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二古树群调查表办公文档统计图表_办公文档-统计图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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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古树名木普查工作 操作细则 广东省绿化委员会 广东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二一六年四月任务第二条工作依据第三条调查范围及内容第四条调查方法第五条工作流程第六条调查时间第七条人员资格第二章技术标准第八条术语定义第九条古树分级第十条名木范畴第十一条古树名木现场鉴定第十二条地形因子第十三条古树技术培训第四章调查工作第十八条每木调查第十九条古树群调查第五章资料汇总第二十条县级资料汇总第二十一条市级资料汇总第二十二条省级资料汇总第六章质量管理第二十三条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质量检查第二十五条质量要求普查成果附表一古树名木每木调查表附表二古树群调查表附表三古树名木树种鉴定表附表四古树名木清单附表五广东省市县区
2、市古树名木分类株数统计表附表六广东省市县区市古树名木名录附表七广东省市县区市古树名木分树种株第一章 总则.1.第一条 目的任务.1.第二条 工作依据.1.第三条 调查范围及内容.2.第四条 调查方法.2.第五条 工作流程 .3.第六条 调查时间.3.第七条 人员资格.4.第二章 技术标准.5.第八条 术语定义 .5.第九条 古树分级 .5.第十条 名木范畴.6.第十一条古树名木现场鉴定.6.第十二条 地形因子.9.第十三条 古树名木特征代码编制.1.0 第三章 准备工作 .12 第十四条 组织准备.12 第十五条 技术资料准备 .12 第十六条 物资仪器工具准备.12 第十七条 技术培训.12
3、 第四章 调查工作.13 第十八条 每木调查.1.3 任务第二条工作依据第三条调查范围及内容第四条调查方法第五条工作流程第六条调查时间第七条人员资格第二章技术标准第八条术语定义第九条古树分级第十条名木范畴第十一条古树名木现场鉴定第十二条地形因子第十三条古树技术培训第四章调查工作第十八条每木调查第十九条古树群调查第五章资料汇总第二十条县级资料汇总第二十一条市级资料汇总第二十二条省级资料汇总第六章质量管理第二十三条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质量检查第二十五条质量要求普查成果附表一古树名木每木调查表附表二古树群调查表附表三古树名木树种鉴定表附表四古树名木清单附表五广东省市县区市古树名木分类株数统计表附表六广
4、东省市县区市古树名木名录附表七广东省市县区市古树名木分树种株第十九条 古树群调查.1.7 第五章 资料汇总.20 第二十条 县级资料汇总.20 第二十一条市级资料汇总.20 第二十二条 省级资料汇总.21 第六章 质量管理.22 第二十三条 管理制度.22 第二十四条 质量检查 .22 第二十五条质量要求.22 第七章 普查成果.24 第二十六条 普查成果统计表 .24 第二十七条 古树名木分布展示图 .24 第二十八条 信息管理系统.24 第二十九条 普查成果.24 附表一古树名木每木调查表.26 附表二古树群调查表.27 附表三古树名木树种鉴定表.28 附表四古树名木清单.29 附表五 广
5、东省 _ 市 _ 县(区、市)古树名木分类株数统计表 .30 附表六 广东省 _ 市 _ 县(区、市)古树名木名录 .31 附表七 广东省 _ 市 _ 县(区、市)古树名木分树种株数统计表 .32 附录一 古树名木鉴定意见书.33 附录二 古树名木编号方法.34 任务第二条工作依据第三条调查范围及内容第四条调查方法第五条工作流程第六条调查时间第七条人员资格第二章技术标准第八条术语定义第九条古树分级第十条名木范畴第十一条古树名木现场鉴定第十二条地形因子第十三条古树技术培训第四章调查工作第十八条每木调查第十九条古树群调查第五章资料汇总第二十条县级资料汇总第二十一条市级资料汇总第二十二条省级资料汇总
6、第六章质量管理第二十三条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质量检查第二十五条质量要求普查成果附表一古树名木每木调查表附表二古树群调查表附表三古树名木树种鉴定表附表四古树名木清单附表五广东省市县区市古树名木分类株数统计表附表六广东省市县区市古树名木名录附表七广东省市县区市古树名木分树种株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 和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试行)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广东省古 树名木资源实际情况,制定广东省古树名木普查工作操作细则。古树名木普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清我省古树名木资源总量、种类、分布状况、生长情况;单株古树名木树种、树龄、保护级别、生长地 点、生长环境、生
