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管理规定4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修理管理规定4篇.docx(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修理管理规定4篇 为了仔细贯彻和落实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以安全统揽一切,增加职工的安全意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依据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做到防火、防爆、用电有章可循,结合本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消防火治理规定: 1、消防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防火工作应以防、消结合为根本原则; 2、消防设备、设施应齐全有效; 3、消防器材和消防栓应摆放在醒目显著位置,并易于拿放; 4、建立设备、设施的登记台帐和领用记录; 5、每月应对全厂进展一次安全消防检查,并做好记录,发觉有隐患的马上消退或限期整改,并做好记录;
2、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会议,对全厂的生产、消防制度的落实进展总结和考评; 6、每年必需集中组织员工学习消防学问二次,进展灭火实战演练一次; 7、修理车间严禁职工吸烟、煮饭,油库严禁烟火,保持通风设备良好,油漆车间、油库必需使用防爆灯;严禁用其它一般灯替代,修理技工使用的工作灯必需使用低压灯; 8、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责任到头,目标到人; 9、制定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和建立义务消防队。 用电治理规定: 1、修理厂应根据电力法的有关规定,做到安全用电,节省用电; 2、对线路安装、修理、改造必需符合国家、行业部门的要求; 3、厂房、车间、门面库房线路严禁私拉乱结,线路的保险必需齐全有效; 4、各科室
3、、门面部门严禁使用耗电量大或超出额定功率的电器设备; 5、科室、门面各部门,特殊是车间、机器设备的保险丝严禁用铜丝、铁丝替代,电器开关必需保持完好; 6、科室各部门、车间人员下班或车间修理技工收工后,必需关闭电器、电灯开关和机器设备电源; 7、值班技术人员应对车间、科室用电状况随时检查,发觉故障或问题准时找专职电工进展修理,以确保用电安全。 防爆规定: 1、油库、库房、漆工车间必需安装防爆灯,严禁用其它灯具代替; 2、保持油库通风设备完好、有效; 3、油库工作人员应根据要求穿工作鞋上班; 4、启功车间,库房应安装防爆灯,严禁用其他灯具代替; 5、氧气罐和乙炔间隔摆放距离应在150px以上,在搬
4、动气瓶时严禁碰撞,轻拿轻放; 6、气瓶在使用中,应随时保证气瓶的气阀完好、清洁、气咀严禁油污污染,保持清洁;开闭气阀必需使用专用工具; 7、保证气瓶防撞橡胶圈随时保持完好状况。 【第2篇】船舶修理安全治理规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船舶修理安全治理的措施及掌握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船舶修理施工安全治理。 2 治理部门 2.1 安全环保部:是船舶修理施工安全的归口治理部门,负责对本治理规定和安全施工规定执行状况的监视治理。 2.2 工程部:详细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检查、监视工作。 2.3 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治理业务的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检查、监视工作。 3 治
