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docx
《银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docx(1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银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贷款质量,提升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零售信贷业务是指本行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贷款。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贷后管理是指从信贷业务发放到结清各环节的管理,包括信贷资金支付监控、贷后检查、风险监测与预警、信贷资产质量风险分类、逾期催收、不良贷款管理、贷后管理报告、信贷档案管理等内容。第四条 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应遵循“全程管理、系统管理、差别管理、动
2、态管理”的原则。“全程管理”是指前、中、后台各业务部门都应在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过程中根据相关职责参与管理,以及按贷后管理的内容实行全流程化管理。“系统管理”是指对零售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应采用计算机系统自动化、批量化、规则化管理。“差别管理”是指对不同风险状况的零售信贷品种和借款人,实施有差别的贷后检查频率和风险控制措施。原则上风险程度越高,贷后检查频率越高,风险控制措施越严格。“动态管理”是指根据宏观经济环境、本行信贷政策、借款人风险状况等内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动态调整贷后检查频率和风险控制措施。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客户经理负责日常贷后管理,是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主要职责为:
3、(一)负责监督信贷资金支付并跟踪检查,监控借款人账户资金变化,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二)负责收集借款人职业、收入、贷款用途、担保情况、联系方式等资料及信息并及时更新,判断贷款风险程度;(三)负责检查和评价借款人贷款风险状况,撰写贷后检查分析报告;(四)负责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和信贷资产质量风险分类初分工作,并依据信用状况及风险程度变化及时发起级次调整;(五)负责提示、督促借款人备足资金,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六)负责落实整改内外部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七)贷后管理其他工作。第六条支行市场部负责人主要职责:(一)负责具体组织客户经理日常贷后检查工作;(二)负责监督、指导和协助客户经理贷后管理工作;(三
4、)负责监督客户经理及时收集借款人职业、收入、贷款用途、担保情况、联系方式等方面资料及信息;(四)负责定期汇总本支行贷后管理情况并及时报告支行负责人;(五)贷后管理其它工作。第七条支行负责人主要职责:(一)负责监督支行市场部及客户经理贷后管理工作;(二)负责组织落实预警客户的风险缓释及处臵措施;(三)负责监督落实内外部检查发现有关问题的整改;(四)负责上报重大信贷风险预警信息;(五)贷后管理其它工作。第八条分行零售银行部是分行零售条线日常贷后管理的组织实施部门,主要职责为:(一)负责拟定分行零售条线年度贷后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支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三)负责
5、监督、评价和考核支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履职情况;(四)负责分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培训;(五)贷后管理其他工作。第九条分行风险管理部主要职责:(一)负责独立开展对支行贷后管理的专项检查工作,监督客户经理日常贷后管理,评价支行贷后管理总体情况及信贷资产质量;(二)负责牵头组织零售信贷资产质量风险分类工作;(三)负责分行零售信贷业务风险监测和预警,对问题贷款牵头拟定风险处臵方案,监督并协助支行具体落实;(四)负责按客户群、期限、品种、担保等维度对零售信贷业务进行组合风险分析,提出风险控制措施与建议;(五)贷后管理其他工作。第十条分行授信评审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依据并结合分行风险管理部门对支行
6、贷后管理的评价,拟定零售信贷业务转授权方案;(二)贷后管理其他工作。第十一条总行零售银行部是全行零售业务条线贷后管理的组织和协调部门,主要职责为:(一)负责拟定零售条线年度贷后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分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三)负责监督、评价和考核分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履职情况;(四)负责全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培训;(五)贷后管理其他工作。第十二条总行电子银行部主要职责:(一)负责通过短信对借款人进行到期提醒、扣款失败提醒、扣款成功提示和转逾期提醒等工作;(二)负责督促分行零售银行部指定联系人补录和更新借款人有关信息;(三)贷后管理其他工作。第十三条总行风
7、险管理部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修订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制度及办法;(二)负责独立开展对分行贷后管理的专项检查工作,监督全行零售条线的贷后管理工作,评价分行贷后管理总体情况及信贷资产质量;(三)负责牵头组织零售信贷资产质量分类工作;(四)负责全行零售信贷业务风险监测和预警工作;(五)负责按区域、客户群、期限、品种、担保等维度对零售信贷业务进行组合风险分析,提出风险控制措施与建议;(六)负责全行信贷风险管理培训;(七)贷后管理其他工作。第十四条总行授信评审部主要职责:(一)负责依据并结合总行风险管理部门对分行贷后管理总体情况评价,拟定对分行零售信贷业务的授权方案;(二)贷后管理其他工作。第三章
8、信贷资金支付监控第十五条信贷资金支付应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本行相关要求,实行受托支付和自主支付。第十六条信贷资金支付主要检查信贷资金实际用途是否符合借款合同约定,有无挪作他用。(一)采用借款人受托支付的,客户经理应详细记录资金流向,归集保存相关凭证,做好支付凭证等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二)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客户经理应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将自主支付情况汇总报告,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方式核查信贷资金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第四章 贷后检查第十七条 贷后检查是以借款人、抵(质)押物、保证人、合作商为对象,通过监测客户还款情况、电话查问、约见客户、实