7、长状况、养护管理等数据和照片资料;掌握了解古 树名木的生态、科研、人文、地理、旅游等方面价值;以及古树名木 保护管理中的经验和存在问题,为制订古树名木保护法律法规、政策 文件、规划设计及养护管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第二条 工作依据 1、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试行)(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 7 月);2、古树名木鉴定标准(试行)(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 7 月);3、古树名木代码与条码(LY/T 1664 2006)4、森林资源代码 树种(LY/T 1439 1999)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代码(GB/T2260 第三条 调查范围及内容 任务第二条工作依据第三条调查范围及内
8、容第四条调查方法第五条工作流程第六条调查时间第七条人员资格第二章技术标准第八条术语定义第九条古树分级第十条名木范畴第十一条古树名木现场鉴定第十二条地形因子第十三条古树技术培训第四章调查工作第十八条每木调查第十九条古树群调查第五章资料汇总第二十条县级资料汇总第二十一条市级资料汇总第二十二条省级资料汇总第六章质量管理第二十三条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质量检查第二十五条质量要求普查成果附表一古树名木每木调查表附表二古树群调查表附表三古树名木树种鉴定表附表四古树名木清单附表五广东省市县区市古树名木分类株数统计表附表六广东省市县区市古树名木名录附表七广东省市县区市古树名木分树种株本次普查的范围是我省城镇、乡村
9、范围内的古树名木,自然保护 区内生长的古树名木不纳入普查范围。要求全面系统地查清全省古树名木资源总量、种类、分布状况和 生长情况,对古树名木进行建档立案,形成完整的文字、影像、电子 资源档案;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平台,建立全省古树名木管理信息 系统,健全古树名木动态监测体系,对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生长情 况、保护现状等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形成定期报告。主要内容 包括:1、古树名木每木定位和调查;2、古树群调查;3、广东省古树名木管理信息系统;4、编制广东省古树名木普查报告;5、普查成果应用。第四条 调查方法 本次普查以全省各县(县级市、区)绿化委员会为主体,以原有 古树名木普查数据、资料为
10、主要信息源,充分利用已有的普查成果,以县(县级市、区)为单位,逐镇、逐村、逐单位、逐株进行调查核 实,对缺项因子进行补充调查;对于新增古树名木,通过现地实测,填写调查登记表并建档立案,形成完整的文字、影像、电子档案等。任务第二条工作依据第三条调查范围及内容第四条调查方法第五条工作流程第六条调查时间第七条人员资格第二章技术标准第八条术语定义第九条古树分级第十条名木范畴第十一条古树名木现场鉴定第十二条地形因子第十三条古树技术培训第四章调查工作第十八条每木调查第十九条古树群调查第五章资料汇总第二十条县级资料汇总第二十一条市级资料汇总第二十二条省级资料汇总第六章质量管理第二十三条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质量
11、检查第二十五条质量要求普查成果附表一古树名木每木调查表附表二古树群调查表附表三古树名木树种鉴定表附表四古树名木清单附表五广东省市县区市古树名木分类株数统计表附表六广东省市县区市古树名木名录附表七广东省市县区市古树名木分树种株利用国家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省古树名木资源数据 库,构建广东省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 第五条 工作流程 第六条 调查时间 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的普查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拟定 本次普查工作时间期限为 20162018年。计划 2016年完成珠三角九 市及汕头、梅州市下属各县区及南雄、高州的古树名木调查;建立广 东省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在 2017年完成全省完成普
12、查外业、资 料整理及信息录入以及省级数据汇总及报告编写。2018年,完善广 东省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网络信息化、动态监测数字化。第七条 人员资格 为保证本次全省古树名木普查工作的质量,要求各县(市、区)古树名木普查工任务第二条工作依据第三条调查范围及内容第四条调查方法第五条工作流程第六条调查时间第七条人员资格第二章技术标准第八条术语定义第九条古树分级第十条名木范畴第十一条古树名木现场鉴定第十二条地形因子第十三条古树技术培训第四章调查工作第十八条每木调查第十九条古树群调查第五章资料汇总第二十条县级资料汇总第二十一条市级资料汇总第二十二条省级资料汇总第六章质量管理第二十三条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