5、理内容及要求 3.1 船舶入厂 3.1.1 由工程部组织生产部、安环部、设备动力部联合对船舶进展联检,联检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生活垃圾是否清理下船;机舱舱底水、污油柜、污水柜及锚链舱内之残水必需在进船厂前处理完毕。 消防系统是否有效;灭火器是否齐备有效。(依据船方供应的消防台账) 燃油、滑油、污油舱(柜)以及与其相连通且无法拆卸的管系,如需动火作业,应去除舱内油气,由船舶检验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检验,确认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出具检验合格证书。所装载油料闪点在60及其以上的,可不去除存油,船方应设置明显禁火标志。 设备设施易损件完好状况,必要时拍照留存。是否有需要厂方保管的珍贵物资。 需要向上级
6、主管部门报告的放射源等工程的报备状况。 3.1.2 船舶停靠后,安全环保部要准时与船方签订修船消防安全协议书,明确厂船双方消防安全责任。 3.1.3 船舶停靠后,生产部要准时按排专人实行24小时看护。上船人员必需持入厂证或工作证,登记前方可上船。 3.1.4 船方应供应在厂期间船员名单,由工程部负责组织船员到安全环保部进展安全告知培训,办理入厂证。 3.2 安全施工预备 3.2.1 全部班组、施工队必需实行每天工作开头前的安全交底制度。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应检查所用的工属具的状态,并确保其良好。 3.1.2 对于高处作业工程,施工人员应检查脚手架,并确认合格方可施工。 3.2.3 对于动火作业工程
7、,施工人员应确定经过审批并保持审批合格状态方可施工。施工条件发生变化后应准时撤消许可。 3.2.4 施工前应确认个人防护用品无缺陷。 3.3 防火防爆安全掌握 3.3.1 动火作业掌握要点 a) 施工单位责任治理人员、施工人员和安全员应明确作业部位四周环境,明确安全要求。 b) 动火作业必需按作业审批许可制度进展申请和审批。 c) 油舱、油柜等易燃易爆场所应经过去除油污并经测爆合格,检查审批方可动火。 d) 油管、油舱蒸气管,必需手工撤除一节,去除存油及油气前方可施工。 e) 施工单位应在动火作业场所设置消防器材和灭火器材,施工人员携带消防水桶(有水)或小型灭火器(允许就近共用)。 f) 施工
8、人员执行“十不焊、割”规定 3.3.2 易燃易爆物质安全掌握 a) 存在易燃液体或产生挥发性气体的场所,其四周严禁动火作业及人员进入,并予以隔离,悬挂警告标志。 b) 涂装作业施工人员应穿戴好防静电工作服,扎紧袖口、裤管,不准穿化纤服装、带钉鞋及携带火种进入施工区域。 3.3.3 氧气管、乙炔管、氧乙炔管路及油桶、油漆桶的掌握 a) 氧乙炔管路、油桶、油漆(桶装)等易燃易爆物品不能与电源接触。制止用氧乙炔管路做电焊回路。 b) 氧气、乙炔管的检验卡应在有效使用期内,氧气、乙炔管及压缩空气管走向必需分开。多余局部应圈好挂妥,不准堆放在甲板或其他施工场所及通道。 c) 氧气、乙炔管、压缩空气管应绑
9、扎牢靠(氧气、乙炔皮管采纳倒刺快速的接头),确保无泄漏。 d) 氧气、乙炔管的走向应尽可能绕开船员生活区,在万不得已的状况下应经安全主管同意,下班前撤出。 e) 氧气、乙炔管穿过导轨时,气管接头应离开导轨50mm以上。 f) 施工完毕后应将氧气、乙炔气关闭,并取下减压阀。施工完毕应关掉电焊机、风机,并切断电源。 g) 乙炔瓶必需安装防止回火装置。割炬、防止乙炔回火装置应定期检查,确保牢靠。 h) 严禁用氧气吹身降温或作为试压工具。 i) 氧气瓶、乙炔瓶应远离火源10米以上。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应保持足够距离。 3.3.4 制止在指定吸烟点以外的场所吸烟,制止在船上吸烟,制止吸“游烟”。 3.3.
10、5 涂装作业场所及其毗邻场所制止动火作业,涂装作业后需连续动火作业时,应通风、测爆、测氧和审批。 3.3.6 靠近码头一侧甲板、外板动火作业应防止焊碴掉落至码头的氧气、乙炔汇流排,应派专人监护。 3.4 脚手架作业安全掌握 3.4.1 按高处作业规定搭设脚手架。 3.4.2 搭设、撤除脚手架时,应有施工单位安全员在现场监护。 3.4.3 搭设钢质脚手架应按作业审批许可制度进展完工验收。 3.4.4 悬挂式吊架不能用麻绳等可燃物质作为吊挂物。 3.4.5 脚手板宽度不能小于60厘米,并应绑扎坚固,用于打砂喷漆的悬挂手板宽度不得小于1.0米。 3.4.6 脚手架应有上下斜梯并设有扶手栏杆。 3.4
