险管理须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经营原则开展授信业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
3、法律法规,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的监管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授信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不得办理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的授信业务;自觉维护我行信誉。(二)审贷分离、分级管理、适度授权原则我行授信业务的各个环节均要按照相互独立、相互制衡、分级审批、适度授权的原则设立和确定,各级业务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行对授信业务进行全流程管理,参与授信业务的各级部门和各级经营管理人员,均负有相应岗位的信用风险管理责任,并且在各个环节和步骤尽职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三)统一授信、限额管理、分散风险原则 我行按照统一的授信标准和程序,核定集团客户和
4、单一客户的授信额度,统一管理授信风险。根据行业、区域、客户、产品等不同维度测算各类授信限额,分散风险,适度授信,防止过度授信和多头授信。(四)资本约束、收益合理、风险可控原则资本约束原则指我行所持有的资本必须与其所承担的业务总体风险水平相匹配,信用风险资产增长应受到资本的约束,因此,在开展授信业务时,必须考虑资本消耗,将风险资产进行合理配比,保持持续稳健经营的能力。收益合理、风险可控是指开展授信业务,应综合考虑授信业务所发生的各项成本,包括风险成本,按照风险与收益相平衡的原则对风险资产进行合理定价。对于信用等级较低的客户,风险较高,可以附加较高的风险溢价,进行较高的定价,对于信用等级较高的客户
5、,风险较低,可以附加较低的风险溢价,进行较低的定价。(五)违规问责、尽职免责原则按照xx银行不良贷款问责管理办法、xx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我行实行授信业务问责制,对违反金融法律、法规、规章和我行规章制度以及未尽职行为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于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的,可视情况免除相关责任。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授权第一节 组织架构第六条 我行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实现对信用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合理控制,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平衡,促进我行战略和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第七条 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一)董事会承担我行信用风险的最终责任,是我
6、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二)高级管理层负责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发展战略、风险战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对信用风险进行有效管理。(三)总行授信业务相关部门,包括业务经营部门、业务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运营支持保障部门和审计部门等,按照审贷分离、业务经办与会计账务处理相分离等原则,相互独立、相互制衡,并有效协调配合,形成服务营销职能完善、风险控制严密、运营支持保障有力的业务运行架构。(四)分行行长对分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以及分行经营成果、整体资产质量和风险管理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分行分管风险的行领导(分行委派风险总监)是分行整体资产质量和信用风险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分行其他行领导在分工范围内,承担相
7、应的信用风险管理责任,是本级机构相关业务领域信用风险管理的责任人。支行行长对支行经营成果、整体资产质量和信用风险管理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委派风险主管是主要责任人。支行其他行领导在分工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信用风险管理责任,是本级机构相关业务领域信用风险管理的责任人。第二节 风险管理职责第八条 我行参与授信业务活动各环节(包括制定政策,授信业务受理与调查,审查审批,授信发放,授信后管理,不良授信管理,以及其他授信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报告等环节)的各个部门、各级经营管理人员,均负有相应的信用风险管理责任。第九条 董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有关信用风险管理的主要职责:董事会负责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并
8、有效运行;负责确定我行的发展战略和风险战略,并监督战略的执行。董事会承担我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本行信用风险控制情况;研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分析市场变化,提出行业风险管理建议;对本行风险政策、管理状况及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定期评估,提出完善本行风险管理的意见;研究本行经营管理中重大风险事件的风险防范方案等。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本行关联交易的管理,制定相应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认本行的关联方;按照法律、法规及本行的规章制度对本行的关联交易进行界定、审核等。第十条 高级管理层及其专业委员
9、会有关信用风险管理的主要职责:高级管理层负责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发展战略、风险战略和信用风险管理政策;负责完善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制定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和业务细则,建立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信用风险的程序和标准,对信用风险进行有效管理。我行设立总行风险与内控委员会、信用审批委员会、不良资产处置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进行信用风险管理。(一)总行风险与内控委员会总行风险与内控委员会负责维护全行风险管理体系,组织协调全行各项风险管理工作,负责审议全行风险管理政策、重大风险事项、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等事项。具体职责由xx银行总行风险与内控委员会工作制度规定。分行比照总行设立分行风险与内控委员会。(二)总行信用审
