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通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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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通用10篇 一、从业人员安康治理制度 为标准从业人员安康治理,确保食品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需每年进展安康检查,取得安康证明前方可参与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安康证明。安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二、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当食品从业人员消失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马上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解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2、四、食品从业人员必需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个人仪表干净。上岗时必需穿戴统一干净的工作服,并常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需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行放置在食品加工、销售工作区内。 五、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安康档案,加强个人安康状况日常监视治理。 二、从业人员培训治理制度 为标准从业人员培训,增加其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学问水平,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据本单位实际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规划。 二、食品安全治理人员详细负责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规划的实施。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操作岗位分
3、别进展,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标准和食品安全学问、各岗位操作规程等。 四、定期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学问集中学习培训,做到有学习培训记录、食品从业人员有学习记录本,并建立好学习培训档案。 五、按时按要求组织食品安全治理人员,积极参与各级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学问培训。 六、有条件时选送食品安全治理人员参与食品检测、检验学问学习培训,培育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人员。 三、食品安全治理员制度 为标准食品安全治理员治理,依据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员(师)制度试行方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据本单位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员(师
4、)。 二、食品安全员(师)应当具备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规定的条件,参与特地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三、食品安全治理员(师)负责参加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治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监视落实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掌握制度,组织落实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置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及安康治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治理档案,履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协作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的监视检查。 四、食品安全治理员(师)每年应承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学问更新培训。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为标准食品安全检查治理,准时发觉消退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
5、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销售活动,实行有效治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根据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承受社会监视,担当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治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治理人员,对食品销售全过程实施内部自我检查治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治理人员须仔细根据职责要求,组织落实治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学问培训、员工安康治理、进货查验、工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治理等各项食品安全治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规划,实行全面检查、抽查
6、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状况。 五、食品安全治理人员应每天至少进展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状况,发觉问题,准时告知改良,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听从食品安全治理人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准时发觉和订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治理人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展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马上实行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马上停顿食品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报告。 八、检查中发觉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良的,按本单位
7、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及报告状况归档备查。 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掌握制度 为标准本单位食品经营行为,严控风险点,保证食品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选购环节 1、确定选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规划安排。 2、要仔细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殊是消失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 5、对选购食品的外观质量状况、食品温度、保质期等方面进展查验。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状况具体记录进货台帐,
8、并根据要求妥当保管。 二、食品储存环节 1、具体记录各类食品的入库日期、数量等相关信息。入库记录应与进货查验相连接,定期与供货者核对购进食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2、根据食品贮存的要求进展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等分类、分架存放,做到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3、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纳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说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定期对库存食品进展查验。发觉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状况,要马上进展清理。 三、食品运输环节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
9、生,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运输工具应能满意食品的运输条件(如温度、湿度等)。 四、食品销售环节 1、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展查验。销售人员要根据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留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马上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展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六、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修理保养制度 为保证食品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经营场所应根据食品销售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经营中产生穿插污染。 二、配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
10、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三、保持环境卫生,定期进展虫害防治,有效消退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销售散装食品,应配置便利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四周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纳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供应温水。 五、经营场所可以采纳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准时排解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或设施、工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为安全、无毒、无异味、防汲取、耐腐蚀且可承受反复清洗和消毒
11、的材料制作,易于清洁和保养。 七、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需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密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展有效的清洁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八、应当定期维护食品贮存、陈设、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准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经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于与食品经营无关的用途。 七、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为加强对食品质量的安全治理,严把食品进货关,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索证制度。在进货时仔细查验供货方的真实
12、身份,索取并检查供货方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手续,以查验供货方和生产者的主体合法性。 二、实施索票制度。购进的食品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的检测、检疫报告等合格证明,并对食品包装上的标识以及内在质量进展检查或抽查,查验食品质量的真实性;对于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拒绝购进。 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帐,照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相关凭证,并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13、四、保健食品专项制度。1.索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索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3.索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复印件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复印件。4.索要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 八、食品贮存治理制度 为标准食品的贮存治理,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准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二、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
14、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三、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四、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与墙壁、地面保持肯定的距离,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准时去除。 五、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六、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积累、挤压存放。 七、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
15、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八、贮存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做到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别要求,防止穿插污染。 九、废弃物处置制度 为标准废弃物处置治理,保障食品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治理制度。 一、安排人员负责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治理等工作。 二、设置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废弃物应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三、制止乱堆废弃物,制止将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 四、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干净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五、单位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废弃物的处置治理,并对处
16、置行为负责。 十、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为加强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停顿经营、召回的治理,确保食品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召回治理方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一旦发觉所经营的食品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马上停顿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顿经营和通知状况,将有关状况报告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 二、对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正式公布或通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快速按要求进展严格清查,并对清查出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马上下架、下柜,停顿经营,并将清查状况准时报告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根据要求处理。 三、对已经停顿经营的不符合食品安
17、全标准的食品,协作食品生产者马上召回,并将召回状况准时报告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 十一、食品安全突发大事应急处置方案 为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防止或减轻食品安全突发大事的社会危害,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大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突发大事应急处置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二、建立食品安全突发大事防范检查登记本,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准时消退食品安全隐患。 三、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大事,马上把伤病人员送往医院进展积极救治,实行措施,防止大事扩大。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大事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实行封存等掌
18、握措施,并准时向本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视治理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在食品安全突发大事处置中,积极协作政府及相关部门妥当处理好食品安全突发大事有关事宜。 十二、食品销售记录制度(食品批发企业) 为加强本单位食品质量安全治理,记录食品销售去向,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规定健全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建立食品销货台帐。 二、食品销货台账照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三、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销售食品时,主
19、动向购进者开具载有批发记录信息的销售票据或者清单,同时加盖印章或者签字。 十三、制止经营食品 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食品经营者制止经营以下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安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安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养分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
20、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特别的食品。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八、未按规定进展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别需要明令制止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篇二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治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治理措施。 、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治理方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
21、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展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学问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安康治理制度。 、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状况进展监视检查,总结、推广阅历,批判和嘉奖,制止违法行为。 、执行本企业的食品安全标准。 、严格执行选购治理制度。 、帮助食品安全监视治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视、监测。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解决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维护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其次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实行“属地治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患者和家属不得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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