11、.7 搭架单位应常常巡查脚手架的状态,发觉问题准时实行措施。 3.4.8 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系好安全带。 3.4.9 脚手板上的工具应放妥。 3.4.10 无论使用斜梯或直梯,手和脚始终要保持三点与梯子接触牢靠。 3.4.11 上、下梯子时,两手不允许拿东西,也不允许在口袋里装手电或工具。 3.4.12 不允许垂直穿插作业,除非有牢靠的隔离措施。 3.5 起重作业安全掌握 3.5.1 起重执行单位应对起重设备如钢丝绳、葫芦等应至少每周检查一次,每季度进展全面安全检查做好检查标记和涂季检色标。 3.5.2 高空吊运物件应确保平稳、安全,绑扎坚固。 3.5.3 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 3.5
12、.4 起重作业应有专人指挥。对于大型吊装工程,由起重单位制定吊装方案。 3.5.5 超过40吨的大型物件吊装,吊耳应符合标准,焊妥后报质检部检查。 3.6 现场用电安全掌握 3.6.1 设备动力部应在码头、电源箱上标注每个开头的额定电压,施工单位据此安装生产用电设备。 3.6.2 220v以上的电源必需架空,并有红布条伴行。 3.6.3 在密闭舱室和狭小舱室内的照明应采纳36v电源。 3.6.4 易燃易爆场所须用防爆型电器及照明,通风机。 3.6.5 在船上尽可能采纳手持式风开工具,慎用ii类或iii类手持式电开工具。 3.6.6 照明灯具和手持电开工具应采纳隔变电源。 3.6.7 36v以上
13、照明灯具的设置应经设备动力部审批,由专业电工布设。 3.6.8 现场电工必需常常检查和维护电气设备和线路。 3.7 穿插作业安全掌握 3.7.1 生产治理人(如单船总管、工程经理、领班)应对穿插作业作出安排,防止形成事故隐患。 3.7.2 制止垂直穿插作业。 3.7.3 任何人不得随便进入高处作业场所和起重物的下方。 3.7.4 清油舱、驳油、回油、喷漆场所及其四周严禁动火作业。 3.7.5 当作业可能存在因别人不清晰危急而遭到损害时应做好戒备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3.8 切割船体构造钢板的安全措施 3.8.1 切割船体构造钢板应符合条例标准、规程和工艺要求; 3.8.2 切割的挨次应使内应力缓
14、慢释放。 3.8.3 操不能站在切割线以内,除非搭设了牢靠的踩踏构造。 3.8.4 切割钢板应在切割线上相对匀称地至少留4处根,每处不得小于100毫米(必要时核算强度)。 3.8.5 被切割的钢板在割离前要设1-2处吊耳用于吊运和稳定。 3.8.6 操在切除所留根时,不能处在钢板可能的脱离的运动方向。 3.8.7 严禁把所切除的钢板直接扔下,应用适当的起重方法下放或吊离。 3.8.8 被切除的钢板重量应限制在吊运和掌握力量之内。 3.8.9 切割操作不能形成垂直穿插作业或其它影响他人安全的穿插作业的条件。 3.9 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掌握 3.9.1 凡在舱室施工,均须有风机到位通风,以确保空气流
15、通。 3.9.2 起重指挥确保所吊物料堆放整齐、有序、不占用安全通道。 3.9.3 因施工需要占用安全通道,须向安全环保部提出,同意后变更通道。 3.9.4 上班严禁窜岗、打逗,严禁喝酒。 3.9.5 生活垃圾、废弃物、废料应准时清理洁净,坚持“谁产谁清,日产日清”的原则,做到工毕场清。 3.9.6 拉水管、消防水带应绑扎牢靠,不准有漏水现象。 3.9.7 清油施工应确保四周环境洁净,如发觉滴漏应准时清理洁净,保持油箱处理干净,施工完毕后,油箱要准时吊下船。 3.10 受限空间安全掌握 3.10.1 受限空间的范围包括双层底、高边柜、边舱、艏尖舱、油舱、油柜、泵舱、罐体、隔离舱、锚链舱、管子弄
16、、艉轴弄、锅炉内部、应急消防泵房、舵杆弄、污水舱/柜、污油舱/柜等。 3.10.2 进入上述舱室的条件: a) 可燃气体、油泥、惰性气体和其它可能造成危害的气体已去除。 b) 已进展了充分的通风并保持通风。 c) 含氧量不低于18%,可燃气体浓度不高于爆炸下限的1%。 3.10.3 进入上述舱室时应在道门口作“舱内有人,请勿关门”的标识或有类似作用的其它标记。 3.10.4 进入上述舱室应有人监护。 3.10.5 上述舱室必需保存安全通道。 3.10.6 任何人关闭上述舱室之前都要仔细检查里面是否有人,确认无人前方可关闭。 3.10.7 进入上述舱室进展作业时还应遵守相应的安全作业规定。 3.