10、批委员会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货币政策及总行风险偏好、信贷政策,分析信贷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状况,审议重要的信用风险事项,审批权限内的各类授信业务。其具体职责由xx银行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工作制度规定。分行比照总行设立分行信用审批委员会。(三)不良资产处置委员会不良资产处置委员会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开展我行不良资产处置审批工作。其具体职责由xx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委员会工作制度规定。第十一条 总分行信用风险管理主要部门(一)总分行业务管理部门与业务经营机构总分行业务管理部门与业务经营机构共同作为信用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业务管理部门在所辖业务领域内承担相应的信用风险管理责任。主要负责制定所
11、辖业务领域的各类授信产品管理办法、业务操作细则,协助经营机构制定营销方案,推动业务发展,对相关产品的合规性、产品方案的合理性负责,对信用风险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对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执行的规范性、完整性负责。业务经营机构对相关资产质量和经营成果负责,主要承担客户营销、授信需求收集、尽职调查、客户评级、授信申报、落实授信批复条件和贷后管理工作,提交客户授信调查报告等授信申报材料,对授信调查、贷(投)后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负责,对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执行的规范性、完整性负责,对信用风险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对经营管理的合规性、有效性负责。业务管理部门包括公司银行部、零售银行部、零售信贷部
12、、贸易金融部、供应链金融部、机构业务管理部、资产管理部、投资银行部、网络金融部、同业票据部等。业务经营机构包括总行各事业部、直销银行部、总分行客户直营部门、支行等。(二)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独立于业务部门,协助高级管理层管理信用风险。风险管理部门包括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批部、信贷管理部、法律保全部,是信用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风险管理部门有关信用风险管理的主要职责如下:1.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负责全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规划和统筹,建立全行信用风险管理控制体系;牵头制定全行信用风险战略与策略、政策与程序,包括风险偏好、信贷政策、基础性风险管理制度、重大风险限额方案;组织对全行各类主要风险进行计
13、量、监测和报告;从宏观、整体视角管理信用风险;归口管理授信集中度风险。2.授信审批部负责公司、零售、金融同业、理财、涉及信用风险的投资业务等表内外授信业务审查审批及相关工作;负责行业信用风险研究分析,不定期发布行业信用风险研究报告;负责制定授信审批授权方案并进行动态管理;负责优化授信审批流程,制定审查审批标准;履行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秘书处职责,及时组织召开信审会;对分支机构授信审查审批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对职责范围内的一般风险授信业务审查审批工作进行重检;牵头组织对分支机构信审工作质量进行现场检查及非现场检查等。3.信贷管理部总行信贷管理部是全行信用风险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部门职责包括:负责对
14、公司、零售、金融同业、涉及信用风险的投资业务等授信业务进行放款管理、贷(投)后监督和管理,对全行放款管理、贷(投)后管理工作进行推动、监督、评价和考核。具体包括放款管理、押品管理、风险预警、监测检查、主动退出管理、贷(投)后监管、贷款临期及回收管理等;负责授信风险信息管理(包括汇总、分析、出具分析报告等)和监管统计报送,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负责指导分支机构的放款中心、核保中心、贷后管理中心的建设、验收、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授信档案管理等。4、法律保全部总行法律保全部信用风险职责如下:法律审查和法律事务管理;全行授权管理;诉讼案件管理;不良资产经营与管理,包括对全行不良资产管理政策、制度、流
15、程、计划的制定,全行不良资产的清收、盘活、处置、转让、核销等工作,已核销不良资产的清收、追偿工作;履行不良资产处置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建立覆盖全流程、全品种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为全行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提供法律保障。(三)后台运营支持保障部门负责各项授信业务操作流程的后勤支持和保障工作,确保具备相应的系统和人力资源等配套设施以进行信用风险管理,并承担相应的保障责任。授信业务后台支持管理部门包括计划财务部、会计运营部、信息技术部等。(四)审计部、监察保卫部总分行审计部、监察保卫部是信用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审计部负责对信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进行监督,出具审计报告,并要求整改落实。合规部牵头进行责
16、任认定工作,监察保卫部负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第三节 授信审批授权第十二条 我行制定科学严谨的授信授权管理制度。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原则,授信审批机构独立于业务部门,确保授信审批的独立性,并建立审批授权与转授权机制。授信审批机构承担对授信申请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风险分析和审批职能,授信审批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审批人员在授权范围内按规定流程审批,不应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干扰。第十三条 我行授权形式包括直接授权和转授权直接授权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总行将授信审批权限直接授予一级分支机构、总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总行其他有权审批人行使的行为。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以集体审议方式代表总行