9、地检查等途径获取信息,对影响零售信贷资产质量的因素进行持续跟踪调查、分析,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的过程。本办法所称合作商是指在办理个人信贷业务中,与本行建立合作关系的单位,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商、汽车及工程机械经销商、房地产中介公司等。第十八条贷后检查的主要内容(一)客户情况检查内容:1、借款人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变更情况;2、对于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应检查借款人从业、职务、本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等影响其还款能力因素的变化情况;3、对于以经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应检查借款人经营和资金周转的情况, 同时根据借款人所从事行业的发展、竞争状况判断其收入水平变化情况;4、了解掌握借款
10、人的征信、资产负债情况和归还贷款本息情况;5、本行规定的其他检查内容。(二)担保情况检查内容:1、对保证人的检查,参照对借款人的检查要求进行;2、对抵(质)押物的检查。(1) 检查抵押物的存续状况,以及抵押物的使用状况,应实地检查抵押的房产是否被拆迁,是否正常使用、维护;(2) 了解抵(质)押物市场价格的变化,必要时进行重新估价,并对可变现性进行判断;(3) 检查抵押物的权属,抵押人有无擅自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其他处分抵押物的行为;(4) 本行规定的其他检查内容。第十九条其他需重点检查的内容(一)个人房屋按揭类贷款个人房屋按揭类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商用房贷款、个人存量住房贷款和个人存量
11、商用房贷款,应重点对楼盘建设进度、销售进度、房地产权证和他项权证办理、商用房自营或出租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二)个人经营类贷款个人经营类贷款包括个人经营循环贷款以及其他零售信贷品种中用于生产经营用途的贷款,不包括个人营运车辆贷款,应重点查看借款人银行流水、购销合同、库存商品等资料,确保贷款资金流向与合同约定的用途相符。(三)个人营运车辆贷款个人营运车辆贷款包括个人工程机械按揭贷款、个人汽车营运贷款和个人专用车辆贷款,应重点通过查阅还款账户,分析合作商或其他保证人代偿情况,同时应对营运车辆行业发展状况和市场供求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四)个人消费类贷款个人消费类贷款包括个人综合消费循环贷款、个
12、人汽车消费贷款以及其他贷款产品中用于消费用途的贷款,应重点查询借款人放款账户交易流水,监控贷款资金流向, 确保贷款资金流向与合同约定的用途相符。第二十条贷后检查应与借款人的营销、维护相结合进行,可单独采用以下某种或几种方式,但不限于下列方式:(一)对合作商的贷后检查。通过走访房地产开发商、汽车经销商及其它中介机构的经营场所,与其管理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相关信息。(二)对合作楼盘的贷后检查。通过网络、报刊等方式关注楼盘销售相关信息,到楼盘建设现场进行勘察,到售房现场考察房屋的销售情况等。(三)对抵押物的贷后检查。通过查看抵押物的状况(可外观或根据需要进入抵押物),了解抵
13、押物价值变动情况等。(四)对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贷后检查。通过监测还款记录、查询征信系统、短信提醒、电话查问、信函联系、现场检查、客户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收集借款人和保证人的相关信息,分析判断其还款能力、还款意愿等情况;(五)对还款来源和方式的贷后检查。通过查询信贷管理系统、核心业务系统,收集合作商、借款人贷款归还的相关信息,密切关注借款人的还款来源和方式,注意关注开发商、经销商或其它担保方垫款的现象,严格防控“假个贷”的发生。第二十一条 贷后检查的频率。(一)正常类贷款,客户经理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贷后日常检查,可单独或综合采用查询相关系统监测客户还款情况、电话查问、约见借款人等方式进行;(二)关注类
14、贷款,客户经理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贷后日常检查,应采用电话查问或约见借款人等方式进行;(三)次级类贷款,客户经理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贷后现场检查;(四)生产经营用途的贷款(不含汽车贷款、工程机械贷款),信贷余额在 50 万元(含)以下的,贷后现场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信贷余额在 50 万元以上,100万元(含)以下的,贷后现场检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信贷余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 贷后现场检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五)非生产经营用途的贷款,信贷余额在 200 万元以上的,贷后现场检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六)在合作期内,对房地产开发商、汽车或工程机械经销商、中介公司等业务合作商,贷后现场检查每半年
15、至少进行一次;(七)客户经理在贷后现场检查后,应填写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现场检查表(见附件 1)或合作商调查记录表(见附件 2),并于报告期次月 10 个工作日内上交分行;(八)同一借款人项下同时符合以上多个间隔期规定的,以间隔期最短的规定执行。第五章合作商的检查第二十二条合作商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经营主体资格、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水平、信用状况、服务质量等。第二十三条在合作商检查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的,应立即要求整改,否则暂停业务合作。(一)不及时办理抵(质)押物权属证书登记;(二)拒绝或延迟履行合作协议中约定的连带保证责任;(三)拒绝接受本行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检查和监督;(四)内部管
16、理混乱,相关规定没有被执行,无法确保调查质量,无法及时催讨拖欠贷款;(五)对外担保超出其担保能力;(六)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仲裁程序。第二十四条 在检查中发现合作商虚构贷款申请的,一经发现立即与其断绝合作关系。并对已经发放的贷款进行彻底清查和催收。第二十五条 对于合作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所列风险事项及其他风险事项,可能会影响本行权益的,客户经理应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第六章 风险预警第二十六条 风险预警是指对处于正常状态的授信客户和授信业务,通过信贷检查、非现场监控以及其他风险管理手段和渠道,获得预警信号,经过风险评估和内部程序,对授信业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银行 零售 信贷业务 管理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