17、11 劳动爱护用品使用安全掌握 3.11.1 进入船舶、码头、频繁起重等作业场所必需戴好安全帽。起重工在任何作业场所都必需戴好安全帽。 3.11.2 高处作业必需挂好安全带。 3.11.3 水上作业(包括舷外作业、码头带/解缆作业、进/出坞带、解缆作业)必需穿救生衣。 3.11.4 施工人员必需穿工作服、工作鞋。 3.11.5 气割工、打磨工必需按规定戴相应的防护眼镜。 3.11.6 电焊工必需戴面罩。 3.11.7 涂装工必需戴风帽。 3.11.8 进入烟尘场所或其它有毒场所应带防尘/毒口罩。 3.11.9 进入噪间超标场所应戴耳塞。 3.12 施工完毕 3.12.1 各有关部门准时将各自器
18、材、设备、材料及照明灯具等撤离,并进展整理、检查,避开遗失。 3.12.2 单船总管催促全船清扫清理,并进展检查。 3.12.3 船舶离厂撤除本厂消防器材。 3.13 船舶离厂 3.13.1 船舶修理工程施工完毕,经营治理部通知后,修理船舶方可驶离码头。 3.13.2 由安全环保部收回船员持有的入厂证。 3.13.3 工程部组织对修理船舶进展离厂前联检确认,联检工程应包括:本厂灭火器是否已撤离下船;各舱室是否有施工余料等物资;进厂申报的珍贵物资完好性;其它应检查的工程。 4 报告和记录 相关记录台账 【第3篇】z汽车修理厂hse治理规定 、 员工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上岗。 、 工房内安全标志齐全
19、、醒目。 、 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 配电装置安装有漏电爱护器,各种电压标示清晰。 、 移动式电动机具绝缘良好,连接线中间不得有接头。 、 工属具摆放整齐。 、 严禁在工房内吸烟、明火作业。 、 工房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 工作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4篇】汽车修理厂防火、防爆、用电治理规定 为了仔细贯彻和落实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以安全统揽一切,增加职工的安全意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依据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做到防火、防爆、用电有章可循,结合本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消防火治理规定: 1、消防工作应坚持
20、”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防火工作应以防、消结合为根本原则; 2、消防设备、设施应齐全有效; 3、消防器材和消防栓应摆放在醒目显著位置,并易于拿放; 4、建立设备、设施的登记台帐和领用记录; 5、每月应对全厂进展一次安全消防检查,并做好记录,发觉有隐患的马上消退或限期整改,并做好记录;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会议,对全厂的生产、消防制度的落实进展总结和考评; 6、每年必需集中组织员工学习消防学问二次,进展灭火实战演练一次; 7、修理车间严禁职工吸烟、煮饭,油库严禁烟火,保持通风设备良好,油漆车间、油库必需使用防爆灯;严禁用其它一般灯替代,修理技工使用的工作灯必需使用低压灯; 8、层层签订
21、目标责任书,做到责任到头,目标到人; 9、制定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和建立义务消防队。 用电治理规定: 1、修理厂应根据电力法的有关规定,做到安全用电,节省用电; 2、对线路安装、修理、改造必需符合国家、行业部门的要求; 3、厂房、车间、门面库房线路严禁私拉乱结,线路的保险必需齐全有效; 4、各科室、门面部门严禁使用耗电量大或超出额定功率的电器设备; 5、科室、门面各部门,特殊是车间、机器设备的保险丝严禁用铜丝、铁丝替代,电器开关必需保持完好; 6、科室各部门、车间人员下班或车间修理技工收工后,必需关闭电器、电灯开关和机器设备电源; 7、值班技术人员应对车间、科室用电状况随时检查,发觉故障或问题准时找专职电工进展修理,以确保用电安全。 防爆规定: 1、油库、库房、漆工车间必需安装防爆灯,严禁用其它灯具代替; 2、保持油库通风设备完好、有效; 3、油库工作人员应根据要求穿工作鞋上班; 4、启功车间,库房应安装防爆灯,严禁用其他灯具代替; 5、氧气罐和乙炔间隔摆放距离应在150px以上,在搬动气瓶时严禁碰撞,轻拿轻放; 6、气瓶在使用中,应随时保证气瓶的气阀完好、清洁、气咀严禁油污污染,保持清洁;开闭气阀必需使用专用工具; 7、保证气瓶防撞橡胶圈随时保持完好状况。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