17、在权限范围内行使总行授信审批权限,总行分管风险行领导为总行信审会的召集人,总行行长不作为参会委员,但对总行信审会审议同意的授信项目拥有一票否决权。转授权是指一级分支机构在被授权范围内将授信审批权限转授予一级分支机构的职能部门、一级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有权审批人及下辖分支机构相应级别有权审批人行使的行为。一级分支机构信用审批委员会以集体审议方式代表机构在被授权范围内行使授信审批权限,分管风险行领导为信用审批委员会的召集人。一级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除按规则行使一票否决权外,原则上不单独负责具体授信项目审批。第十四条 各受权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授信业务审批权。对各受权人的审批授权应制定书面授权文件
18、。授信审批人应在授权范围内按规定流程审批授信,不得越权审批、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审批。第十五条 授信审批授权的有效期原则上为一年,每年以书面文件的形式下发。授权人可根据管理需要对受权机构和授权人授信业务权限进行调整。 第三章 授信流程管理 第一节 授信业务受理与调查 第十六条 我行授信业务调查工作规范应明确对授信业务申请人的基本要求、授信申请应具备的条件、各类授信业务申请材料要求等。授信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授信申请人依法设立,生产经营合法、合规;或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授信申请人为境外注册机构或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授信用途明确、合法。(三)
19、授信申请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四)授信申请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五)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七条 业务经营单位负责授信业务的受理,履行尽职调查职责。(一)对公授信业务和同业授信业务业务经营单位应要求授信申请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有效。业务经营单位客户经理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履行尽职调查,全面调查,收集有关信息和资料,对授信申请人和授信业务进行分析和评估,对授信申请人授信资格的合法性、授信申请人的偿债能力、授信业务的合规性和授信方案的合理性等做出全面评价,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客户经理对调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我行授信业务(包括纳入
20、统一授信管理的类信贷业务)全面实施经营主责任人制度:1、对每个授信客户分别确定经营主责任人,根据客户(拟)授信总量、合作前景等的差异分别确定不同层级的管理层人员担任客户的经营主责任人;2、明确和细化授信业务管理职责,落实个人负责制。经营主责任人承担我行授信业务存续期内对客户的主要经营管理责任,对经办业务的资产质量负责;3、经营主责任人应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做好经营管理工作,组织督导客户经理认真落实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我行有关规章制度要求,对客户授信全流程(包括授信调查、制定与落实授信方案、贷中审核、额度串用、授信后管理及风险预警和风险化解等)
21、实施全面、及时、有效管控。(二)零售授信业务业务经营单位客户经理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零售授信业务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业务经营单位应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对于零售授信业务,应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对电子渠道授信业务要采取有效措施确定借款人身份。第十八条 贷前调查是我行授信业务的必经环节,授信业务未经贷前调查不得进入审查审批程序。贷前调查实行“双人调查、实地查看、真实反映”的原则。(电子渠道授信业务按我行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执行)。(一)双人调查原则。每笔授信业务至少由主、协办客户经理参与调查,并在调查报告中签署明确
22、意见。(二)实地查看原则。主、协办客户经理可通过座谈、查账等方式对申请人、保证人及抵质押品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所提供资料和财务报表的真实性,现场查看申请人、保证人的经营管理情况、资产分布状况和抵质押品的现状。(三)真实反映原则。主、协办客户经理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反映贷前调查所了解的情况,不回避风险点。第十九条 客户经理在授信调查过程中,应全面、客观了解授信申请人的经营情况,尊重客户,注重事实,不轻信,不盲从,并严格保守我行和客户的商业秘密。第二节 授信风险评级与风险评估第二十条 我行所有一般风险法人客户授信业务均须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进行风险评级。客户评级应按照全面调查、客观评价、科学计量、动态调
23、整、专家认定的原则进行,综合考虑行业、地区等因素,得到合理的评级结果。我行积极推动大数据技术在风控领域的应用,将大数据技术应用于客户风险识别和评估,推动业务领域应用大数据模型进行客户准入、放款、贷后预警、催收等全流程管理,构造我行大数据信用风险模型体系。第二十一条 我行对所有授信都应尽可能争取担保,以缓释信用风险。授信担保应优先选择合格担保,不合格担保仅作为对授信项目信用风险的补充缓释措施,但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对于不合格担保也应尽可能争取。第二十二条 授信风险评估授信风险评估应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一)客户因素授信风险评估应考虑客户本身的因素,包括授信申请人所处行业发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风险 管理 政策 模版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