13、质量检查第二十五条质量要求普查成果附表一古树名木每木调查表附表二古树群调查表附表三古树名木树种鉴定表附表四古树名木清单附表五广东省市县区市古树名木分类株数统计表附表六广东省市县区市古树名木名录附表七广东省市县区市古树名木分树种株作技术负责人具有林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 称,参加普查的技术人员须有林业专业背景或有从事林业调查工作经 验。任务第二条工作依据第三条调查范围及内容第四条调查方法第五条工作流程第六条调查时间第七条人员资格第二章技术标准第八条术语定义第九条古树分级第十条名木范畴第十一条古树名木现场鉴定第十二条地形因子第十三条古树技术培训第四章调查工作第十八条每木调查第十九条古树群调查第
14、五章资料汇总第二十条县级资料汇总第二十一条市级资料汇总第二十二条省级资料汇总第六章质量管理第二十三条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质量检查第二十五条质量要求普查成果附表一古树名木每木调查表附表二古树群调查表附表三古树名木树种鉴定表附表四古树名木清单附表五广东省市县区市古树名木分类株数统计表附表六广东省市县区市古树名木名录附表七广东省市县区市古树名木分树种株第二章技术标准 第八条 术语定义 古树 指树龄在 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 指具有重要历史、文化、景观与科学价值和具有重要纪念 意义的树木。古树群 在特定区域内生长成片并相互依存的多株古树组成的 群体。特征代码 表示一株古树名木或一片古树群的特征信息的代
15、码。胸径指树木根颈以上离地面 1.3m处的主干带皮直径;分枝点低 于 1.3m的乔木,在靠近分支点处测量;藤本及灌木测量地径。树高指树木从地面上根颈到树梢之间的高度。平均冠幅指树冠东西和南北两个方向垂直投影平均宽度。生长势 指树木生长发育的旺盛程度。第九条 古树分级 古树分为三级,树龄 500年及以上的树木为一级古树,树龄在 300499年的树木为二级古树,树龄在 100299年的树木为三级 古树。第十条 名木范畴 名木不受树龄限制,不分级。具有以下特征的树木属于名木的范 畴:(1)国家领袖人物亲植树木;(2)外国元首或著名政治人物所植树木;(3)国内外著名历史文化名人、知名科学家所植或咏题的
16、树木;任务第二条工作依据第三条调查范围及内容第四条调查方法第五条工作流程第六条调查时间第七条人员资格第二章技术标准第八条术语定义第九条古树分级第十条名木范畴第十一条古树名木现场鉴定第十二条地形因子第十三条古树技术培训第四章调查工作第十八条每木调查第十九条古树群调查第五章资料汇总第二十条县级资料汇总第二十一条市级资料汇总第二十二条省级资料汇总第六章质量管理第二十三条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质量检查第二十五条质量要求普查成果附表一古树名木每木调查表附表二古树群调查表附表三古树名木树种鉴定表附表四古树名木清单附表五广东省市县区市古树名木分类株数统计表附表六广东省市县区市古树名木名录附表七广东省市县区市古树
17、名木分树种株(4)分布在历代皇家园林、庙宇、道观等场所,与著名历史文 化名人或重大历史事件有关,并具有历史记载的树木;(5)分布在风景名胜区,并列入世界自然遗产或世界文化遗产 保护内涵的标志性树木;(6)分布在名人故居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7)树木分类中作为模式标本来源的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树木;(8)其它具有重要历史、文化、景观和科学价值和具有重要纪 念意义的树木。第十一条古树名木现场鉴定 1、古树鉴定 树种鉴定 观察鉴定对象营养器官(茎、叶)和繁殖器官(花、果)形态、解剖特征和生长特性,根据中国树木志的形态描述和检索 表,鉴定出树木的科、属、种,并记录其拉丁学名和中文名。树龄鉴定 根据树
18、木健康状况、当地技术条件、设备条件和历史 档案资料情况,在不影响树木生长的前提下,按以下先后顺序优先原 则,选择一种合适的方法进行树龄鉴定:(1)文献追踪法:查阅地方志、族谱、历史名人游记和其它历 史文献资料,获得相关的书面证据,推测树木年龄。(2)年轮与直径回归估测法:利用本地(本气候区)森林资源 清查中同树种的树干解析资料,或利用贮木场同树种原木进行树干解 析,获得年轮和直径数据,建立年轮与直径回归模型,计算和推测古 树的年龄。(3)访谈估测法:凭借实地考察和走访当地老人,获得口头证 据,推测树木大任务第二条工作依据第三条调查范围及内容第四条调查方法第五条工作流程第六条调查时间第七条人员资
