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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县造福项目通告 造福工程”是指将居住在高山、偏远、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的自然村的群众整体搬迁到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方,从根本上解决路、电、水、通讯、播送电视等“五通”问题,便利群众生产生活、改善人居环境。年,县委、县政府连续把造福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战役工程,省、市安排我县年搬迁任务850人(年已提前完成38人)。为确保搬迁任务的如期完成,把实事办好办实,经县政府讨论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搬迁对象 1、确定搬迁对象。列入今年造福工程搬迁的对象主要是居住在生产生活条件恶劣、“五通”困难的遥远、偏僻、分散的自然村的群众和地质灾难隐患点的群众。对符合造福工程搬迁条件又居住
2、在危房中的农户优先纳入搬迁对象。 2、促进集中安置。造福工程搬迁要以集中安置为主,各镇要做好规划对规模化集中安置点的搬迁指标予以优先满意,今年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对象要占当年搬迁指标的90%以上。 3、鼓舞整村搬迁。对今年实行自然村整体搬迁以及在以往搬迁根底上今年规划实现自然村整村搬迁的,优先纳入造福工程搬迁对象。要妥当解决个别特困户搬迁安置难的问题,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探究过渡房、产权共有房等形式予以同步安置,避开产生整体搬迁后仍有个别贫困户滞留的现象,对残疾人、孤寡老人和特困户要予以特殊照看。 根据上述要求,依据年初各镇、村的摸底调查,经讨论,我县将年812人的搬迁任务分解下到达相关镇、村(附件
3、1),要求相关镇尽快将指标分解到户到人,搬迁对象要在镇、村两级的政务(村务)公开栏公示,承受群众监视。尽快落实搬迁群众的安置地点,对造福工程搬迁对象进展建档立卡,登记造册(附件2)。公示确定后的详细搬迁对象登记表经各镇政府审核盖章后,于7月15日前上报县委农办,同时将电子文本报县农办邮箱。 二、重视规划设计 1、要统筹考虑。要把造福工程与推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结合起来;与推动新农村建立结合起来;与地质灾难和灾后重建安置结合起来;与农村危房改造结合起来;与小城镇建立结合起来。实行新建与扩建相结合,科学选择安置地点。对所选的建立用地要进展地质灾难危急性评估,坚决防止消失因选点不当造成的新灾难威逼。
4、 2、要加强规划。加强造福工程集中安置点的规划建立,规划要有前瞻性,明确功能定位,对安置小区的路、水、电等根底设施统筹考虑,对小区的房屋建立的朝向、外墙立面、环境绿化等统一安排。规划可适度超前,然后进展分步建立,逐步到位。要加强造福工程住房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鼓舞和支持农夫建立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节能环保型住房。要非常珍惜和节省用地,严格掌握建房用地。 3、要供应样图。各镇要充分考虑群众生活习惯,广泛征求搬迁群众意愿,供应形式多样,符合经济、安全、有用、节能、抗震要求的房屋设计图纸供搬迁户选用。 三、落实优待政策 依据省政府办公厅省加快实施造福工程的若干意见和省农办、省进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
5、省建立厅、省交通厅和省农业厅印发关于造福工程有关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65号)文件精神,县财政、国土、民政、建立、计生等有关部门要亲密协作,形成合力,仔细履职,根据要求落实造福工程各项优待政策,减免相关费用、减化审批程序。造福工程补助资金要落实到户到人。对列入造福工程搬迁对象的群众,按每人25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建房资金。对符合计生部门认定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或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按每户2500元的标准予以增发补助资金。 各镇及县直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农村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等有关政策,为搬迁户争取更多的政策优待和扶持。充分利用一事一议的政策,积极发动群众投工投劳,争取相关资
6、金补助,支持造福工程集中安置点根底设施。 四、加强组织领导 1、造福工程是属于国家扶贫开发的一项主要工作,各镇要把造福工程作为“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的重要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协同协作,切实落实各项优待政策,加强对造福工程的效劳和支持。 2、重视造福工程搬迁群众后续进展,拓宽进展空间,把解决就业、进展产业、增加群众收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县委农办要把搬迁群众优先纳入阳光工程培训、一户一就业培训。扶贫小额贷款指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给造福工程搬迁户。 3、加强动态治理和催促检查。造福工程是县委、县政府办实事工程,要实行月报制度,各镇从7月份起每月20日前以镇为
7、单位向县委农办报送工作进展状况。县委农办、县效督办要常常深入到各搬迁点催促检查工作进度和建房质量,对无法开工,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准时调整指标,确保全县造福工程全部的搬迁对象,在2023年前至少完成一层封顶,可搬入居住的工作目标。 4、加强造福工程工程资金治理。严格执行扶贫资金专项治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造福工程工程资金的监管。全面推行造福工程搬迁对象、资金补助等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操作。落实补助资金直接到户的措施,年连续把实施造福工程搬迁对象的人头住房补助资金实行打卡(存折)到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对农户的补助资金。加强造福工程根底设施建立工程治理,实行资金报账制,确保专款专用。搬迁对象到本镇外村购房集中安置的,要求供应相应的购房协议。 5、开展造福工程检查验收工作。我县将在2023年春节前组织开展全县造福工程检查验收,全县全部的搬迁对象按要求至少完成一层封顶才赐予资金补助,未能按时完成搬迁任务的,其补助资金将调剂给超额完成任务的镇、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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