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在岗人员考勤管理办法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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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在岗人员考勤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岗人员。第三条 考勤管理是公司管理的基础工作,作为在岗人员管理的重要依据,考勤管理职责如下:(一)省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省公司各部门(中心)的考勤管理工作;各市分公司、中移通信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单位考勤管理工作。(二)省公司各部门(中心)、各市分公司、中移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指定人员负责本单位考勤管理工作,按规定认真、准确、及时、如实记载考勤,及时反映考勤中出现的问题,妥善保管各种请假凭证(医院诊断
2、证明等),每月通过公司OA系统人力资源管理平台考勤管理模块完成月度考勤汇总及审核。第二章 假期种类第四条年休假(一)省公司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休假条例享受年休假条件如下: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二)享受年休假具体规定:1.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婚丧假、产假的不影响年休假,已享受产假后又休其它各种假累计超过20天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以上情形不
3、享受当年年休假。3.对于新入职的人员,当年不享受年休假。4.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多次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年休假的,需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同意且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5.当年享受年休假后又出现上述不应享受年休假情况者,下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三)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年休假的,经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休年休假,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人员日基本工资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列支本单位人工成本或劳务费。本人未申请年休假的,视为主动放弃年休假权利。(四)各单位应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做好年
4、休假预安排工作,避免集中休假影响工作。二级经理由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做出休假预安排,公司副总经理由总经理同意后做出休假预安排,公司总经理年休假由省公司综合部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妥善安排。 第五条事假(一)因私事必须本人亲自办理的,经向所在单位或部门领导讲明原因后,可根据实际情况核给一定期限的事假。事假期限应按批准权限从严审批。(二)当月内零星事假按请假时间累计计算,满8小时计为1天。(三)连续事假最长不得超过7天,当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30天,遇特殊情况,按相关程序审批后,可适当延长。(四)试用期人员,当月请事假累计超过5天的,按事假实际天数顺延试用期。(五)因打架斗殴等违反劳动纪律造成自伤或互伤
5、不能上班时,按事假处理。第六条病假(一)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需去医院看病、治疗或休息的,可请病假,病假超过3天的,需凭指定医院诊断证明,指定医院由各单位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确定。(二)根据国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病假: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3.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
6、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4.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者,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省公司(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第七条婚假(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核给婚假。(二)持结婚证可享受婚假3天,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根据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晚婚条件的,可享受婚假1个月,一方晚婚,一方享受,双方晚婚,双方享受,婚假应在登记结婚的1年之内使用。(三)对方工作单位在外地,而本人需前往
7、结婚的,可根据往返路程实际需要另给予路程假,路费自理。第八条产假(一)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二)实行计划生育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其中含产前休假15天:难产凭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三)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为晚育,根据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晚育人员可享受产假4个月,产假期间如采取了长效节育措施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享受产假6个月。享受产假6个月员工,最晚于产假结束后3个月内提供采取长效节育措施证明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否则相应假期奖励待遇按
8、病假规定处理。(四)怀孕满7个月,每天可缩短1小时工作时间。(五)怀孕期间依照医院的要求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按出勤对待。(六)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疗机构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病假规定处理。(七)上述不适用于非婚和非计划的生育。(八)哺乳1周岁以内婴儿的,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胎,每天增加哺乳时间l小时。若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婴儿出生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其哺乳期可适当延长,但最多不能超过2个月。(九)符合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细则规定再生育员工属于计划生育正常生育,享受相关待遇,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收回并注销,停止其正在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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