19、格第二章技术标准第八条术语定义第九条古树分级第十条名木范畴第十一条古树名木现场鉴定第十二条地形因子第十三条古树技术培训第四章调查工作第十八条每木调查第十九条古树群调查第五章资料汇总第二十条县级资料汇总第二十一条市级资料汇总第二十二条省级资料汇总第六章质量管理第二十三条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质量检查第二十五条质量要求普查成果附表一古树名木每木调查表附表二古树群调查表附表三古树名木树种鉴定表附表四古树名木清单附表五广东省市县区市古树名木分类株数统计表附表六广东省市县区市古树名木名录附表七广东省市县区市古树名木分树种株致年龄。(4)针测仪测定法:通过针测仪的钻刺针,测量树木的钻入阻 抗,输出古树生长状况
20、波形图,鉴定树木的年龄。(5)年轮鉴定法:用生长锥钻取待测树木的木芯,将木芯样本 凉干、固定和打磨,通过人工或树木年轮分析仪判读树木年轮,依据 年轮数目来推测树龄。(6)CT扫描测定法:通过树干被检查部位的断面立体图像,根 据年轮数目鉴定树木的年龄。一种不需锯树就能准确地测定出树龄的 树龄测定仪器。该仪器类似医用 CT扫描机,体积不大,使用时只要 把树干圈在里面进行扫描,树龄即会迅速显示出来,不会对树木造成 损坏。这种仪器能测定直径1 m以内的树干,它可测知千年以内的古 树。(7)碳 14测定法:通过测量树木样品中碳 14衰变的程度鉴定树 木的年龄。实际应用三原则:从易到难、技术有效应用、引用
21、前人成果。生长势等级鉴定根据树木叶片、枝条和树干生长的正常或衰弱 程度划分为正常、衰弱、濒危、死亡四级(表 1)表 1 古树名木生长势分级 生长势级 别 分级标准 叶片 枝条 树干 正常株 正常叶片量占叶 片总量大于95%枝条生长正常、新梢 数量多,无枯枝枯梢 树干基本完好,无坏死 衰弱株 正常叶片量占叶 片总量95%50%新梢生长偏弱,枝条 有少量枯死 树干局部有轻伤或少量坏 死 濒危株 正常叶片量占叶 片总量小于50%枝杈枯死较多 树干多为坏死,干朽或成 凹洞 任务第二条工作依据第三条调查范围及内容第四条调查方法第五条工作流程第六条调查时间第七条人员资格第二章技术标准第八条术语定义第九条古
22、树分级第十条名木范畴第十一条古树名木现场鉴定第十二条地形因子第十三条古树技术培训第四章调查工作第十八条每木调查第十九条古树群调查第五章资料汇总第二十条县级资料汇总第二十一条市级资料汇总第二十二条省级资料汇总第六章质量管理第二十三条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质量检查第二十五条质量要求普查成果附表一古树名木每木调查表附表二古树群调查表附表三古树名木树种鉴定表附表四古树名木清单附表五广东省市县区市古树名木分类株数统计表附表六广东省市县区市古树名木名录附表七广东省市县区市古树名木分树种株死亡株 叶片全部枯死 枝杈全部枯死 干皮全部坏死 2、名木的判别与鉴定 判定树木是否属于名木范畴,采用以下鉴定方法:(1)实
23、物证据鉴定法:根据植树现场、名人故居、庙宇的树木 和建筑实物及其图片,判定树木是否属于名木范畴;(2)书面证据鉴定法:根据科技文献、新闻报道、文史档案中 的记载等书面证据及其图片,判定树木是否属于名木范畴。(3)口头证据鉴定法:根据了解植树历史相关人员的口头证据,判定树木是否属于名木范畴。3、古树名木鉴定的组织与实施(1)鉴定机构 一、二、三级古树均由所在县(市、区)绿化 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鉴定结果一级古树和名木报由省绿化委员 会审定,二级古树报地级市绿化委员会审定,三级古树由县(市、区)绿化委员会自行审定。负责审定的省、市绿化委员会对上报的鉴定结 果有疑义的,可自行组织专家鉴定。(2)
24、鉴定人员 鉴定小组应由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其 中至少1人具有高级职称。(3)鉴定技术要求 古树名木现场鉴定后须出具古树名木现 场鉴定意见书(见附录),并附照片和电子图片。对于同时具备一级 古树和名木条件的树木,需要同时提交古树和名木的技术档案。4、古树名木鉴定结果的认定与发布 任务第二条工作依据第三条调查范围及内容第四条调查方法第五条工作流程第六条调查时间第七条人员资格第二章技术标准第八条术语定义第九条古树分级第十条名木范畴第十一条古树名木现场鉴定第十二条地形因子第十三条古树技术培训第四章调查工作第十八条每木调查第十九条古树群调查第五章资料汇总第二十条县级资料汇总第二十一条市级资料汇总第
25、二十二条省级资料汇总第六章质量管理第二十三条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质量检查第二十五条质量要求普查成果附表一古树名木每木调查表附表二古树群调查表附表三古树名木树种鉴定表附表四古树名木清单附表五广东省市县区市古树名木分类株数统计表附表六广东省市县区市古树名木名录附表七广东省市县区市古树名木分树种株对一级古树和名木的审定结果,由省级绿化委员会报省级人民政 府认定后公布。对二级古树的审定结果,由市级绿化委员会(直辖市 由区县绿化委员会)报市级人民政府认定后公布,报省级绿化委员会 备案。对三级古树的审定结果,由县级绿化委员会报县级人民政府认 定后公布。各地古树名木普查结果由省级绿化委员会统一报全国绿化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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