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行业资料交通运输_行业资料-交通运输.pdf
《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行业资料交通运输_行业资料-交通运输.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行业资料交通运输_行业资料-交通运输.pdf(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 0 17 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 一、事故简要案情 07 月 31 日 07 时 25 分,驾驶人罗某驾驶粤 T/192*号大型客车(经检验车辆制动性 能不合格)载客从坦洲往中山市城区方向行驶,途经 丫003 线 2KM+100M 路段处,遇右 前方驾驶人冯某驾驶自行车从右往左横过机动车道,大客车避让不及与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冯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冯某驾驶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不按规定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罗某驾驶制动不 良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根
2、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冯某承担此 事故的主要责任,罗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三、相关法条摘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驾驶自行 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 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 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 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 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 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201
3、7 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二 一、事故经过:1 月 8 日 7:36 分左右,在福建食堂西侧主干道上,泡花碱厂员工厉业忠在去往碱厂 上班的路上,被外来物流车辆车牌号为鲁 D26276 的送煤车在左拐弯的时侯碰倒,并被 车辆前轮轧断右腿。事发后,保卫部值班班长朱玉鹏在第一时间汇报保卫部主管孙昂,孙昂随即带领保 安到现场进行现场警戒和车辆管制,在 7:40 分拨打 120,逐级向潘经理、林总汇报。总经办张宁在去食堂的途中,听到事故发生后分别向刘总、BOB 汇报,刘总于 7:46 分 左右到达现场。安环部付景海在接到现场目击者炼一车间员工张光慈 通知后,随即向崔 总汇报,崔总于 7:38 分左右到
4、达现场,7 点 54 分急救车到厂将伤员往医院。二、事故调查:1、询问与厉业忠一同上班的在场目击人员王淑玲和王广文。据王淑玲供述,当时 王淑玲、王广文和厉业忠三人往泡花碱方向南行走到交叉路口处时,从西边过来一辆货 车,因车速很快,王淑玲和王广文急忙往东西两边躲闪,所幸两人躲过车辆只被车灯挂 到了衣服,并让司机马上停车,告诉司机轧到人了。2、肇事司机所属滕州汉源商贸有限公司,事发时已将煤卸掉,空车行驶。驾驶员 进厂时各类证件驾驶证、行驶证齐全。据车主程明所述,司机已经一整夜未睡觉,属于 疲劳驾驶。3、在事发前,约 7:36 分,保卫部王德光在西地磅发现此车行驶速度过快,目测 车速不低于 40 公
5、里/小时,要求司机减速停车,但司机没有理睬保安的警告,依然原速 往东行驶,王德光随即通知东大门保安朱玉鹏将此车辆拦截。三、事故原因:1、外来司机不遵守公司交通管理规定,在厂区交通干道上超速行驶,不听从保卫 人员警告,在车辆拐弯时车速过快,为事故主要原因。2、司机疲劳驾驶,无视公司对外交通管制规定和执法人员警告,交通安全意识淡 薄,无拘无束野蛮驾驶。3、员工对公司内部交通状况过于乐观,交通风险分析意识薄弱。4、对外来司机的超速行为无有效的监管机制,处罚机制不够完善和健全,处罚终 端不能由服务商落实到司机个人,从而惯养出外来司机有章不循,有恃无恐的行车态度。四、防范措施:1、公司全员交通警示教育,
6、要求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在行车、走路时注意避让车 辆。此事故案例已要求在 24 小时内教育到全体员工,由安环部负责跟踪落实教育情况。2、所有路段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牌和凸面镜,(已报计划)在所有易发事故的交通岔 路口设置 转弯限速 5 公里”的警示牌,并由专人进行负责岔路口的车速抽查。此项由保 卫部落实。3、合理规划公司交通主干道,在现有的条件下试行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在所有交 通道路口绘制斑马线。此项由保卫部于本月 12 日前完成。4、保卫部做好对外来司机厂内行车安全 注意事项的源头告知,以杜绝以罚代管的 被动局面。五、善后处理:1、保卫部已通知采购部,冻结肇事方 100 万元的货款。同时通知货主
7、预付五万元 救治客从坦洲往中山市城区方向行驶途经丫线路段处遇右前方驾驶人冯某驾驶自行车从右往左横过机动车道大客车避让不及与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冯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二事故原因分析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冯某驾驶自行不良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冯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罗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三相关法条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
8、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费。(未到位)2、此交通事故已移交给利国交警进行处理,后续处理由保卫部和安环部配合交警 队,并提供相应支持。3、伤者厉业忠已无生命危险,现在徐州仁慈医院进行手术,右腿是否截肢尚未确 定。泡花碱厂生产厂长王义负责安排善后护理和伤者住院费用垫付工作。2017 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三 事故简述 6 月 3 日 6 时 50 分,北京冀东广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朔州 分公司一辆车牌号为晋 F03210的重型大货车,行驶到山西省右玉县至朔城区省道 36km+43m 处违法越过公路中 心黄虚线超车,与相向行驶的朔州 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一车牌号为晋 F08004 的依维 柯客车正面相
9、撞,造成 22 人死亡、3 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分析 经初步分析,此次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一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晋F03210 重型大货车驾驶员严重违法驾驶,晋 F08004 的依维柯客车核载 17 人,实载 24 人,严重超员。二是有关部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货车违法超车、客车严重超员等违 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查处和纠正。事故详细情况及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防范措施 为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一、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 要议事日程,明确各有关部门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地方各
10、级人民政府安全 生产委员会要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认真贯彻执 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禁止驾驶员超载超速、违章超车等不安全行为,保证安全运营。二、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 15 号)要求,加大 对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等各个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于查出的问题 要及时进行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 督查专项行动,加大路面管控、动态巡逻频率和密度,依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交通安全 事故 案例 分析 行业 资料 交通运输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